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学习儿童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五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学习儿童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第一篇: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月1996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实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XX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省职教名校为奋斗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篇: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说到师德师风,相信人们马上会想到这样一些词儿:为人师表、热爱本职工作、不求回报的奉献。的确,这说的就是我们人民教师,但是我们应该要对得起这一个个赞美的词,不辜负人们对我们的期望。这是我们所需要努力的方向,也是必须要达到的目标。
师德师风对一个教师来说特别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孩子行动的标杆,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教师师德建设,不仅要求教师确立自己的儿童观、幼儿教育观、幼儿学习观,而且要求老师具有较多、较深的关于幼儿发展的知识和幼儿如何学习的知识,以及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信息的能力。
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年龄尚小的幼儿,他们不谙世事,生理、心理都不成熟、不稳定,因此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优良的师生关系,更是一种和谐、融洽的师幼关系。
通过对师德师风的学习,我简单得谈谈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以爱为本,尊重理解幼儿。
霍姆林斯基说过:“热爱孩子是教师生活中最主要的东西。”尊重孩子是建立平等、友好、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尊重幼儿人格,允许他们在思想、感情或行为中有自己的独特性,并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独立的生活空间。用师爱铸就崇高的师魂,在教育中要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如果我们把孩子当成天使,那么我们就生活在天堂。
第二、严以律己,注重言行。
为人师表,坚持严以律己,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每天都带着一份好心情投入到工作中,带着微笑迎接孩子。幼儿园的工作繁琐、压力大,但我都坦然的面对,不以个人的得失斤斤计较,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可以说每天我都是以平和的心态、饱满的情绪,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孩子。用平平常常的心态、高高兴兴的心情来干实实在在的事情。
第三、培养优良的内在素养。
天生丽质固然能给人以美感,使人愉悦,但是作为一名教师更重要的是塑造内在的修养,这样教师本人的学识和内在素养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在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有效地备课,体现教师教学的智慧,常规教学做到扎实有效。
第四、营造平等民主氛围,促进师幼互动。
“教师的态度可以决定教学的成败。”教师必须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与每一个孩子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孩子,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孩子的潜在优秀品质,要善于创设宽松、安全、愉悦的学习氛围,让幼儿学得轻松、学得快乐。要真正学会关注孩子发展的寻常时刻、倾听孩子的心声,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和顺应身边每一个孩子的发展要求,促进孩子的.和谐、全面发展,体现以孩子为本的教育理念。
第五、注重团队合作。
幼儿园的工作需要多方人员的配合才能得以优良运作,这就需要教师具备优良的“团队精神”。团队精神,字只有四个,简单的说来就是沟通、信任、团结、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幼儿园是一个大家庭,个人只有融入到这个大家庭才能得到提高,体会到工作的愉快,幼儿园也能得到优良的发展。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应该注意与老师的合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集体荣誉为前提,做好每一项工作。“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相信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微笑着面对幼儿,幼儿会把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我们的工作也一定会开展得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爱,是启动教师自身内部力量和智慧的能源;爱,是通向幼儿心灵深处的道路;爱,是创设优化的教育环境和心理环境的瑰宝,爱是教育的基础,以爱育爱,以爱促爱,对幼儿热爱、理解、尊重、关注他们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只有这样才能将教师的爱通向幼儿的心灵。
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人生中,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将作为教师的美德继续下去,作为教师,我们将始终牢记:为人师表,身正为范。
第三篇:《教师法》心得体会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教师的终生学习初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给我最深的体会如下:
从受教育权的发展来看,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制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他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他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
第一、 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
第二、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权
第三、 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第四、 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五、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提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力,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绝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会依法限制学生的发展。
第四篇: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在这次师德师风学习中,我进一步体会到了老师职业的时代性与创造性,进一步体会到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重大意义。现将学习心得表述如下:
一、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
从本次学习中,我认真品味了“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这句话。是啊,“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敬业奉献,教师要想干好教书育人这一工作,就必须要有良好的师德与高尚的修养。我们常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良好的职业修养是教师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教师师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身为教师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师德修养上不断鞭策与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将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干好、干实。
二,教书育人“爱”字当先,做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常言说“无德无以为师”,良好的师德就是教师爱学生的体现。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身为教师要对孩子有深深的.爱,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没有爱心,那他如何能够担当教师的职责?师爱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因此,身为教师,就必须用爱心去滋润每一位学生的心灵,这样才不愧为师。
总之,本次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用一颗赤诚之心去工作,去奉献,以高尚的师德去教育学生影响学生。
第五篇: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