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课600字读后感(推荐6篇)

时间:2024-06-25 01:11:5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7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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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观后感作文600字

“人生就像是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块将会是哪一种”很多年前看过的电影,今天又翻出来,突然很想再看一遍。当看到这句话时不禁起身去拿了一块巧克力跟阿甘一起回忆了一下他的传奇人生。

阿甘他不聪明,但他有位非常聪明的母亲,阿甘的妈妈总是有办法让阿甘明白她的意思。

在阿甘第一次带上脚掌的时候,他的妈妈让他坚信,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不一样,如果上帝要让人人都一样的话,它会给每个人一双脚掌。

阿甘的一生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成功更离不开,他妈妈对他的信任和爱,他的妈妈没有因为阿甘智商只有75而让阿甘去上特殊学校。反而坚持让阿甘和所有孩子一样接受高等教育。

看过这部影片的童鞋应该对阿甘的跑记忆深刻,没错,开始是逃跑,然后跑进了橄榄球队,再然后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成功有时候是有偶然的因素在里面,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

阿甘做人的原则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也正是我喜欢和值得去学习的。阿甘的妈妈在病重时对他说的话我记忆犹新,“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影片结束后,我也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成功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一生有那么长,可又那么短,我觉得只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付出努力,保持一颗真心、善心勇敢的前行,当我们暮年之时,回首过去,对昨天的一切无怨无悔,就是成功了吧!

第二篇:读后感5000字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社会心理学的著作,书中札记似的向我们阐释了群体的众多特点及其构成的因素。他分析了群体心理的种种特征,在整本书中,每一卷都有清晰的分析条理和较为严密的逻辑顺序,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概念,不仅仅发出了与世俗不一样的观念,而且对自己的见解怀有百分百的自信心,在精彩的分析下立刻插入鲜活的例子,使得分析更加贴合逻辑,让人信服。但是书中有些观点,我们也不能盲目的推崇,例如: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理性的思考,对妇女儿童的歧视的观点是就应得到批判的。书中还存在意识形态和种族主义的错误观点。但是抛去它的错误观点不看,《乌合之众》对大众心理细致入微的剖析,还是具有很强的借鉴好处的,《乌合之众》在这天仍不失现实好处。日本民众为何会在战争中沦为统治者的战争工具?我国时期为何民众泯灭良心,失去理智?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超多的网络暴民,如果你与他们的观点不一致,那么你就会被一批人被一个群体骂  的体无完肤,甚至人肉搜索你,让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明白、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乌合之众》在书中都做出了深刻的剖析。

勒庞在书中充分的表达了他对群体的悲观态度,群体在书中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体,而在情感情绪以及由此引发的行动上,群体可能比个人表现的更好也可能更坏。总之勒庞是十分排斥群体,以及厌恶群体所带来的冲动,暴力,乃至低智的倾向。个体不论什么原因被吸纳到了群体之中,无论个体的智商有多高,情操多么高尚,一旦他成为群体的一员之时,群体心理就削弱了个体智慧,还减弱了个体本身的特征,异质因素泯没在同质因素中,无意识的力量占据制高点。群体呈现出来的品质特征一般都等而下之,这就是群体不能完成高智力工作的原因。在群体之中,每个个体叠加在一齐只会让愚蠢增加,也不会让天赋才智得以凸显。如果群体中个体把各自最基本的品质汇聚,那么带来的必将是平庸而不是新颖的东西。

书中提出了在群体中个体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有:入殓师影评

①人有意识的消失②无意识的横行霸道③思想和情感因暗示和交互感染的作用向一个方向发展④把暗示带来的意念立即付诸行动。

在那里勒庞强调了群体无意识这个观点,群体中的个体只要有一个发出了暗示,那么这种暗示就是具有强大传染性的,暗示会很快成为群体的共识,并影响着群体的行为。

从这一点上,我们这天的生活中能够找到许多例子,前几天我在当当网上买书,想买一些励志的书籍陶冶一下躁动不安的心灵,于是就打开了当当网开始挑选,但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买哪一本,于是我就点开了励志书籍那个分类,并且果断地点击了按销量来排列,排行第一那本书叫做《遇见未知的自己》,下方有将近快过万人的评论,评论从第一个开始就好的不得了,你知道的,此刻网购看的就是评价,看的就是信誉,一本书下方的评论有过万条,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好的,你说你买不买?况且还是销量第一?在书店里你都看到了这本书带着畅销的标签,你说此刻你还能不买吗?但是这本书到底好不好?

我们知道,这本书之因此成为畅销书,是正因受众的喜好,从而导致了出版商把图书动向转移到了励志书籍和心灵鸡汤的方向,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主动性;在实际的图书消费过程中,个人消费容易受到大众消费的影响,成为没有自我意识的乌合之众,渐渐的失去了对图书的自我鉴别而逐渐成为从众的迷失自我的微小粒子,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无意识。而在从众中,个人正因有背后群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能够称其为理性思考的成果,尽管这种做法大部分是其非理性的思想或者是低于其个体思想,但其仍然被大众所理解。具体结合我的例子来说就是我本身能够选取一本适合我的励志书籍,但是我不自觉地受到评论网友这个群体的心理暗示,暗示我这本书很好,很适合我,于是我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功的收到了这种消费趋势的蛊惑,即使这本书不适合我,但是这么多人都喜爱都买了,那么我买就是正确的就是被大众所理解的。

作者认为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加以批判,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是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无数个迷失的个体如果不集中在一齐成为群体怎样能够推动历史不断向前进步呢?勒庞的观点是:

①这种做法不必须是群体中的个体自觉地按照理性所决定的,极有可能是受到领导者的鼓动,或是受到了某种煽动性言论或情绪的支配,才会促使群体朝着某个方向坚定的前进。

②而由群体构成的历史的结果不必须是进步的,很大程度上带来了杀戮流血与牺牲,这也就不算是功绩了。

对于作者以上观点,我是不能赞同的,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无论这个历史是被社会精英或是某个领导人所鼓动带领的,我坚信群体不可能像作者说的那样低智,群体中的个体也没有作者说的那么糟糕,如果没有了人民群众做这当中的坚强的后盾,社会历史是不会发展的,就像当年真的是历史与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各族人民拜托了列强们的侵略,姑且不论此刻中共还是否是我们的选取,但在当时那个历史环境下,在革命先驱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奋下我们才拜托了做奴隶的命运。

也正如虽然我是非理性的选取了那本励志书,但是当我静下来静静的阅读书中的观点的时候,随着自我的慢慢消化,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凸显了出来,况且是有很多人觉得它好那它必须也有它的过人之处,即使是乌合之众,但是随着时刻的推移和真正冷静的思考会使得这样一批裹着大众外壳的个体走向独立之路。

在论述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的时候,勒庞认为种族自身一些特质能够视为我们一切情感的源泉。群体的躁动、冲动易变都在种族特质的影响范围之内。从这点我们能够看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苟同。

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不接纳质疑和不确定性,并且总是走向极端;群体的情感总是过多的;群体表现出来的道德能够比个人更高尚,或更低劣等观点也能深刻的解释当今中国的网络暴民,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够一泄私愤痛痛快快的发泄了。

在中国这种网络愤青网络暴民甚至是现实中的愤青,不就是正因某些共同的、偏激的、具有煽动性质的观点而自觉地走到一齐,遇到不一样的观点就冲拳出击把对方杀的片甲不留,我的印象里乌有之乡这个网络社区就聚集着一群极左观点的人,高歌着社会主义有多好,毛主席有多么伟大,一切资本主义的东西都是阴谋与腐朽的,只要有人对他们的帖子进行反驳就必然遭到他们这个群体的攻击,群体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在网络社区里被表达的淋漓尽致;还有铁血网,好多次查阅资料上方都充斥着华人在海外是多么受凌辱和歧视,脏话连篇,一群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愤青聚集在那里,夸张地单纯的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随意对他人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这些都是网络群体时代的共同特征,那就是非理性的无数个体聚集在一齐为了群体的信仰所进行的排斥与攻击。从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勒庞的这本名著的强大的现实好处。

勒庞认为:同理性相比,是幻觉引发的激情和疯狂刺激着人们走向礼貌之路。尽管存在理性,但是推动一切礼貌进步的却不是理性。倒不如说,推动礼貌进步的依然还是各种情感诸如尊严、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向往。

作者所探究的群体的领袖及其说服人的手段这部分资料,我很赞同,勒庞的这种思想明显是适用于政治领域领导统治群众的伎俩,与我国的以及这天的政治领导有着密切的关联。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人们,以巧妙的伎俩雄辩演说,来迎合众人浅薄心理,慑服人心为要术,是领袖人物、群众操控者的基本手段。其实他们并非需要掌握什么了不得的理论,只要用一些具有煽动性标语口号或诗一般的语言,开动其控制的宣传机器长久反复的灌输,调动群众的情绪或欲望,便会到达统率思想征服民众的目的。

但是现阶段随着网络化的发展,这种手段的效果不再那么明显,甚至有新奇的手法将其取而代之,如网络推手(小月月事件)、口碑营销(当当网淘宝网的营销策略)、大众点评(大众点评网和其他点评网的兴起)等等,领导对受众的蛊惑转变为受众对受众的宣传,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惊叹群众的力量。

正因人们天生的叛逆心理,名人领导专家不再那么高高在上受人敬仰,这时,巨大的群体的力量则得以充分的体现,网络推手纷纷涌现,两年前很轰动的“小月月事件”、“凤姐、芙蓉姐姐”甚至是各种“神曲”都是网络推手在幕后运筹帷幄,把无知的个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不明真相的网民被裹挟进去成为对事件发展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一员,每一天阅读帖子的进度进行跟帖回复,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普通人用脑子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作为网络大众却依然看得津津有味不依不挠,我就深受“小月月事件”的毒害,猎奇的心理看了初期作者的帖子,快把我恶心死了,但是我还是坚信小“月月”是真实存在的,在网友的声浪中,我迷失了自己,依旧看着“小月月”的好戏在上演,之后结果可想而知,有网络炒作公司出来辟谣了,“小月月事件”只是公司炒作的结果,他要看看这么一个荒唐的人物到底会吸引多少网友的关注,有多少人会坚信,结果我们却轻易地上当了。我们将对传统媒体的信任习惯性的拓展到对网络信息的处理上,不管网络推手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我们都轻易的成为助推者,助长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与发展。

或许你认为他的思想过于偏激过于消极,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剂清醒的良药,持续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好随波逐流。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就是当时历史的选取和人民的选取,中共领导人沉溺于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之中,在后期发展还出现了毛泽东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被伟人巨大的声望所震撼,被伟人的魅力所深深折服,他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失去了自己思考的潜质,惟命是从,主席就是神,不是人,领导人被盲目崇拜着,无论这种崇拜是群众发起的,还是领导人推波助澜的。勒庞认为声望的突出特点是彻底麻痹人们的决定力,将事物的本来面目掩盖,声望是征服群体的基本因素之一。这种观点我很认同。

勒庞认为目前群体多变的见解主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他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过去的信仰彼时能促进一个阶段性的思想见解,如今正在一天天地失去影响力,再不能像往昔一样有所作为。

第二,群体力量不断增加,以至于愈发没有一个能够对它构成制衡的力量。由此,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我们有所了解的群体特征,表现出来。

第三,近来不断得到发展的报业,把完全对立的思想见解不断地呈此刻群体面前。每一个特定的主张和见解都会产生必须的暗示作用,但它很快就会受到挑战和破坏,主要来自于对立主张见解产生的暗示,最后的结果是任何一种思想主张都难以普及,他们很快就会从视野中消失。不能够让更多人理解,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信念。从而,历史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现象,成为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即,政府在引导舆论上显得无能无力。

作为我国政党、人民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正逐渐失去它的影响力,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没有多少人去关心,人们只是去关心那切实关联到自己的利益问题;强权统治和思想控制相对弱化,群体多变的思想见解显现出来;我国当代媒体的发展,每一天都把不一样的对立的思想观点传递给我们,任何一种主张都难以普及,人们没有一种普遍信念。官媒说话没人坚信,无外乎CC每一天我们的意识,领导人都很忙,外国普遍很落后,人民群众生活多完美......大众媒体又乱象丛生,不知道该坚信哪家之言,社会极度不信任,不信任政府,不信任他人,不信任的情绪弥漫着整个社会。食品行业危机四伏,没有能够吃的干净的东西,《心术》里有一句话说得好:毒死需要几十年,饿死也就十几天的事。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作者认为:由于主导性力量并不存在,基本信仰的毁灭,最终的结局就是人们所有的观念无不存在深刻的分歧,这使得群体只对那些明确无误地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牵肠挂肚。

讨论与分析使得所有的思想主张都丧失了权威的名分,它们的个性特征在迅速衰退,正因持续的时刻太短以至于很难唤起我们的激情,现代人变得越来越迟钝。目前群体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因此若有一种思想主张赢得了足够的声誉,并且让自己得到普遍的认可,那么,这一思想主张就会迅速拥有巨大的强制性力量,他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屈从于它。普遍的不质疑,不确认。一个有群体占据主导地位的礼貌,几乎没有再延续下去的可能性。还有什么能延迟礼貌自身的消亡呢?也许只有好无定形可言的群体的思想主张,还有就是他们对所有一般信仰都不会触动的定力。我认为这段话也相当的经典。

第三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人们啊!爱惜自己祖国的语言吧!这是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写的《最后一课》心灵深处的感受。

文中的小弗郎士,是一个不喜欢语文课的孩子,甚至觉得士兵们训练,都比上语文课有趣多了,然而,当他走进了教室,发现语文课和以往不一样了,韩麦尔老师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韩麦尔老师说:“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我们的国家被侵略了,德国人不让你们学习自己国家的语言了。但是,请你们,永远不要忘记自己国家的语言,因为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别人会笑话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法国人,而你们连自己国家的语言却不知道怎么说。”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喜欢语文的同学,写字马马虎虎的同学大有人在,作文也不好好写的人也不在少数,有的大胆的孩子就直接在本子上写:“我不会写。“他们真可耻,可他们不知道,如果国家的语言没人重视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写一些报告或者求职简历的时候,“的地得”都不能够正确使用,多么可悲啊。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语言是多么重要,语文课多么重要。我们的学习时间,大多数,用在了英语背诵单词和大量做数学题上面了。殊不知,语文课才是唯一个,能让我们受益终生的学科。

这篇文章让我想了很多,反思了很多。文字是一个国家的尊严,不单单是一门学科那么简单,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重视语文不爱惜自己国家的语言呢?请大家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

第四篇:爱国书籍读后感600字

为革命胜利而斗争

从古至今,经历了多少生死殊搏。那些为了人民,为了革命胜利而不断斗争的英雄,在人们心中永不抹去。

一部小说,它道出了社会两派激烈斗争,道出了那些革命者大无畏的精神和崇高的品质――这就是《红岩》。

《红岩》主要写了由江姐、许云峰带领的地下党与国民党徐鹏飞展开的一场斗争,江姐等革命战士在狱中被密杀,而革命事业最终迎来了黎明灿烂的曙光。

在这本书中,江姐曾说过的一句话令我印象十分深刻:“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是啊!“毒性拷打”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幸,多么的痛苦,但对共产党员来说却是文中的“太小”。可以看出,他们的意志是那么的坚如磐石,硬如钢铁。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你有这般意志,将会对你的生活,以及生活中的一切,都添上一层鲜艳亮丽的色彩。

读完书,静静回味着。江姐的意志坚定、视死如归;许云峰的勇敢无畏、足智多谋;徐鹏飞的凶残狡诈;甫志高的康脏懦弱……这不是更加体现出了革命者的伟大吗?他们为了人民的解放,为了我们现在的生活,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最后在战争中牺牲了。

这难道不是为了我们人民的未来而奋斗出来的吗?

革命者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也永远值得我们铭记在心,因为――他们为革命胜利而斗争!

第五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陈毅曾经说过:“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

祖国是我们人民共同维护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而在最后一课中小弗朗士因为学不到祖国的语言而感到伤心。

《最后一课》主要讲了因为普鲁士战胜了法国,所以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割给了普鲁士。而普鲁士希望这两个省的人忘记法国,所以他们不许这两个省教法语。而宣告下来的前一天,韩麦尔先生给小弗朗士等人上了最后一节法语课。

国家让我们感到自豪,我在想如果我是小弗朗士的话,我该如何抉择,我到底该选择一生都不学习法语,还是学习德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因为和学业比起来国家才是最重要的;但同时我也相信有一些人会为了学业甘愿放弃国家的荣誉。毕竟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最后一课》表现了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等人对普鲁士的痛恨,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爱国精神与爱国情怀。我相信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总有一天会回到法国的环抱中。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屹立于全世界,则国屹立于全世界。”少年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使祖国母亲免受其外国的侵略。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的国家站在世界的顶峰!

第六篇:读后感5000字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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