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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之前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作《俗世奇人》,书中讲了许多的行走在江湖的俗人,奇人。带着自身的本领行侠仗义,在这大千世界中闯荡。
书中给我印象很深的人物有许多,不过这并不是他们干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成了什么大英雄,只是因为他们是“俗人”。
古人常常追求什么是得道成仙,摆脱七情六欲,玄幻小说中也是什么拯救世界,苍生什么的,但是这些还能被称为人吗?
如果成仙的代价是失去七情六欲,还不如幸福的和亲人度过一生的每一天,如果成仙的.代价是拘束的过完一生,还不如潇潇洒洒的游历大好河山,如果成仙后能看到绝世的美景但却失去一颗欣赏美景的心灵,那又为何呢?
何为人?人是拥有情感,拥有欲望的物种,没有人不为利打动。我为何喜欢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人物放荡不羁爱自由;因为书中的人物是人,会为利所动;因为书中的人物有血有肉,我行我素,活出了一颗拥有自我的一生,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啊!
第二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第三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在冯骥才所书的《俗世奇人》中,个个都是出神入化的人物。这也使我对《俗世奇人》这本书充满了好奇。看完了书,合上书本,留在我脑海中的都是那一个个极富特点的人物名字: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七块等。记得这些都不是他们的真实姓名,而是天津人给他们取的绰号。因为这些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行当,所以人们把他们擅长的绝活儿和姓氏连在一起称呼,久而久之,真实姓名渐渐被人们淡忘,而颇具特色的.称呼却在民间传开。
书中介绍的这些人物都有天赋吗?不。原来他们都不是先天的奇才,而是通过后天不断努力锻炼,才练就了现有的本领。正所谓“天才=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百分之一的汗水”。比如泥人张那高超的手艺,只要见过别人的模样,就能把他的形象栩栩如生地捏出来。这看似简单的手艺,其实是通过在日常生活中的观察揣摩出来,以及自己勤学苦练、日积月累得来的。他们有着一手好本事,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练成的。在外界看来,他们像是横空出世的天才,可真正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自从看了《俗世奇人》后,终于明白:想要学好一项本领,乃至胜人一筹,就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将坚持不懈的精神化作动力,只有这样,才能走向成功。
《俗世奇人》里个个都是凡人,但个个都不凡。你我都是大千世界里普通的一员,可经过我们的努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俗世的不俗之人呢!
第四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冯骥才老先生的作品《俗世奇人》中讲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还记得我们学过的课文《刷子李》吗?里面的主人公刷子李的粉刷技术高超,他做工的时候身穿一身黑给别人刷墙,并声称要是衣服上发现有任何一个白点他的做工就不要钱。你别说,他还真是厉害,每次做工衣服上都找不出一个白点,这成就了他刷子李的赫赫威名,在当时的天津卫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于是我就心生疑问,这些人的非凡本领,是天生就拥有的吗?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阅读这本书。
书中自然还有其他许许多多,各行各业,本领神异的.人物,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的泥人张,风筝魏,背头杨,绝盗,小达子等等。这些名字都是天津卫人们称呼那些在某一方面本领非凡的人所起的绰号,叫的时间长了,人们就只知道这些个绰号,反而很少人知道他们的真名,这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本书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丰富而有趣天津卫本土方言,冯骥才老先生用朴实而风趣的天津话描写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字里行间流露着天津的独特语言魅力以及人文魅力,让我仿佛又回到了七八十年代那个热闹非凡的天津卫码头!
第五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她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位俗世奇人——题记
姐姐喜欢画画,更喜欢画连载漫画,她画的所有漫画我都看过,最之前,一画本,里面是折成二分之一的白纸,左边一画,右边接着画。后来经改进,一张纸分四份,画四格漫画。如今,画面非常有层次感,令人一目了然。说实话,我的画工多半是姐姐教我的。
小时候,姐姐跟我一起画画,我画小“美”人鱼,但丑的看不出那是鱼尾;姐姐画小姑娘,美得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呐。可姐姐调皮地在她的画上写上我的名字,在我的画上写下她的名字,还继续调皮的拿给妈妈看,让她猜是谁画的,妈妈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在画上写名字,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之后,我们常常玩这把戏,自己都烦了,于是,我开始跟姐姐学画漫画,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里,让妈妈见识见识。姐姐画画虽说是教,其实只是让我看她画而已。不过比起教,我的的确确更加喜欢看。
姐姐上幅漫画早已画完,这幅是新的,接着上幅画。拿出自己削的铅笔和橡皮,姐姐开“攻”啦!略一沉吟,似乎在思考构图,姐姐之前告诉我,她这次的主题是“生活之疯狂校园”。之前我听了,十分讶异,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不过姐姐想画,我也没法啊,只好献出小说本了。主角隼涟奈铃,在信息技术极为发达的华夏生活,被窗前小动物和植物叫醒,来到艺校上学。
抬起铅笔,先写上说的话,再虚描出一个方框,经小刀磨尖的笔头一划,大概花盆模样画出,一提,笔头在纸上飞舞,复杂花型出现。又是一阵“沙沙”声,再一看,空白的纸上多出一朵茂盛的小豆花,铅蕊、铅瓣、铅叶、铅茎,什么都是铅“做”的!“哧哧哧……”一只小鸟嘴衔饭盒,线做的身体被圆滑的笔头擦过,空洞的眼睛仿佛复生,又发出啼鸣,画得真实,画得亮丽!
在铅笔的“沙沙'声中,姐姐脸上的表情一变再变:主角尴尬,她脸色潮红;主角开心,她绽放笑容;主角伤心,她眼眸黯淡……我这才发现,画不画得好,不是看你画技如何,画得再好,没有共鸣又能如何?画得再差,你用心、用情去画,便可让读者共鸣!
看着那满是前铅笔印的白纸,顿时令我的心满满当当的,这里头也有我的功劳呢!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看着姐姐眼中的兴奋和开心,我知道,她几百年前便将我对到九霄云外去了,她融入了这幅画里,这才叫效果!
我认为,唯有能让旁观者或读者心中产生钦佩和共鸣感的,那才叫俗世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