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人居环境改善积分实施方案(范文六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人居环境改善积分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第一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治理工作开展,依据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委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xx-20xx)》和《天津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设计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四是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的参与。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可考核,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邻里关系融洽、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成员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九大类51条(见附件)。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采集
积分的采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按以下采集方法形成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一是村负责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证据。二是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等进行积分。
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加和后为家庭总积分,家庭总积分用于兑换物质奖励;家庭积分总数除以参加积分的家庭成员数为家庭平均积分,家庭平均积分用于精神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励。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积分奖励适用范围包括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
1.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区、镇、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2.物质奖励。可采取积分兑换形式,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可实行村内福利按积分浮动管理;经全体成员同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收益可实行“股份+积分”的分配模式。
3.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信用贷款。
(五)积分管理
家庭平均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年累加,不清零、不作废,终生有效。物质奖励积分兑换后按兑换额度扣减。
三、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积分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行。
20xx年,开展试点示范,全区选取三个镇五个村作为试点,分别是大北镇独立村,岳龙镇姜甸村,板桥镇北株村、北板桥村、于三村。
20xx年,全区每个镇至少选择1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试点示范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河区乡村治理工作模拟运用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有条件的镇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精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将治理目标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全面衔接,着力妥善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
2.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3.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4.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5.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23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第三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20xx年9月初,全镇所有村庄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使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二)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计划每个管区至少建设1处集中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组织办、督考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9月初,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制定操作模板,对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村村响”等形式,加强对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经验做法宣传,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峄山草根微剧团、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努力营造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不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和村干部星级化管理,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扣除相应分值,并由镇督考办挂牌督办。
第四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依托我村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积极探索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为争创全国“长安杯”构建平安大局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会参与、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创新治理”为原则。通过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提升辖区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广大村民的责任心、正义感,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村活动,争做好人好事,让村处处弘扬正气、体现正能量。通过争取积分的形式,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逐步形成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全覆盖,通过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20xx年底,完成村积分制管理试点推广工作,达到市、县验收条件。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明显加强。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积分内容,实行量化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富有生机活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筑牢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基础。
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发挥,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成效明显,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我管理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社会治理多元合力显著增强。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需求充分释放、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平安和谐更有力。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积分制管理标准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3、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制度设计
(一)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村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管理范围。
(二)积分制管理的项目内容。积分项目主要是思想政治类、平安稳定类、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4大类。
1、思想政治类。主要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等内容。
2、平安稳定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街面巡社、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看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重要对象稳控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内容。
3、村建设类。主要包括参与文明集镇、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参加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市民教育、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参与义务家政和教育助学、辅导留守儿童等奉献活动。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建设和破坏环境行为等管理活动。
4、奖励惩罚类。主要对荣获各级各类荣誉以及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的,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积分事项被确认为虚假的,给予加倍扣分的惩罚。
要围绕上述内容建立积分项目体系,也可结合实际新增其他积分项目;对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等不同对象,可以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由村党支部牵头,治保干部主抓,组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成立村积分制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别筹建专班,开展摸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学习先进地方积分制管理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操作方法,充实积分项目和具体内容,完善激励措施。
2、要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积分制专题培训。
3、了解积分制村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宣传制品等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人员进小区、进楼栋、进村组、进家庭面对面开展宣传,积极宣传积分制管理的意义、目的、做法,营造浓厚的积分氛围。要以“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办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专栏,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村和各单位要落实兼职宣传人员,及时推介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试点先行。曾巷村按照镇要求要先开展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推广工作,制定推广方案,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2、推广实施。要迅速组建积分制管理工作专班,启动推广实施工作,制定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主职干部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本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由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村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网格员、综治信息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3、细化积分内容。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工作的主体是村民、党员、家庭和辖区单位。要参照《曾集镇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地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内容和积分分值。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
4、制定积分流程。按照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四大主体,分别建立积分账户。积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报(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网格员、综治信息员采集初审→公示栏公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系统→填写奖分通知单或者“行为银行存折”等。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积分行为时,要摸清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由。有条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积分主体的积分在本镇范围内可转移和接续。
5、创新积分运用。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积分奖励年费控制在村常住人口人均2元标准以内。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评先表彰等。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电话充值卡、绿色通道就医卡、代养人员优先入住养老院、优先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优先做为各类慰问对象、优先推荐就业或者担任社团负责人、优先使用社区活动场地或者设备、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考核评比依据等。
(三)验收完善阶段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迎接市、县验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1、完善积分制管理平台。依托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积分制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积分累计等工作。
2、完善社会组织平台。各地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3、完善协调联动平台。加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商户、村民群众等协调联动。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积分激励政策、措施和办法。把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范畴。要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积分兑换目录,推行“政府保障、商家让利、积分补贴、居民收益”的积分兑换模式,为积分自由兑换提供资源保障。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决定成立村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任组长,村干部、信息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村综治办公室,由网格平台代办员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操作积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务居民群众的工作水平。加大对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壮大积分制管理工作队伍。
(三)强化经费保障。奖励经费最低标准按常住人口1.5元/人的标准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村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配套建立奖励资金。要采取政府保障、部门帮助、社会筹措、吸引社会捐赠等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积分制奖励经费。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工作经费和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费用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四)强化督办考核。村两委将把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要坚决严肃追责。
第五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抓好社会治理实效,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农牧民党员作用,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现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实施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工程,以“对党绝对忠城”抓牢基层党建,以深化“五个认同”抓牢思想教育,持续引导农牧民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激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推广积分制管理、完善奖怠机制,加快形成村支部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工作格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人民安居乐业。
二、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管理职责。农牧民群众是积分制管理的主体,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应带头参与,以户为单位积分,重点抓好常住户的积分管理。积分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调整积分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抓好积分制的监督落实。片区干部、双联户长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认定程序。积分项目主要为周一升国旗、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夜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等各项村级活动。村按照网格化村民小组分别建立积分台账。每次活动发放积分卡,按月收回建立积分兑换台账,每季度汇总公示,每年上报优秀村民名单。
三、积分项明细
(一)积分情况说明。本制度适用于各行政村农牧民群众,主要分为直接计分项和否决项,积分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不封顶。各行政村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每1分约人民币1元的价值进行奖品兑换。
(二)计分项明细。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可按照下面分类计算积分。
①积极参与本村事务管理和村级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法律讲座各类活动的每次计2分。
②积极参加周一或重要时间节点“升国旗集中宣讲”活动的'每次计2分。
③积极参加农牧民夜校学习,达到规定时长的每次计2分。
④根据村级组织安排,参与村级治安巡逻、十户联防、维稳值班等工作的每次计2分。
⑤服从村党支部安排,每周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每次计5分。
⑥积极主动向村委会上报各类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每次计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计50分。
⑦其他有着较大正面影响的可由党支部视具体情况计2-50分。
(三)否决项明细。有违法行为或下列影响恶劣行为的列入积分否决项,取消整户积分资格,并按照程序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后续积分资格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
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搞迷信活动,家庭成员中“五类人员”进入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可疑人员、可疑线索知情不报的,参与“零散朝觐”的,取消积分资格。
②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取消积分资格。
③参加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传播暴恐音视频的,不按照正常信访程序,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取消积分资格。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村级积分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工作队队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任成员,双联户长、片区干部应依据工作实际向领导小组提供意见建议。
(二)积分实际运用。
①有条件的村可设立积分兑换超市,从积分超过基础分值的居民群众中进行星级评选,对表现优秀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实物奖励。
②将农牧民群众积分情况纳入“四方联动”信用贷款参考项,每年评定ABC级新用户,评定“风范之星”,享受利率优惠。
③根据积分情况,每年从示范带头效果好的村民中评选优秀双联户长、优秀党员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乡级监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各行政村需按季度将积分统计情况向乡党建办反馈,年底将优秀村民名单报乡党建办汇总;村级按照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由乡级研究修改。
第六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xx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
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
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
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