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推荐6篇)

时间:2024-01-16 23:22:4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2518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餐饮店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推荐6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餐饮店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推荐6篇)》。

第一篇: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考勤制度,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了解例会内容,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与特色菜品等。

3、餐前检查各区域的设施、照明系统,餐桌、餐椅是否损坏,硬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值早班人员按单中数量领用补充本区域低值易耗品,以备开餐使用。

5、餐前整理检查本区域台面、餐具等卫生,并按标准把餐具摆放整齐。

6、按照所定工作岗位,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点头微笑亲切致意。

7、客到时,必须请客人出示导购卡,在餐中应将导购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可随意乱放;餐中不得将台卡拿下餐台,必须放在相应的餐台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务台,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9、客到后根据情况,为客人套放椅套,并做相应示意与提醒。

10、有针对性的运用推销语言介绍建议客人点茶点酒。

11、餐中要求值台人员为客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与客亲情沟通意识以及员工之间相互协助的团队意识。

A、无论餐中服务还是为客结账,只要值台人员离开本区域,必须与邻台人打招呼,并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情况)

B、作为邻台前来协助其值台的人员,在其回来后,一定要进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误时机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3、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为客人提供分菜服务。

14、席间服务中,应先征询客人意见,再为客人撤换菜盘、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台面整洁,桌面杂物(纸巾、壳、骨、刺等)应及时用夹子、托盘清理。

16、对客人勤问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抓住任何机会和永不放弃最后的推销机会)

17、餐中值台人员应勤巡台,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察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细微的动作或表情以发现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及时的服务)。

18、值台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习惯,及时发现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19、催菜应根据菜品情况和客人情况进行适时催菜,不可随意下催菜单。

20、及时将放在服务台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时,造成关于菜品温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诉。(要员工分清工作与服务的主次关系)

21、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需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

22、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上级。(应将投诉控制在最小范围,压至最低程度,尽量于第一时间、地点、接手人来处理解决,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23、结账时,核对菜单,并准确核加整单与导购卡上的菜品,唱收账单,最后由负责结账的'值台人员和传单员在导购卡上双方签字,将导购卡交于银台。尽量由银台人员(传单员)来结账。

24、对于闭餐后和结完帐的客人的服务,值台人员不可忽视怠慢,必须善始善终的保持优质的服务。

25、客人离开前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26、餐中服务人员能适时、正确、充分的使用收碗车与乐百美进行快速翻台;并在客人走后,按撤台程序,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餐具和器皿标准码放。

27、按摆台标准补台,并将餐椅集中整齐码放于指定位置。

28、轻拿轻放小件餐具物品于指定地点,本区域人员自行清洗、擦拭、归位。

29、值台人员根据当餐使用情况,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和餐具配备单。

30、区域指定人员于闭餐后换取布草,并准确填写布草交接记录。

31、值台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PDA集中送于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误电脑更新。

32、闭餐后整理清洁区域、台面等卫生,擦拭收碗车、乐百美车并放于指定地点,由领班检查。

33、检查巡视区域有无隐患,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岗。

第二篇: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包括常住宿舍、倒班宿舍、标间宿舍及所辖区域,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凡员工入住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入住后服从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员工居住守则

1、履行规定的入住登记手续后入住,相关凭(证)件随身携带。

2、爱护使用由酒店提供的自用、公用宿舍用品(具),并承付相关责任及赔偿。

3、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4、服从管理和调配,自觉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

5、注意个人卫生,讲求礼节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彼此尊重、互敬互让。

6、积极维护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运作流程完整通畅。

二、安全及卫生管理条例

1、倒班宿舍由附楼PA负责统一清洁,使用者须自觉保持室内及床铺的清洁卫生;宿舍内部自行负责卫生清洁,并确保达到规定标准。

2、凡宿舍员工须注重个人卫生,相互协作,有效维护并确保个人及宿舍公共区域处于良好的卫生状态。

3、树立安全及防范意识,预防任何不安全隐患、行为的发生;遇到各类突发事件(盗、抢、灾害、犯罪等),紧急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制止,同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或向他人求助;遇到形迹可疑人员主动询问情况。

4、宿舍无人时,最后一名离开者须闭(锁)门、橱,窗,关掉电灯、水龙头,切断电源;现金、证件及其它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在宿舍区域行走,严禁彼此推拉、动作剧烈或行为粗野;宿舍内只允许从事轻微活动,不得高声喧哗,严禁攀高、跨跃、爬门(窗)进出等行为。

6、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线)、吸烟、动用明火(电炉、蜡烛等)。

7、严禁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宿舍区域内使用或存放。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搓麻、斗欧,传播淫秽,发生非正当男女混杂,及从事其它任何有伤风化或影响酒店形象的活动。

9、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床位或移动公用器具及设施;严禁私配钥匙、更换门(柜)锁。

10、遇有亲朋来访须到员工宿舍主管处登记(周一至周五:下午六点以后的来访者;节假日全天的来访者需要登记),原则上异性员工(包括来访者)不得互窜宿舍。非特殊情况且未经管理员同意,任何男性来访者或本店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例行检查除外)。

11、常住宿舍和倒班宿舍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见后)归宿,归宿时严禁喧闹、大声呼叫、酗酒滋事。

12、爱护宿舍楼区内的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在公共区域长时间逗留,并严禁在消防通道处逗留。

三、员工宿舍主管检查工作细则

1、每班次检查常住宿舍、倒班宿舍各一次,机动检查一次。

2、交接班时两班共同检查核对入住人员个床上用品是否短缺。

3、管理员须按规定安排员工入住,有礼貌的检查宿舍。

4、对违反规定入住的员工要有理、有据的说明,并且上报部门。

5、管理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去管理或管理不得力者将受到部门批评、扣分、罚款,严重时将给予《员工过失单》的处分。

四、员工宿舍奖惩规定

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依据情节轻重,由人力资源部给予10-100元不等的.现金、过失单等方式的处罚;凡在安全、卫生评比中取得第一的宿舍员工,或在宿舍区域整体的管理和运转中做出特别贡献者,依据程度不同,由人力资源部给予10-100元的现金、奖励券等方式的奖励。

如遇六个月内三次以上违犯宿舍管理规定,且拒绝改正者,将被取消住宿资格。本规定将在施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做出修整。

第三篇:餐饮店长的规章制度

1、按照总部统一要求,组织本店的营运工作。

2、服从公司相关部门指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拟订本店工作计划,接受总部的业务质询、业务考评、工作检查及监督。

3、做好营业高峰期的现场巡视,检查服务和出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控制本店的各项费用支出,实施有效成本控制,通过财务监控,落实本店经营范围内工作目标的执行,。

5、对下属员工实施业务指导、业绩考评与人才推荐,合理安排人事调动,强化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提高员工对工作和生活的满意度。

6、常备不懈,确保下属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协调好店铺经营的外围关系,负责办理本店各种证件的年检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出现职能部门罚款现象。

8、每日组织班前例会,分析当日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根据总部整体营销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店铺营销计划,并做好落地实施。

10、提升管理能力,打造一支执行力强、效率高的优秀团队。

第四篇: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要完整,岗位分工要明确.

机构设置、管理职责必须做到全辐射,不能出现空白点和稍有忽略的地方。中小型餐饮企业规模较小,不能象大饭店一样设立那么多部门,应采取统筹的管理方法。事无大小,一定要有人去管。谁向谁负责要清楚,什么事由谁去处理要明确,要形成垂直管理,横向协调的管理模式。

二、制度要健全.

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更需要有一套激励员工的制度。健全的制度是企业规范管理的一种体现,制度使员工清楚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完成某项工作要达到怎样的标准,作出什么贡献会得到奖励,违反哪些规定受到处罚。企业可以通过制度去约束员工的不当行为,更要以利用制度去激发员工积极投入工作。

三、建立一支合格甚至优秀的员工队伍.

不论是管理层或基层员工,通过培训后必须达到企业的最低用工标准。管理干部要具备岗位要求的管理水平,基层员工要有相应的操作技能。企业坚决不能容留不合格的员工。

四、要让每一位员工清楚企业的目标.

企业的目标为分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也就是战术目标和战略目标。企业定下的目标不是局限于几个管理者的事,应该让每一位员工都清楚。因为达成目标需要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同时要制定达成目标的途径及方法。更要员工清楚达成目标后员工会得到怎样的'提升和发展。

五、了解客人,投资者及员工的需求.

客人,投资者及员工因为理解的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对顾客而言他们关心的是价格、味道、环境卫生以及服务;投资者关心的是成本、利润和投资风险;而员工则对工资和奖金感兴趣,当然他们也计较自己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所以投资者和管理者不仅仅要关心自身的利益和顾客的需求,也要关心员工的需求。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

第五篇:餐饮规章制度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六篇:餐饮规章制度

收银员管理制度

1、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负责公司的收银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以良好的仪表、仪容, 饱满的精神向客人提供准确、快捷、礼貌的优质服务。

3、每日按规定时间到公司财务交清前一天的营业报表。

4、按时到岗,备足营业用零钞、发票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及清洁工作。保持桌面的 整齐、干净。

5、掌握现金、信用卡、签单、挂帐等结帐程序。

6、准确打印台号的各项收费帐单,熟记台位价格、出品价格及电脑号码等有关收 银程序;

7、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可,否则一切损 失由承接责任人承担。

8、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汇 报,做到款帐相符。

9、周转备用金必须每班核对,具有书面记录,每天的营业收入现金未经专管人员 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出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10、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损害公司利益,如经 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11、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如必须暂离岗位,经店长同意,应注 意钱款安全,随时锁好抽屉和钱柜;

12、严禁在收银台存放酒水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1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

14、在收款中做到快、准、礼貌,不错收、漏收客人款项,对签单及挂帐者,必 须依据充足方可。

15、熟练掌握面额现钞的鉴伪技术及验钞机的使用方法,防止伪钞收入;认真识 别现金真伪,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

16、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17、收银员应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的营业收 入情况、资料、程序及有关数据;

18、必须严格按指定的收银折扣、管理人员签字权限操作(如有超出及时提醒), 否则给公司带来的经挤损失由收银员赔偿。

19、熟练掌握收银、输单、操作过程及退单、转台、翻台的程序,每日负责填写 营业日报表,做到及时上交。

20、不得在收银台前与任何人闲谈,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收银台。

21、不得使用电脑做其它与收银无关的工作。

22、掌握发票、收据的正确使用方法。

23、认真填写营业后的交款单据,须做到帐物相符。

24、收银员应认真整理好每日帐单,避免单椐遗漏。每日终了,将钱放入钱柜中, 并做好当日营业报表.

25、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后,应认真核对好当日营业收入款,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如出现短(长)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收银员自身造成短款,由当日收银员全额赔偿,属其他原因造成的或未查明原因的,报财务部,经财务部查明后处理.

26、熟记公司各部门员工姓名及内线电话号码,在工作中与服务员、迎宾员等公司员工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27、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8、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发票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 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29、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30、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收银员日常用语

一、常用的待客用语

收银员与顾客应对时,应站立服务将“请”“谢谢”“对不起”随时挂在口外边,还应掌握以下用语:

1、欢迎光临M您好!(当顾客走进收银台时、当顾客未走到收银台时,不可盯视顾客,应用眼睛的余光观察顾客,当段不可斜视)

2、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欲离开顾客,为顾客做其他服务时,必须先说这句话,同时将离开的理由告知对方,并将记录本、票据、金钱等物品收至抽屉内)

3、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当顾客等待一段时间时)

4、是的M好的M我知道了M我明白了。(顾客在叙述事情或者接到顾客的指令时,不能默不作声,必须有所表示)

5、谢谢!欢迎下次光临,请拿好您的物品。(当顾客结完帐时,必须感谢顾客的惠顾)

6、您好,您总共消费了xxx元(询问刷卡还是付现金,同时推卡),您好收您xxx元,您好找您xxx元请收好。(为顾客做结账服务时,一定坚持唱票作业,并对大钞进行查验)

7、当顾客出示会员卡、储值卡、优惠券,结账时,一种情况是提醒顾客“请问您有带xxx卡吗?”或“请问您是会员吗,本店对会员有特备优惠,当结完帐时,应说“找您xxx元,请一起收好您的xxx卡,欢迎您的光临,请走好”。(注意卡券的使用规定和时间限制)

二、接听电话

1、电话报铃二次,即应拿起话筒,接听电话时,应亲切礼貌的先告诉对方:“xxx酒店,您好”。经常将请、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挂在嘴边。 (订餐需问清:客人姓名人数,用餐时间,所定桌位,所定餐品要求,电话号码等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回访,并及时通知领班)

《餐饮店面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推荐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