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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创设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协同寝室长共同做好以下几点:
一、就寝: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二、纪律: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四、卫生: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以上规定望各位同学认真遵守,同时以寝室长为中心、各位班委协助并由每个同学监督执行。
第二篇: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资料: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状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状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适宜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推荐。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务必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职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第三篇: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坚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一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我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头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立礼貌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第一款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第二款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礼貌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俭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坚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坚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校“礼貌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礼貌寝室”评比制度
1、校“礼貌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礼貌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礼貌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进取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礼貌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礼貌寝室”标志;
2、“礼貌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终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篇: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务必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持续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务必按时就寝,休息时刻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状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开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五篇: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抽烟、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不得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晚上11点以后禁止观看电视,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值日人员应认真负责,仔细打扫,不得敷衍了事,违者罚款10元。
8、宿舍人员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晚11点以前必须回归宿舍,如临时有事无法回宿舍者,须提前请假并签写请假条。在外期间应对自己严格管理,否则后果自负!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