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厂规章制度大全(优秀范文五篇)

时间:2022-10-28 12:23:5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0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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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工厂规章制度

1、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在工厂里,怎样做好安全管理?

2、班组是企业的最小集体工厂管理规章制度,是产品制造活动的直接执行者,所以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发源地,班组人员是安全事故发生主体,班组的安全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管理成果,企业安全管理时要重视班组安全管理,班组把公司安全措施执行到实处才能落实企业安全工作。

3、班组长在班组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班组长是生产现场的指挥者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作为“兵头将尾”,是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4、班组管理区有哪些危险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识别班组管理区的不安全因素是要问自己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5、是否存在危害源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什么人会受到伤害?伤害如何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

6、缺少安全知识的培训对不安全行为已经形成习惯没有劳保产品或者不符合规定思想“麻痹大意”,认为危险不会降临自己身上缺少安全重视,优先考虑产量、质量等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

7、设备、工具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已经产生裂纹随时可能断裂)防护措施、安全装置存在缺陷(配电装置没有保护罩)工作场所不安全(通风、逃生、放火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安全(劳保产品存在缺陷,不能起到防护效果)作业环境不安全(照明、噪声、刺激气味等)

8、班组安全管理怎么做多思考、多请示、多汇报工作安排要心细,做事情要仔细工作布置要到位,工作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班前、班中和班后进行检查(查穿戴、查精神面貌、查工具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安全培训、逃生演习)形成班组安全管理小组(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评比机制(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9、安全常识下面在列举一些安全常识内容:

10、红色:禁止、停止;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安全头部防护主要是安全帽呼吸系统主要是口罩和防毒面具眼睛主要是护目镜耳朵主要是耳塞和耳罩手主要是手套、指套足部主要是防砸鞋、绝缘鞋等身体主要有阻燃服、静电服、防腐蚀服等高空坠落主要有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电气设备员工不能随意移动,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机械加工要注意冲压、切割防呆作业

第二篇:小工厂规章制度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三篇:小工厂规章制度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第四篇:小型工厂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第五篇:小型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节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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