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10-28 12:19:2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279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篇: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二篇: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三篇: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第四篇: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工地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各个班组长负责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地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个班组应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一条工程必须进行全场围护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工地施工必须设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二条施工班组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三条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班组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一条各个施工班组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三条食堂周围的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清场。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

第五条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六条施工现场饮用水不得用来洗衣洗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一条施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淮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工地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现场。

第五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门卫应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一条工地员工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三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五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七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罚则

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退场。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的处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开具罚款单,罚单递交工地总工,由总工确认呈报财务,由财务部直接从被罚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篇: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要和施工队签定治安和安全生产合同书,明确施工队具体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确学校监督协调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律及规章制度。

2、施工队进驻学校内部必须缴验每个队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无身份证明者不得在学校内部住宿。

3、施工人员须在学校内部居住三个月以上者,保卫干部必须协助他们办理“临时居住证”。

4、保卫干部要回同施工队负责人,依据“身份证”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写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正。

5、施工单位要给施工队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场所,并要求他们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火,确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凭施工单位发给的出入证进出大门,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指定易名治安人员配合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向队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严防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8、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学校有责任全面做好队施工队员的安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篇: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