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演讲稿(大全)

时间:2022-10-23 12:03:3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9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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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律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在这里演讲的主题是《遵守法律法规》。

我们都知道,遵守纪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文明强国。按照这个标准,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很远。

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开展了多年的教育普法工作,但“遵纪守法”一词要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意识,还远远不够。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5000年历史文化的国家,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还有一段距离,但它并不缺少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需的道德传承。

有些人不把国家的法律和纪律放在心上,他们不认为违反法律和纪律是一种耻辱,而是认为他们“有能力”利用好法律的漏洞。正是这些人损害了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削弱了人民的法制意识。

人们是忠于法律法规的,他们甚至希望用自己的生命去遵循他们心中的神圣的法律,就像苏格拉底所做的那样。当时,雅典的逮捕了苏格拉底,并以不敬神的罪名判处他死刑。

行刑前,他的门徒决定帮助他逃跑,一切都准备好了。但苏格拉底说:“我的信仰之一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我死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服从。”苏格拉底最后带着对法律的忠诚微笑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思想是不朽的。

苏格拉底在他的大多数同胞眼中确实有点迂腐,如果法律法规本身是不公正的,为什么还要遵守它们呢?

由于人们的道德标准和正义原则不完全一致,必然存在意见分歧和矛盾。因此,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法律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能够让我们的成长之路更加顺畅。

我的发言结束了,谢谢大家。

第二篇:法律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律同行》。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

第三篇:法律的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第四篇:关于法律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第五篇:法律的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一个县的,一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三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他说,你们监狱每年那么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一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可以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一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因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一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一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师叫,江业胜,因为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学习法律,成为法律人,难道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谋生之道?在获取生存技能之外,我们要学习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根本上说,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惩治不法之徒,为被害人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追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一种超越生存和功利考虑的追求。

20xx年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业绩突出,马彩云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热忱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说,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为什么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么一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什么样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系统的学习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

一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

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第六篇:法律演讲稿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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