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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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车长期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号________所属场地________号的营业铺面,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房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用期共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第一年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于____天内交清。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承担之房屋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和应交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不拖欠,且乙方无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该保证金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4、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水、电、税等一切因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铺面的.照明用电、清洁用水,为乙方设立专用水电表,并保证乙方的用电负荷,不得随意停电。甲方保证现有出入口的畅通,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阻挡人流通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如乙方单方面违约且未缴以上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立即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场地内铺面开业后,经营场所内治安、卫生、消防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按双方划定的地界经营,不得占道影响汽车和消防通道,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四条:免责条款如因国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时常不能开业或开业后按有关规定需要停业,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五条:解决争议的方式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自动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

第二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第三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车辆长期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 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壹年,租车开始时间20xx年1月10日至终止时间20xx年1月10日。(租金柒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保险、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修理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车辆长期租赁合同协议

车辆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 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 0-852 5426

承租方(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电话:05 0-8 8 3000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 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

00――晚 :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

四、 费用支付

、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 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 4小时日(AM 7:00――PM 2 :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 0元计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 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20xx-2-5 日期:20xx-2-5

第六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xx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 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 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 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 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 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9 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 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 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 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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