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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一、甲方将出租房屋 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地下室乙方可无偿使用,但必须对所存商品(物品)妥善保管,如意外发生水泡、漏水或其它灾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三、租赁期限,每月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合计 元。房屋抵押金 元,实行上打租金,合同签订日交齐。
四、甲方将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水、电、供热设备的正常使用(非物业原因的除外),并不干涉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正当、守法经营活动。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热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施工需要,场地暂时影响乙方出入库的,乙方需谅解。甲方不退还房租费。对此,乙方如有异议可不承租。
六、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如产权发生变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限内自行迁出。甲方退还剩余月份的租金。如乙方购买,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四防安全”工作,如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准装修,如自行装修,期满不再承租时,自行拆除,恢复原样,损失自负。不能影响甲方的再租利益,否则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所经营的商品要妥善保管、如发生虫咬、鼠嗑、霉变、水泡、意外的室内漏水、倒灌、丢失灭失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货物摆放整齐,服从管理,如乙方态度不讲理,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将取缔乙方的租赁资格,房租费将不与退还。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无权将所承租的房屋,自行、私自转租他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予同乙方再履行原合同。由于乙方违约在先,故剩余的房屋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十一、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刻生效。双方如有反悔或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约者承担。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第二篇:无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区产业园 乙方:山东永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利用起该房屋,使其发挥最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位置及具体情况
1、坐落位置
该房屋位于山东商河县城区产业园商西路8号。
2、房屋面积及房产原值
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该房屋价值2万元。
第二条 房屋的租赁期限及登记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持本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房屋使用权出租登记。
3、该房屋甲方无偿供乙方使用。
第三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
第四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第七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限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 善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算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遵照本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区产业园
乙方:山东永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第三篇:无偿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也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为更好地利用起该房屋,使其发挥最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位置及具体情况
1、坐落位置
该房屋位于山东商河县城区产业园商西路8号。
2、房屋面积及房产原值
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该房屋价值2万元。
第二条 房屋的租赁期限及登记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持本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房屋使用权出租登记。
3、该房屋甲方无偿供乙方使用。
第三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
第四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第七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限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 善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算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遵照本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五篇:无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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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