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范本(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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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1.1本合同租赁物为______号共计______平方米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层,其中一层面积______平方米、负一层面积______平方米。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货梯、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2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______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5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有关水电方面

3.1.1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电表,“表后”:________________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_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______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______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______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______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______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______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_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______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______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______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______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_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______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有关中央空调

3.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______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3.4有关中央空调

3.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______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租赁费用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租赁费用为万______元/______年,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______年支付。乙方于每半______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______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水电费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______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____________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中央空调使用费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______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______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______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万______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______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

4.6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与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____________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________________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5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

6.7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______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______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____________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万______元。

7.6乙方违反本合同.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____________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______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______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万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约

9.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______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免责条约

9.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______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小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

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小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合同标的)“ 号共 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O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货车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 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 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 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 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第六篇:小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1.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租赁车辆详情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 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 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 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 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 出租人义务

1.在租赁期限起始时点前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现故障的维修,由此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应当相应免费延长租赁期限或提供替换车辆,或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减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 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 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的燃料标准为租赁车辆添加燃料;租赁车辆的动力类型为电力的,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及标准为租赁车辆充电;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租赁车辆用于驾校教练车或进行体育、竞技、抗震抗压等测试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5)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任何有损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7)酒后驾驶或吸食(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租赁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5.安全、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当送至出租人指定维修厂维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维修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7.不得侵犯出租人对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

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变更驾驶员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9.对非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救援,应当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并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单位;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承租人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车辆性能、正常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致使租赁车辆受到非正常损坏、灭失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签订日期:

《小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范本(范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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