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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正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 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XXXX
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 月 日至XX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XX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2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标物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租赁建筑面积约为㎡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乙方不能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二、租赁合同期限
1、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由乙方装修为免租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乙方如期归还。
三、租金及付款
1、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2、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因此而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按交付甲方租金,签合同之日乙方需支付第一季度租金给甲方,且分别在将每季度的租金以转账的方式付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收款人姓名: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对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或转租权,结清租赁期之前的一切费用,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需要。
2、甲方将所出租房屋的现有设施及所有门锁、钥匙给乙方使用,待本合同期满退房时,乙方应将甲方交给的设施及门锁、钥匙完好无损交回甲方,如有遗失或乙方人为损坏(自然损耗及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应无条件折价赔偿给甲方。
3、租赁期间,如有政府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甲方应得知信息3日内通知乙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按租住的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寻找替代房屋,甲方除需退还全部押金外,还须赔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4、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为满足居住或办公而添附的附属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装修好的房屋本体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刻意损坏。
(二)、乙方有下列情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的。
2、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
3、拖欠房租租金累计达1个月。
4、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宽带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一切涉及到该房屋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按时交纳。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包括用电、用管道燃气、热水器等),在租赁期间因不慎造成的损失或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不能在甲方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要认真爱护楼房建筑物,不得任意改变楼房结构,以免危及楼房安全,乙方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装修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7、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提前退房,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能要求甲方退还房屋押金。
8、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
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
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
之日起3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押金。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
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往来文件的签收与送达
合同期内,双方发出的通知、信函等书面文件满足如下方式,即视为已签收并送达:
1、以快递形式将通知寄出(地址以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为准。如地址变更,须书
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向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通知的有效性);
2、现场负责人员签收。
八、装修
甲方提供的房屋为毛胚房,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隔及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
内部承重结构,投资由乙方自理。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2、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
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6、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