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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租用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私人住宅作办公场地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关租赁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金: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另交押金人民币_______元,退房时,乙方在付清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无水、电欠费,门窗、墙地、管道、电路、灯具其他原有用具等无损坏时,经甲方验收后,凭保证金收条及物品清单退还此保证金(物品按双方签字认定物品清单为准,损坏按原价赔偿),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如乙方需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租,本合同顺延,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乙方按期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修)房屋内所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如乙方需要另行改变房屋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若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坏,也应由乙方承担原物的全额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规、文明经商、做好门前“三包”,如有违法、违规、拖欠各种费税及民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期内年租金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一份,乙方___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附《物品清单》为附件。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篇: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__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20__年7月20日起至20__年7月19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