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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合肥市 区 路(巷)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办公、仓储、住宅)使用。
第二条 甲方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
第三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约定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甲方迟延交付的时间。
第五条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总建筑面积每月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
第六条 乙方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在 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计 元;合同期满退还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房屋的下列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使用。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合同终止时,按 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或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违约金 。
(二)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供乙方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租金的,除补交租金、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款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应负责赔偿,甲方并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又逾期不返还出租房屋的,应按逾期时间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赔偿金。
(七)单方中止合同,由毁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合同登记机关、鉴证机关存档。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的,应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簦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第二篇: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3)
标签:房产 法律 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
同 房屋权属证书 杂谈(2009-04-13 12:05:41) 分类:法律知识
19、问:买受人逾期支付购房款或者未依约足额支付购房款,能否成为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抗辩事由?是否应视出卖人有无具备交房、办证条件区别对待?
答:依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买受人付款义务应当先于或者与出卖人的交房、办证义务同时履行的,买受人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时,出卖人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其交房、办证的期限可予相应顺延。
20、问: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买受人不起诉要求退房,仅要求出卖人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答:合同有效,但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双方当事人均不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不应判决解除合同。买受人仅起诉要求出卖人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按照法律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处理。
21、问: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之义务有无诉讼时效?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答: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义务的,不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支付日期有约定的,诉讼时效从约定之次日起算;无约定的,一次性支付的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应交房之次日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的出卖人应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之日起算;按日计付的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当分别每一日单独计算。
22、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为“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其中竣工验收合格除包括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外,是否还应包括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
答:交付使用的房屋不仅应当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验收合格,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强制性规定,包括消防验收。
23、问:出卖人在交付商品住宅时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是否构成违约?
答:出卖人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构成违约,买受人因此拒绝接收商品住宅的,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24、问:出卖人通知交房时,尚不具备交房条件(如消防未验收合格),买受人拒绝接收,在符合交房条件后,出卖人是否必须再次通知交房?
答:在房屋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告知买受人并再次通知其接收房屋。因出卖人未告知导致买受人迟延接收房屋的,出卖人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
25、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对如何缴纳约定不明(例如缴纳数额和应向谁缴纳等未作具体约定),出卖人能否将买受人未缴纳该款作为其未按期交房的抗辩事由?
答:如果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受人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之义务应先于或者与出卖人交房义务同时履行,但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缴纳约定不明,导致买受人未缴纳该项费用的,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未缴纳该项资金作为逾期交房的抗辩事由。
26、问:设计变更的,(1)买受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应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2)买受人不主张退房,而要求按原合同履行的,如何处理?
答:出卖人变更设计的,可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买受人要求退房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未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从买受人交款之日计算至出卖人返还购房款之日止。房屋已经建成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恢复原设计,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交付原设计的商品房的,不予支持。
27、问: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包销人订立的包销合同是否有效?包销人是否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买受人以包销人为被告起诉的,是否应当追加出卖人参加诉讼?出卖人的诉讼地位如何?
答: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影响包销合同的效力,但包销合同中约定的包销期间早于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间的,早于部分的包销期间的约定无效。现
有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包销人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因此,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包销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买受人仅以包销人为被告起诉的,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共同被告。
28、问: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该合同,法院是否应当告知担保权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应先行确定无效、撤销或者解除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后再予以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如果担保权人并未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的购房款是否应当包括贷款在内?
答:无论当事人要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该合同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法院均应告知担保权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担保权人并未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的购房款应当包括贷款在内。
29、问: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中,拆迁人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是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答:房屋拆迁合同对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可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由于拆迁人的原因,被拆迁人在下列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拆迁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房屋拆迁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期限;(二)合同签订时,产权调换的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合同签订时,产权调换的房屋已建成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违约金可以按照被拆迁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产权调换的差价款和被拆迁房屋的折价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0、问:公民个人或者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转让自有房屋,是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申请自建房屋的工业用地上建成商品房,并对外销售的,是否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答:公民个人或者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转让自有房屋,不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其合同效力依《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申请自建房屋的工业用地上建成商品房,并对外销售的,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三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 ,其营业室面积约 平方米。
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计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 元,房租在租期内,每次缴纳一年房租费用。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 公斤/ 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缴纳租金后拆除,甲方须退换乙方所剩余缴纳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 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个体户门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人: (签章) 代表人: (盖章) 电话: 电话:
第四篇:房屋租赁合同
户 主: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房租赁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期限:
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另续。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每年按元计算,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合同约定租赁期的租赁总价
三:其它事项:
1、乙方不能破坏房屋结构,到期后装潢部分原则上不得拆除,若乙方必须拆除则必须恢复房屋原状。
2、破坏部分要折价赔偿。
3、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到期时,乙方优先续赁;若乙方不再租赁,须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5、乙方必须服从小区治安、卫生等一切管理制度。
6、在乙方租用期不得有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 不得搞封建迷信及教派组织行为,不得做为危险品及其它库房使用。
7、若乙方中途转让房屋租赁权,必须通知甲方,通过甲方,双方交清一切费用后方可转让。
8、租赁期间若乙方拖欠、拒付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
9、如乙方不愿再租赁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注册地址:______
现住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注册地址:______
现住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幢__单元____号铺,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转租、转让。
第三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该房屋出租期间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给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购房合同,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也应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但不得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乙方不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改动房屋结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
第六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有意继续承租,应该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前两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零拾零元整(¥:______元)。
2、第三年租金每平米增加10元,即每年增加人民币¥:______元。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______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返还
1、交付: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并在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商铺钥匙。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以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保证整个房屋内设施完整性的原则下可以拆除。返还后对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维修养护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不合理使用或保管不当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的损失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修复或增添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乙方装修、改善或增设的其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对于该房屋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和物业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组的房屋分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积达5天以上;
E、欠交各项费用达500元以上;
F、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G、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六十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回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2、乙方由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应按月租金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应提前六十日通知甲方。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当月租金的两倍标准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
第六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