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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从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职责。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带给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三方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__市分行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下列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的租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本合同项下丙方承租的租赁物位于(地址)。租赁物基本状况:房屋性质,楼房层,电梯,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租赁物位置图和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免费停车位个,收费停车位个,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二)该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对该租赁物享有所有权。甲方应向乙方和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2、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租赁期限为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对租赁物享有转租权,甲方同意乙方向丙方转租租赁物,并由乙方向丙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应向丙方提供租赁物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及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保证具有合法的出租权(以上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租赁物收回,并按本合同的条款直接租赁给丙方,直至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同时乙方应赔偿丙方全部装修费用,退还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交付租赁物(以交付房门钥匙和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以下简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免收丙方租金,租赁物水、电费由丙方承担,租金自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交房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租金
租赁期间,租赁物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计算租金,多退少补。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具体标准为____元/平方米/天。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时间
租金按月支付。丙方应在免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月租金,此后在每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收到租金的同时,应向丙方提供同等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如果实际租赁期不满一个月,丙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间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一)租赁期内,租赁物涉及的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和乙方依法交纳。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应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丙方已经承担的,有权向甲方和乙方追偿。
(二)租赁期内,丙方使用租赁物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丙方承担。前述费用按单独设立的计量表显示的数量计算,价格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物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和乙方保证不会有其他方向丙方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如果其他方再向丙方收取物业费或取暖费的,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配套的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元/月/个。
(四)上述丙方交纳的费用,由丙方直接交付有关公共事业收费单位及租赁物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该租赁物用途为丙方银行及邮政办公营业场所。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使用用途。
第七条租赁物的维修
(一)甲方和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租赁物交付丙方使用,同时提交建筑施工图纸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
(二)甲乙双方应保证租赁物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并验收合格,保证结构安全;无重大损坏、渗漏或倾倒危险;租赁物内设备及消防安全等各种附属设施齐全完备,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并取得相关证明,同时符合出租使用规定。
甲方和乙方违反本规定的,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大修、原有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均由甲方负责。如租赁物(含供电、供水等相关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故障、渗漏或有倾倒危险,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接到丙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不能予以修复,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时,丙方可以代甲方进行修缮,维修费用凭相关证明单据直接冲抵租金。维修期间,丙方有权免交相应租金。
(四)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租赁物结构及设施设备,如需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丙方保管、使用不善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毁损、灭失或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对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每半年巡检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及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以保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因甲方未定期巡检或未及时修理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已经承担的,可以向甲方追偿。
(六)甲方维修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或者定期维护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需进入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内的,应事先通知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并出示证件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保证其租赁物内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暖,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其中供电应达到____千瓦。
2、甲乙双方保证该租赁物的合法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权属争议或者其他纠纷,符合设计标准并验收合格,甲方和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出租,租赁物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租赁物有关税费应缴款项等,甲乙双方均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负责提供丙方办理工商登记等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确保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协助丙方办理经营活动中所需各项手续。
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给丙方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丙方设备和车辆的通行顺畅,遇到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
5、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以另向第三方转租、转借、抵押、托管等形式处分租赁物,确保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6、甲方保证租赁物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防火、防爆、安全用电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7、允许丙方对租赁物外墙进行必要装修装饰,免费设置、悬挂必要的企业名称及标识(如中国邮政、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英文表述等),张贴企业宣传品,并协助丙方办理必要的审批等手续。不得允许除丙方外的任何人在租赁物外墙设置与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广告、标识等。
8、本合同对甲方具有直接约束力,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到期、终止或者解除的,本合同由甲方和丙方继续履行,乙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9、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托管等,应事先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委托乙方书面通知丙方。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其任何一方(包括双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均应由甲方和乙方自行解决,不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和乙方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倒闭、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况)失去本合同主体资格,则本合同乙方所有权利义务由甲方全部继受,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权利义务仍由甲方履行,不得影响丙方正常租赁。
11、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装修开工、竣工验收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方面关系,积极配合丙方的装修行为。
12、甲方和乙方负责免费为丙方提供租用物外部及外围的保洁和门前三包、环卫、绿化、防火、安全保卫、治安联防等服务。
(二)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水、电等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邮政企业。除此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转借和改变用途。
3、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依法经营。
4、租赁期内,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丙方向其中一方履行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责任后,另一方不能再次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丙方应遵守相应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非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因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总额的5%,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丙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丙方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迟延交付达到或超过10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外,还应对丙方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供水、供电或未按约定及时修复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丙方有权扣减相应租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10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的5%。
(四)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侵权、合同纠纷等)致使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乙双方应负责排除妨碍,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如因此造成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乙双方承担赔偿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五)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影响丙方正常办理各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手续,或者影响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达两个月以上;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转租邮政企业除外);
3、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
1、迟延交付丙方租赁物达到或超过10日的;
2、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导致该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供水、供电中断,且中断时间持续超过3日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5日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致使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的;
4、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或者存在抵押权等第三方权利,影响丙方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手续,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
5、本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本条第(一)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因本条第(二)款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者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装修费用和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方和乙方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或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另一方的追索权。
(四)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不得单方提前收回房屋,终止丙方承租房屋,如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提前终止
(一)租赁期内,除法律或者本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的,提出方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三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甲方的追索权;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违约责任;因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丙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乙方须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
(二)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自政府正式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乙方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丙方在房屋被拆之前搬离,如国家给予房屋使用人补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等),甲方应全额付给丙方,不得扣留。
(三)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丙方的事由,致使该租赁物及其附属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若有修复可能,也可由乙方进行修缮后丙方继续租赁,修缮期间应相应减免租金。
(四)因丙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政策调整,致使发生丙方网点撤销、迁址等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丙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租期届满
(一)如甲方和乙方不同意在租赁期满后再向转租该租赁物,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确保丙方有足够时间另选他址。如三方无异议,三方共同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应不高于当年当地同等设施的平均价格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所租赁房屋的优先续租权。
(二)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搬出属于丙方所有的全部物件(包括监控设施设备、空调系统),否则视为丙方放弃对上述物件的所有权,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置。
第十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一)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丙方同意,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享有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丙方如欲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取得租赁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人,享有原丙方的权利,承担原丙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租赁物更名
若甲方或乙方在租赁期内改变租赁物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须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若未尽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一)三方应保守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不正当使用。
(二)本合同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九份,三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三方应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出租人(签字):转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承租人(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字)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