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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______区______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______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______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结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如发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必须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证号: 营业执照证号或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XXXX第 层 号商铺,租赁面积为 O的场地(含公摊面积),租赁给乙方经营 (品种、品牌)产品。
二、租赁期限、优惠期及其它
1、本合同租赁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商铺实际交付时间起计算租金,商铺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实际面积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2、为了培养市场,扶持厂商装修经营,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期间共 个月的免租优惠期。免租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擅自停业、撤场和提前终止合同等违约行为,甲方不给予乙方上述免租优惠,已享受的免租优惠期应按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租金予以补足。
4、乙方在承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继续承租,甲、乙双方应就承租条件重新协商,另行订立书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如乙方合同期满而未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停止经营活动,在3日内办完退场手续并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逾期不撤离者,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转租他人,并将乙方商铺内的遗留物品异地封存或自行处置。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式
1、乙方承租商铺租金:¥ 元/月・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__拾 元整。每季度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__佰 拾 元整。租金按每 年递增 。
2、签订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后每次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所承租商铺的租金,即在上一季度结束前十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缴者,将按欠费总额的5‰/天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水电供给,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及商品质量保证金
1、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出现下列事项甲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进行抵扣,由此造成的该保证金金额减少,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乙方如果出现其经营人员因违反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导致相应罚款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2、租赁期满,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并保证甲方出租场地完好状态,1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
2、甲方根据合同面积按建筑中心线划分商铺场地,乙方自行隔断及进场装修。
3、甲方应广泛收集乙方的建议,根据市场整体营销政策制订相应广告宣传及大型促销活动方案,对所有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4、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管理及清洁工作。
5、租赁期内,甲方有对该商铺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抵押、出售等,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工商及市政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觉纳税,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解除合同。如甲方受工商、税务等部门委托代征代收相关费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缴纳。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缴纳场地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采用停止供电、限制使用场地等相应措施直至终止租赁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内的商品货物、道具等进行折价处理,用以冲抵乙方所欠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乙方必须提供签约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厂家销售授权书、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严禁仿制其他厂家样品,禁止出现相同样品中重复或“克隆”现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厂家撤换样品。乙方销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若有违法,责任自负。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在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作。
6、乙方接到甲方商铺交付通知后,应及时进场装修,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束装修。若乙方在规定装修开始10日内未进场装修,视作乙方自行放弃该租赁场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该租赁场所另行安排,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如需自行装修需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具体装修注意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装修协议。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租赁场所内部、外形以及甲方其他场所的原结构及实施影响人员疏散的装璜,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璜材料。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或影响其他经营者利益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业种,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9、乙方负责商铺内照明设施并每月承担相应电费、水费、电话费,公摊部分照明电费、水费及空调费用按租赁面积分摊。
10、乙方必须投保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办理财产保险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广告牌、灯箱制作、安装,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装位置,灯箱必须用防火阻燃材料。
12、乙方经营人员严禁在商场吸烟,须了解不同火源灭火器材的选用,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消防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展位内吸烟、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为增加商场的销售总额,提高市场内所有商家的经济效益,甲方在节庆期间开展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无条件地支持甲方的促销活动,乙方不支持甲方的促销活动,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要求转让的,必须报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商铺,已收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不按时缴纳场地租赁费及相关费用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术监督等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8)有其它违法、违约行为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9)不按时补足合同保证金的。
3、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续签合同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同时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二个月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4、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场地,或乙方因其它原因在合同期满前退场,乙方在租赁场地的所有固定装修及装饰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自行负责商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2、乙方将商铺作为仓库使用、闲置商铺或擅自停业超过7日等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处置,所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有关收取租金、综合管理费、水电、空调及公摊等费用缴纳通知,乙方门店工作人员必须签收。乙方如不签收,甲方留置或张贴其门店和市场公告栏即视为乙方收到。
4、本合同涉及的有关通知的邮寄或送达,以双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为准;租赁期间如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而引发的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变更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欠款及其他法律经济责任;如甲方违约,应双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十、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不作违约。
十一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及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交由租赁商铺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XX签定,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
十三 本合同附件
(1) 装修管理条例一份
(2) 消防责任书一份
(3) 商铺平面图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