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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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是双真实意愿的表达。

第二条 甲方将利川尚品酒店餐饮部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具体范围和设备物资见合同附件)。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每月营业收入在 万元以下时,乙方将每月营业收入(减除折扣、折让的实际收入)提取8%作为承包费交给甲方。乙方每月营业收入在 万元以上时,超过部分提取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略高于 %)。

甲方为乙方派会计、出纳各一名,其工资及劳务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财务人员履职。

乙方经营场所消耗的水费、电费、空调费等,每月按实际消耗向甲方支付,甲方不提高水、电、气的价格。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履行合同。合同终止时,若没有扣除款项,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 乙方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 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

第八条 合同签定三日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详细资产以移交清单为准)。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因主管线载荷不够引起的主管线改造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乙方承包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酒店的主供排水系统、主供电系统、主供气系统、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如因使用期限已满或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由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

第十三条 如乙方需要对承包经营的范围进行改造,须事先提出改造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所改造内容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如甲方对住宿客人赠送免费早餐,其费用按 元每人,按月和乙方结算。

第十五条 乙方的水、电、气维修由甲方工程部派工,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乙方购入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享有所有权,财务必须建立资产台账,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处理。同等价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权。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将所承包经营的场所及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对于经营场所的自然陈旧,设备设施的自然陈旧、自然损坏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应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二十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企业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上隶属__________公司,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 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 ________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______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 __________厂共有财产_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元;

  ……。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________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___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承租人是___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_____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 承租人对__________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一)机构设置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四)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五)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二十条 _____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___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对_____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对_____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___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_____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__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________市经济委员会、_____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__________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

  承租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订立

第三篇:房屋租赁代理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路____号,位于第____层号房,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房屋配备有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为 元。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之前将该季度租金交付给甲方。和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3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按乙方承租房屋水、电表的实际使用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水元/立方米、电元/度,如有收费调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缴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之时不具有水电费等各项欠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2.甲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约定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届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诉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及商品房预租合同为范本,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写字楼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楼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区____路___号(弄)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结 构:__________。

楼 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____层,本房屋位于第__层,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 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元。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_ 年内不变,自____年__月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_______ %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_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篇:房屋租赁代理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路____号,位于第____层号房,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房屋配备有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为 元。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之前将该季度租金交付给甲方。和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3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按乙方承租房屋水、电表的实际使用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水元/立方米、电元/度,如有收费调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缴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之时不具有水电费等各项欠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2.甲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约定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届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诉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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