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北京租房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北京租房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大全)》。
第一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篇:北京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市______街_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
,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三篇:北京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电话: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工业园内 (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做生产经营使用。宿舍 号 楼 501-514房共14间(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做员工居住使用。
1.2本租赁物承重载荷二三楼750kg/O。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提供协助。
1.3交付标准:甲方以租赁物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须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完好,如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和主体修改,概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好或恢复原状,装修部分保持现状或恢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终止合同。
1.4 《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20_年12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从20_年02月01日正式计租,正式计租之前为免租期。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标准
租赁物的租金标准(不含税价)为:厂房人民币 172500 元/月(含14间宿舍租金),(大写: 壹拾柒万贰仟伍佰 元整),宿舍人民币 /元/月,(大写: / 元整),合计租金为人民币 172500 元/月,(大写: 壹拾柒万贰仟伍佰 元整)。
3.2 租赁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物保证金为合同期最后2个月房租金额,即人民币 345000 元(大写:叁租赁保证金用于保障本合同执行,若乙方出现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形,拾肆万伍仟元整)。则甲方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在合同期或合同终止时,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在甲方的固定资产作为赔偿抵押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及相关单位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租赁物、完成办理租赁合同的终止手续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息足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3.3 租赁期间,乙方用水、电须向甲方缴交用水、电保证金(进驻后根据实际用电量来调整)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或相关单位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水电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退还全部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及收费标准详见补充协议)
3.4 费用:水费 6.5元/吨,卫生费 0 元/月,电梯使用费 0 元/月,管理费 0 /月。
3.5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元、电梯费元、卫生费 元、管理费 / 元,及租赁保证金 345000 元、水电保证金 / 元 ,合计517500 元,(大写: 伍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甲方只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发票,由乙方承担3%税金。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产生的印花税、登记税、公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全部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到款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4.2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月租金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乙方不按时缴交,甲方有权按照合同书第11.8条处理。
4.3逾期交租:乙方未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需向甲方缴交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拖欠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一计收,当月逾期违约金与下月租金一起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除追收乙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视为乙方违约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4 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及线路的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向有关单位申请报装,并承担有关费用。
4.5 乙方承租后使用及实际经营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税费以及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1甲方负责提供电梯禁止载人上落,只供载货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出原设计 /载重量,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租赁期间货梯的维修、年审、维护等费用。
5.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5.3 乙方对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5.4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若租赁物非乙方使用不当原因导致天面及外墙体漏水、主体结构损毁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通知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组织人员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防火、防盗安全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6.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由乙方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如要报批的,由乙方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6.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6.5承租期间,应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偷盗及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承租期间,乙方若按生产要求需要装修的,须将装修项目、图纸报甲方,经甲方土建、水电及消防安全专业人员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经甲方审查具备施工资质;施工队入场前缴纳工程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同样情况下由甲方施工队进行装修,并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否则甲方不退工程保证金,并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且乙方因保证所使用的设备在楼面设计荷载以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将厂房恢复原样或保留现有装修,除了可移动物外,其它任何东西不得损坏,装修部份、门窗及电路电器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否则不退押金。
第八条 租赁物的使用、管理责任
8.1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和用途,不得在租赁物内堆放或置放超重物体,不得储存违禁、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出租权及收益权。
9.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活动,有权监督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9.3 协助乙方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9.4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指定 1名管理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管理业务,乙方应提供工作便利,以便该名管理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厂内劳资、日常生产、安全生产等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甲、乙方双方。
9.5 甲方需保证在B区行政楼门口的第一排预留4个停车位予乙方优先使用。且E区停车场改造前,部分可给予乙方临时使用。
9.6 甲方同意且需配合乙方改造厂区相应设施。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乙方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交纳水电、卫生、电梯等费用和有关的税费。
10.2 乙方须合理使用甲方租赁物及设施、设备,防止人为损坏。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出资予以修复。
10.3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损失。
10.4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生产需要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影响主体结构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若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改建、扩建等方案可能对公共部分或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整改。
10.5在租赁期间,若乙方使用厂房天面及改变外墙、消防设施或使用公共区域等行为,须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清理拆除,其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6 上述第10.4、10.5项中所涉报批手续及相关批准文件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否则视为相关事项未经甲方同意。
10.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形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0.8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火、综合管理等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使用租赁物业妥善保管自身财务,消除租赁物业的消防及安全隐患。如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消防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0.9 乙方须配合甲方遵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履行安全、防火、卫生、环保、劳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协查监督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签订协议。
11.2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物时,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届时协议条款及租金按时价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双方达成协议后,重新签订合同。
11.3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后3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如租赁物发生损坏和修改,概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方可终止合同。
11.4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后3日内前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乙方超过10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所有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①乙方逾期缴交租赁费用、水电费用30天以上的;
②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使用用途的;
③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物转租的;
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书面通知后及时迁离,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已使用期间的租金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提前终止合同后,甲方仍需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11.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给乙方。
11.8 乙方逾期7天未缴交租赁费用或水电费,甲方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促使乙方缴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2租赁期间,如该租赁物被国家或政府部门征收,拆迁、改造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提供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广告
13.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自身产品广告牌,需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3.3 若乙方需在工业区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物业管理处的批准及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十四条 有关税费
14.1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合同及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内所产生的税金,包括因乙方要求甲方出具发票而产生的甲方的税金。
第十五条 通知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可直接送达,也可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邮递之日即视为送达。地址以本条约中约定的为准,若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时,甲方可将通知直接张贴于乙方租用的租赁物门上,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6.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北京市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朝阳区西南湖大路35号房屋租赁给乙方,故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甲乙双方协商以下内容并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房租为五万元整,租赁期限为20_年9月1日至20_年9月1日。
2.付款方式如下:
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五万元整。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在乙方不拖欠水电、不损坏房屋设施及该付的费用时,甲方无条件退还水电押金。若乙方拖欠水电,需向甲方赔付;或乙方损坏甲方房屋、家具及室内用品,需向甲方照价赔偿。
3.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闭路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每月缴纳一次,并在租赁期内,未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转租。
三、甲方出租屋内设:
①双面窗户护栏两面(两个)、防盗铁门一扇、电源插座一个
②双人新床一张、两斗桌一张、方凳两个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遵纪守法、爱护房屋设施、不扰民,按时缴纳(需提前一周)属于乙方该付的费用,决不允许拖欠。如遇乙方人身安全、疾病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合同日期:
第五篇:北京市租房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
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______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日
第六篇:北京市租房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供暖费和物业管理费 由甲方承担,水电费、燃气费和上网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
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执 壹份,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