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中药饮片自查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24-09-10 01:33:1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8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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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药店gsp自查报告

收到【关于印发全国药品声场流通领域集中行动】的通知本药店更加重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组织涉药人员集中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职员与培训,全体人员经xx食品药品药监管理局培训后,特定店员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管理制度】【业务知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建立员工教育档案。

4、设施,设备的养护,陈列和储存,如湿温度计的调节,计量进行检查,空调的排风除湿,蚊蝇灯的清理。冷藏柜的养护。按日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和养护,根据验收和养护的专业培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标签说明说及相关文件检查,并做好记录,药品的分类摆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标准,及时改正,药品养护和检查在32以上,并做好记录。

6、药品销售与服务,药店以质量服务第一,销售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营业时对客户热情,佩戴胸卡并有姓名和服务。介绍药品不要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禁忌,注意事项。本店售出药品按有关规定售出药时,务必凭执业药师或职业药师助理开具有处方才出售处方药。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领会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县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

特此

敬礼!

第二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市局承食药监市【2016】14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检查方案,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全局动员,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了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检查了城乡结合部、车站、农村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偏远地区的医院、诊所。从十一个重点检查项目着手,认真细致开展检查。一是看医疗机构是否从具有合法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查验并保存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二是查看购进药品时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建立购进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保存;三是查看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是否逐批验收,验收记录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保存记录;四是查看是否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开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是否设置不合格区,临时存放药品是否配备药品存放专柜;五是看是否制定和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六是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需阴凉、冷库保存的药品是否符合条件;六是查看是否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并建立养护档案;七是查看是否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发放是否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八是查看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套购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九是查看中药饮片购进是否符合规定;十是是否使用或变相销售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十一是发现假劣药是否就地封存并报我局。

二、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96人次,车辆65车次,检查医疗机构387家,下达责令通知书46份

2016乡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工作报告。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索取供货单位资质不全,个别诊所没有索取正式税务发票。二是药房环境脏乱差,没有与生活区相隔离,药品储存条件整体水平低,仓储管理不规范。三是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记录制度不完善,没有及时做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四是药品储存、摆放混乱,未实行分区、分垛及色标管理;五是药品的养护设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运转;六是过效期的药品未设立专区,仍然摆放在药品柜上;七是中药饮片包装不合格;八是相关专业人员欠缺,未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品管理人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检查人员都一一给予指正并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第三篇:药店自查报告

根据上蔡县人民劳动局的要求,结合年初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上蔡县定点零售药店认真核对量化考核标准,组织员工对全年《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逐项自查。现将自检和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营业面积40平米,年销售任务1万元,其中医保刷卡1万元。目前有3000多种产品和各种保健品。药房有2名店员,包括1名药剂师和1名药剂师助理。

自查自纠发现有好的方面,也有缺点。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上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学习医疗保险政策,向被保险人正确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地为被保险人服务,不卖假劣药品。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投诉;

(4)药品摆放要有序、干净、卫生,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签一价,明码标价。

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计算机技术的使用不够熟练,尤其是商店新转让药品的目录没有及时准确地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

(2)政策执行方面,文员对相关配套政策的理解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导致在电脑上的实际操作没有很好的执行;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刚进店的新型特殊药品和保健品,对保健品的性能和功效了解和宣传不够;

(4)店内设立的医保宣传栏内容未及时变更。

针对以上问题,我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经常组织店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性能,正确向客户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充分发挥员工顾问的作用;

(3)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加快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熟练操作培训。

(4)及时、正确地向被保险人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全心全意为被保险人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部门对我们药店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给予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第四篇:24年药店自查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企业药店已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筹建完毕,现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自查,结果均符合规定,并达到了“七统一”的管理标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门店经营地址设在x新区二路世纪花园南区1楼门1-6、1-7、1-8铺面,周边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店堂明亮、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具备经营药品的条件。门店服从我企业七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装修形象、统一质量管理、 统一服装、统一培训、统一实现计算机网络化控制),拟定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除外)。

(一) 机构与人员

门店配备从业人员6人,企业负责人,大学本科毕业。,质量负责人兼处方审核员,药师,中专学历。,质量管理人兼处方审核员,驻店药师,中专学历。,验收员兼营业员,大专毕业。,养护员兼营业员,中专学历。,营业员,中专学历。企业从业人员均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均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执证上岗,并经x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二)设施与设备

门店经营面积有 100平方米,不设仓库,药店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营业场所、办公生活等区域已分开。药品的陈列已划分药品与非药品区、内服与外用药品区,易串味药品柜。货柜下面设置了药品暂存柜和不合格药品存放柜。设置了清洁卫生的西药袋、研钵、药匙、包药纸等以及中药饮片调剂工具。药店已配置了电脑等设备。

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三)制度与管理

门店制定了能保证质量的规章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20个;

2、岗位职责6个;

3、质量管理工作程序6个及相应的表格及档案。

以上是我企业x大药房验收自查工作报告的主要情况,恳请贵局领导现场检查,给予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企业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篇:24年药店自查报告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店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每半年一次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直接触药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在营业场所内配置了干湿温度计,每日两次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我药店严格把好药品质量购进验收关,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认真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在营业场所内按照用途对所在陈列药品进行分类摆放,每个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我药店依法经营,严把质量关,以优异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顾客的信任。

我店通过查资料,县药监局领导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认为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因收入不足,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营业员对业务缺少自觉性,服务质量还不够规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店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措施,要求各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自觉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全店硬件建设和平软件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我店的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县福德堂药店

20xx年6月16日

第六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20xx]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20xx]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 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xx年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碇啤⒃)、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我局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行为、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参照国家药典委起草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制定企业购进物料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其物料是否按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并对高风险品种和质量可疑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原药材浙贝母(批号Y130333)、白花蛇舌草(批号Y130164)、菟丝子(批号Y130339)。企业制定了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测。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姜黄提取物的生产。姜黄提取物主要用作食用色素。姜黄提取的副产品为姜黄渣粉,一部分作为饲料原料销给蛋鸡饲养场,一部分由园林部门代为处理。另外,该企业还从事食品级越橘提取物、石杉碱甲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未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也未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全部外销。

(三)监督抽样情况

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间,我局对中药饮片配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共抽样25批,不合格7批,予立案5起(其中2起各有2个不合格品种为同一家单位抽样),其中未结案2起。对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桃仁、鱼腥草、车前子等三种中药原药材进行了监督抽样,抽验结果均为“合格”。

三、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中药生产领域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均予以了整改。

四、 巩固专项整治现阶段工作成果,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能,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对原料(含中药提取物)、成品及市场流通产品抽验的针对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验。

(二)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从重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对于制售假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局领导。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抓好工作结合,规范市场规范。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将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和GSP,加大新修订药品GMP和GSP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五、 对中药监督检查的总体评估。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相关企业的规范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北仑局将把此次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下一步,北仑局将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北仑区域中药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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