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审查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14 01:32:4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1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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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己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

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第二篇: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5件,涉及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结案21件,处分21人,其中党纪处分19人(开除党籍13人,党内察看1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3人),政纪处分9人(开除4人,撤职2人,记大过2人,警告1人),双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共对4名涉案人员使用了“两规”措施。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既对贪腐分子严惩不怠、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又始终把办案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做到了严惩贪腐案件与安全文明办案相统一,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确保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执纪办案和政治、经济、社会效应。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办案安全意识

在查办案件中,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重案件查办、轻办案安全的现象,把办案安全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特别是中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xx〕12号)、《关于六起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通〔xx〕3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后,市纪委及时召开由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办案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常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认真组织学习,特别强调“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对安全文明办案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具体的办案工作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首先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两规”、“两指”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分析一些在办案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为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完善机制,不断强化办案安全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两规”期间陪护工作守则》、《纪检监察机关陪护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两规”“两指”谈话值班制度》、《办案点管理制度》、《“两规”“两指”案件审查与陪护分离制度》等制度规定,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市纪委与办案负责人及陪护人员签订严格的办案工作责任书,在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及陪护人员均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一名办案人员为安全监督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同时,对每一起使用了“两规”、“两指”的案件,委、局主要领导经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办案安全管理

对违纪违法人员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前,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在选择“两规”、“两指”场所上,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即选择“环境安静、地点安全、信息畅通、就诊便利”的地方作为办案场所,缺其一不可。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三查三看”,即查“两规”、“两指”办案点各项安全措施,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室内硬质器皿是否撤销,电源线、插头、插座是否裸露,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消除和锁栓是否处理等;查“两规”、“两指”对象所带物品和送进物品,看是否有违禁物品带入室内;查陪护制度落实情况,看陪护人员是否在岗,陪护措施是否到位,室内有无异常情况等,切实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身上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特别是针对“两规”、“两指”对象思想斗争激烈、感情变化起伏、心理状态复杂的情况,要求办案人员密切注意其异常举动和特殊要求,及时采取法律教育与情感教育、政策教育与心理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疏导,有效避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条件,从严审慎使用办案措施

“两规”、“两指”措施是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得当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使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陷入骑虎难下的窘境。因此,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我们坚持从严、审慎原则,严格确定使用条件,严格界定使用对象,严格执行使用程序。在确定必要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市纪委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向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后,填写《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呈批表》,报省纪委批准后实施;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对辖区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和解除“两规”、“两指”措施的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案管室上报备案;乡(镇)纪委及市、县、区直机关纪委(纪检组)不得使用“两规”措施,切实增强了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严肃性。在具体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既坚持铁面无私、严肃执纪,又做到与人为善、文明执纪,不诱供逼供,不侮辱打骂,尊重被调查对象的生活习惯,维护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前提,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场所及设备投入不足,加大了办案风险和办案人员的工作强度及难度。二是安全文明办案的机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健康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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