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关小金库自查报告(合集)

时间:2024-01-16 23:23:3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4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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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小金库的自查报告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202x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咸地税发〔202x〕105号)的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局开展202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贾丰源同志担任副组长,计财、纪检监察、政工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出台我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内容,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对我局“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详查。

二、自查情况汇总

这次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了对我局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以及对我局202x年1-6月份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检查,经查我局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理,无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

1、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我局收费项目为发票工本费收入,均按上级规定收取入账并上缴市局,各类税收罚款均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我局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县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无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我局各单位均为报账制,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

此次自查,我局虽然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督促我们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篇: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xx]411号)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20xx年6月期间,所有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市商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为做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8月19日,我局召开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有关报表进行说明,朱方敏局长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系统高度重视,落实治理责任。二是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自查上报工作。四是要求局纪检监察室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自查监督工作。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专项治理内容,我局对各类帐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我局预算收入没有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及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等情况发生,没有违规转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无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并按规定实行了公务卡结算。

出国经费支出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无擅自出访、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问题;

我局已于20xx年按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因此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我局下属市场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尚未实行车改,现有执法用车2辆,分别为皖G00355、皖G17780,20xx年度共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20xx年1-6月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均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问题发生。

20xx年-20xx年6月我局共发生会议费1.55万元,所开会议均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召开,没有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旅游等费用现象发生。无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问题存在。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我局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购置,从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处置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违规问题存在。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我局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我局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使用规定,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存在。

7、设立“小金库”情况

我局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财务领域“四风”突出问题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局财务领域无“四风”突出问题存在。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我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第三篇:小金库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xx县《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xx年2月14日开始,县史志办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施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主任张树才为组长、副主任詹应泽、支部书记蒋卫树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xx]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第四篇:小金库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整改报告《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二、严格界定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的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认真、严肃、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20xx年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20xx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xx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xx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3、原任领导于20xx年11月10日从单位基本户中给红寺堡开发区嘉骏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经过多次催还,分别于20xx年7月26日收到还款10000元,20xx年9月30日收到还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20xx年8月18日全部还清。

第五篇: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市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xx年严肃财经纪律、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把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紧抓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作机制。

二、认真开展自查

我局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通过对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局财经纪律执行、滥发工资、奖金、补贴及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认真自查,我局无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反弹回潮;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清正廉洁的纪律和规矩,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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