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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排查工作汇报
孟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孟津 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细化 拉网排查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 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08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二、解剖问题 重在整改
通过排查,我县工程领域一些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如: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2、工程建设方面。个别在建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一些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有欠清晰,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发生;部分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比例偏低,影响工程进度;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 任。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 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