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报告(推荐3篇)

时间:2024-01-16 23:18:3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0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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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给农业局省级灾后重建资金为400万元,其中蔬菜基地建设为200万元,修建灌溉沟渠200万元,同时乡专业合作社自筹230万元,乡专业合作社自筹45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1080万元。

1、蔬菜基地建设600亩,资金200万元。其中包括两河秀水村2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蔬菜专业合作社”2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蔬菜专业合作社”2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2、6个乡镇灌溉沟渠建设,资金200万元,共计11700米灌溉沟渠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合同签订。

1、县农业局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一致,合同签订是中标单位委托人,合同实质性内容和招投标文件一致。

2、县农业局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实行押证后签订合同,现场人员人证相符,合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报送财政局一份,50万元以上工程报县发改局备案,不存在签订阴阳合同。

(二)、现场管理。

1、50万元以上农业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将中标单位承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进行了公示。

2、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在现场履行职责。

3、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没有人员变更情况。

4、施工方案和施工机具的投入严格按中标的投标文件执行,不存在不照图施工的现象,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

(三)、资金管理。

1、项目建设资金是拨付在中标人企业法人账户的,全部按基建付款方式进行拨付(开工时拨付30%、工程量完成一半后拨付30%、工程验收合格拨付25%,验收审计通过之后拨付5%,一年之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拨付10%)。

2、农业局灾后重建项目建立专账管理,账户管理不存在不按规定转账支付等异常情况。

3、项目现已支付设计费2.45万元,预算费1.35万元,监理费4.6万元,修建灌溉沟渠和蔬菜基地合同总价为306.63万元,目前8个工程点全部完工,现共计拨付工程已拨245.8万元。

(四)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农业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站股为成员的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同时制定了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灾后重建规范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

(五)竣工验收

目前项目经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方、项目乡镇村组有关人员一起完成内部验方。

第二篇: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以“质量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重点”为目标及准则,20xx年,我局按照《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对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筹监管。现将县20xx年度质量强市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按照我县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全县交通行业实际,我局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质量强市专项工作,我局首先从企业和项目建设主要管理人员的思想与认识源头抓起,积极宣传学习ISO900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标准、实质、价值观及作用,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当前交通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充分认识质量强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监督,强化领导

为确保质量强市专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积极引导交通企事业单位、交通工程建设业主和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以及相关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得到质量和施工安全双保证。为此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局属各股室根据其自身工作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到全县在建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协助其开展质量强市的相关工作,并对其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2、局工程股安排专人负责每一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监督落实项目管理的质量、安全等工作,同时努力发挥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确保项目建设的每一环节、每一工序、每一步骤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

3、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和局工程股、安全股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体系,明确责任

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的每一环节和每一岗位,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并分工协作。施工企业作为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质量标准。而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管理部门,我局始终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和法人管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建立良好的、可持续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以上的工作措施,近一年来,我县交通系统质量强市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二、质量建设成果

(一)县20xx年通乡公路维修整治工程于20xx年11月进场施工,质量管理主要为施工单位现场自检,监理单位施工抽检,交运局组织验收质量鉴定,同时施工过程中交运局派驻业主代表对施工和监理质量管理履职进行监督,并对建设过程中工序、工艺进行把关,确保项目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该项目建设改善了我县通往赤水市片区、江北焦滩片区、自怀大漕河片区主要县道道路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天堂坝至红圈子公路改造工程于20xx年8月通过交运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项目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果满足设计要求。项目管理采用施工自检、建立抽检的方式确保分部工程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交运局派驻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交运局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督促和要求。项目现已通车,改善了天堂坝景区基础设施现状,方便了百姓出行,为我县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省道308线泸合路大修工程。该项目为我局20xx年重点项目,9月底开工建设,交运局高度重视项目监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交运局三方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公司对项目进行各道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每月要求设计单位至少到工地现场两次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局部质量缺陷均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整改返工,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现正实施附属工程,预计年底完工并创建优良工程。

(四)村级公路建设项目由我局下属检测试验室对项目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交工质量鉴定,经检测鉴定合格率100%。20xx年通村公路施工自检合格率100%,监理抽检合格率100%,县交运局试验室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合格率100%,县级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巡查,无质量问题。

20xx年全县已完工项目工程通过多方共同进行质量监管,对存在缺陷责任的项目及时整改,总体验收合格率达100%,所有项目无重特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年初上报的质量强市专项工作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县交运局在20xx年未完工项目和20xx年即将开工项目的监管中将继续按照《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交通工程进行严格质量监督管理,确保20xx年县交通工程质量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篇:工程项目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20xx年全县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目标分解表》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体系,理顺各级工作机构,强化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和强化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和援助队伍业务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能力,在推进依法治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今年1-6月份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接待受理厅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xx年新建的两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是乡、乡两站,项目经费已使用3.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2.50%。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面向老百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拓展服务领域突出重点服务对象扩大覆盖面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动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如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事项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有方法有步骤地扩大覆盖面。建立了法律援助介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对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效果

抓好省厅出台的《省法律援助程序规则》等十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每一件案子、每一个受援人、每一个事项做起,把十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努力推进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并完成案件和咨询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与报表同步。

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73211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的职能作用。截止目前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67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件(包括法律咨询、代书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15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6.15%。

六、经费使用情况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执行情况,今年资金预算安排:10.58万元。中央和省的预算至今未到账,县级预算下达:7.5万元。资金实际拨付:4.6万元。拨付比例达到43.47%。充分发挥了经费的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短缺,经费不足。随着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由于日益增多的法援需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法律援助中心目前仍是无机构无编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下步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援助人员将继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加社会责任感,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在全面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在来访接待、案件受理、办案规程、业务规章等方面建立成套管理制度,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高水准、高质量的工作业态,切实维护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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