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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按照省发改委,农业厅和州发改委、农业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县于20xx年9月拟定了《从江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从江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5万元,农民自筹16万元。计划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个,发展项目20户。
按照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文件(州发改产业[2010]108号关于转下黔东南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于20xx年10月底开始筹备、启动建设,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县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以及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项目的实施。经过一年的实施,项目建设基本结束,根据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我县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年度
项目建设年限为20xx年―20xx年;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从江县20xx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落实在贯洞镇腊阳村实施,通过一年的实施。
一是完成新建标准化猪舍设施800平方米,完成投资20万元;
二是完成新建粪污处理池设施80立方米,完成投资12万元;
三是完成生产道路硬化设施100平方米,完成投资25万元;
四是完成疫病了防治器械设施1套,完成投资2万元;
五是完成供水管道1000米,完成投资2万元;
六是完成安装输送电线设施1000米,完成投资2万元;
七是完成项目管理费用0.5万元。
三、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贵州批准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5万元,按责任要求中央支持的财政预算扶贫项目资金分三期拔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进度,向项目主管单位分别进行三次请款,即第一次于20xx年10月25日请款拨付15万元;第二次于20xx年12月20日请款拨付9万元;第三次于20xx年12月1日请款拨付0.5万元。
该项目实施以来实施单位向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请款入帐运行共计投入资金25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支出24.5万元,余款0.5万元,其中支出情况如下:
(一)新建圈舍补助12万元
(二)建粪污处理池补助8万元
(三)生产道路硬化补助1万元
(四)疫病防治器械补助1万元
(五)供水管道补助1万元
(六)安装输电线路补助1万元
(七)实施方案材料费0.5万元
四、主要措施和经验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
一是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发展和改革局、畜牧兽医局、项目建设户具体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人、财、物检查督促项目工作进程,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监督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督促项目,实施的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项目技术建设由县畜牧兽医局主持,相关项目建设业立项目乡(镇)共同参与实施。由县畜牧兽医局抽调技术骨干力量组成技术小组,技术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实地指导项目实施技术建设。
三是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人、财、物,畜牧兽医局技术小组负责对养殖场(小区)的圈舍建设,自动饮水装置安装设计、规划,指导完成标准化圈舍的建设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调度,监督工作;贯洞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在地的养殖场(小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建设业主负责全力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和技术标准,投入自筹配套资金开展建设生产。
四是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质量,县畜牧兽医局编印“新农村建设畜牧业科技培训教材”,安排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村开展猪养殖及疾病防治技术培训,主要采取理论授课,实地操作,日常咨询和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加大培训力度,使项目区养殖户基本掌握猪的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技术,确保了项目的实施。
五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1、项目的启动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将项目建设的时间、地点《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管理办法》的规定分3期进行拨款,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资金使用程序,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人员摸清项目户建设基本情况后,分期分批进行登记造册,项目户签定盖章后,将建设项目补助款全部兑现给项目户。
2、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县畜牧兽医局按照管理程序,将每笔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后,执行严格的请款批准及使用制度,依照项目实施内容、规模和进度,项目实施人员分期分批经项目户签字盖章领取项目补助经费,然后由项目村审核,并加盖村民委公章,再经项目乡核实后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予以报帐。做到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均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六是为认真实施好该项目实施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到项目村实施该项目,并严格按以下技术方案操作:
1、指导项目户圈舍建设规格均按:
①母猪舍长3.5米×宽2.5米×高0.9米。
②仔猪保温间长1米×宽1米×高0.9米,
③育肥猪舍长3.5米×宽2.5米×高0.9米,
④种公猪舍长4米×高1.2米,
⑤育肥猪舍每圈最多适宜养肥猪12头,达到1头/m2。
五、项目成效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后对社会经济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作重大贡献;项目实施后将新增产值184万元,利润98万元;实施项目后可有效地带动从江县三元商品猪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三元杂交猪,充分发挥商品瘦肉型猪养殖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带动50大户从事三元猪的饲养,同时带动饲料加工,销售及生猪购销等,项目小区新增销售收入160万元。
2、社会效益
本项目带动面大,一方面可解决剩余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强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可使科技成果有效的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利用科技指导生产,提高农民的科技养殖水平,带动周边地区农民参与生产。同时为从江县农业结构调整树立起典范,有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在养殖户从粗放型向科技型,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逐步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形成初具规模的养殖小区,涌现出大批的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户从事优质猪规范养殖,实现增收致富的目的。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优质猪的科学养殖,一是通过种植优质牧草有效保护生态自然资源;二是通过利用牲畜粪便发展沼气生态农业,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有机肥,减少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六、主要问题及打算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大。受市场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项目基础建设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项目建设投资压力的增大,项目建设户自筹配套资金有限,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加大。
2、生猪、猪肉市场价格不稳定性和波动性对项目的实施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3、项目户的文化素质水平不同,使生猪饲养管理技术跟不上,且农户经济能力低,投入不足。虽然在项目建设上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是引导项目户发展养殖业。
(二)下一步打算
1、县畜牧兽医局积极抓好项目的后续管理。争取上级支持,对项目户后期资金的支持明确项目成果发挥持续效益。
2、继续深入项目村搞好培训等工作。通过努力,争取早日达到先进地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水平。
3、加强养殖生产防疫措施完善和实施
4、根据我县山区养殖业的特点,配套优质牧草的种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逐步建立具有从江县山区特色的现代养殖发展模式。
项目实施中对存在问题我们要进行限期整改,不足之处,希望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第二篇:扶贫资金项目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第三篇: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于20xx年对政府投资的宜阳、栾川、偃师、洛宁、汝阳、孟津、伊川、嵩县污水处理厂及市廛东污水处理厂、王城大道共计十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xx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 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XX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XX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XX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XX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XX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xx年10月17日XX市建设委员会与XX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XX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XX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20xx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XX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xx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xx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xx年及20xx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xx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 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xx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XX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代理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XX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XX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
第四篇:扶贫资金项目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迅速开展核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近年来的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926万元,第二批1.75万元,两批共7.676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0.34万元,第二批0.95万元,两批共1.29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1.55万元。
(一)20xx年度
20xx年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70000元;两项共37人76000元,均已发放到位,没有结余资金。我局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20xx年度
20xx年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52500元;两项共35人5926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17500元。目前我局共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70人70000元,两项共发放72人次7676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10月30日发放完毕。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34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5人,9500元;两批共发放17人次1290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3月15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9月21日发放完毕。
(四)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3人,9500元;两项共发放15人次15500元,没有结余资金。该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7月13日发放完毕。
二、省贫困归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扶持贫困归侨的专项资金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务求
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在该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核实贫困归侨情况,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5天公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已申请的符合使用条件的贫困归侨手里,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没有以实物形式发放,也没有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经过入户走访,贫困归侨们纷纷表示,该项资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负责江屯镇石坳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挂钩工作,实行分户包扶方案,落实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按照每个干部结对帮扶要求,对扶贫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让帮扶干部一对一制定帮扶计划。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好每一户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根据20xx年8月20日在江屯镇府召开的挂钩单位领导的联席会议要求,由9个帮扶挂钩单位筹集20.8万元,用于江屯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转账划拨给江屯镇人民政府1万元。截止20xx年8月15日,挂钩单位筹集的20.8万元经费,已使用12.05万元,剩下8.7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挂钩单位驻镇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购买节日扶贫慰问品等。
20xx年9月9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发放月饼、大米、花生油慰问品共1746元,慰问金9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20xx年1月12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发放大米、花生油慰问品一批(由江屯镇人民镇府负责统一购买),慰问金18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第五篇: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苏
勘察单位:江
施工单位:中
监理单位:安
目前开工栋号为3#、7#、8#、9#、11#、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02。24m2,工程造价约 10800万元。其中3#、8#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11#、1#地下车库开工日期为20xx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7#、9#、12#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3月。 目前形象进度为:3#楼31层结构;8#楼28层结构;11#楼4层结构;7#、9#、12#楼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饰阶段;1#地下车库结构完成约70%。
二、 自查组织人员名单
组长:李 副组长:柏
组员:何 、邵
三、检查情况
(1)、报建手续
我公司在开工前已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符合开工要求。
(2)、合同管理
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并定期监督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现违规问题;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未发现严重脱岗现象。
(3)、质量管理
我公司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考核,现场工程实体光感质量一般,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一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符合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使用及维保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其中模板工程方面搭设缺少扫地杆,剪刀撑偏少;施工用电方面末级配电箱未固定、未接地管理不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面少数室内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少数临边
防护破坏后未及时修复。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
(3)、加强现场实体检查工作,杜绝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