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生总结报告

时间:2024-05-14 00:10:1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8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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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院实习心得

光阴似箭,转眼间实习生活已接近尾声,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时间就这样被吞噬了。在法院政治处实习这段时间,自己学到的不仅仅是书本应有知识,更多的是比书本知识更宝贵的工作经验和人生哲理。实习是学校课堂和社会职场的磨合,是架接理论和实际的桥梁,实习不仅是一种锻炼,更是一种学习,这种学习不单纯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习社会知识,学习社会职场上应当以一种什么样的工作状态去面对自己的职业,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生活给了我最好的诠释:面对工作应当是耐心仔细,细心谨慎,认真负责,公私分明,这样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态度才能真正把握自己执业的方向及目的,司法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才能有所体现。

经我同学老爸介绍,我进入法院实习并且被安排到民庭,因为民庭事情比较多,学的东西也比较多。我也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面对着办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说话只能呆呆坐在那边。但人并不是那么不容易相处的,渐渐地我也活跃起来了。与人相处礼貌一点,嘴软一点,勤劳一点,就会感觉人世间到处都存在温情而不是冷漠。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带我的两位法官和蔼可亲,很好相处,第三天的时候,第一次跟着他们去“下乡”(即传送法律文书),跟随着当事人的引导,汽车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可是家里空无一人,为了躲债吧!后来寻找到村支书了解情况,我第一次当了法官的书记员,写“询问笔录”。第二次跟随庭长一块“下乡”,其实下乡也是法律上的一个程序,具体来讲就是当事人收不到传票而送达的。

每天上班,坐在办公室里的时间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了解法律程序等等,我那时嘴巴也挺软的,不懂就问,多问多学点,知道就越来越多了。当然,有时候帮法官拿些材料,盖公章,寄法律文书的活儿。一般来讲,当事人都是先到办公室里说明情况、诉说案情,了解一些具体的法律程序,而法官一向贯彻“调节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因此每天都可以听到很多故事,也学学法官调节的本事。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离婚案件,第一天上班,打开抽屉看到一份20xx年度各类案件报告总结,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3、婚外情;

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问题)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诫广大朋友,不要拿感情开玩笑,视婚姻如儿戏,请谨慎对待,认真经营。

最后来谈谈法官吧,两位平时可敬可亲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严肃的哦,我也好几次去听庭,看着他们在法庭上专注的眼神,威严的口气让人佩服万分。但话又说回来,法官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平时都得两面受气,一方面是受当事人的气,一方面又得受律师的气。

记得一次要开庭了,一位老律师没准备好材料,法官用严厉的口气叫她去补办,搞的那老律师很没面子,庭后到我们办公室里对法官抱怨起来了(可能他们也挺熟的,不过那位老律师还真有个性,呵呵),因此,当法官不是那么容易的!

第二篇:在法院的实习总结

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了解意义体系,法律就可能成为没有价值的“工匠技能”;相反,对规则体系的无知,使得意义体系的奥秘难以把握。法律实践的本质在于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的结合,在于实现“死方法”与“活方法”的互动。“嗓子不好,唱不高调”,但我觉得法人的使命不是呆在书房闭门造车,而是为中国法治的实现做贡献。

虽然司法在现实中的前景可能并不乐观,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相信法治的理由。我们应该永远对它有信心,就像李肃说的,“未来并不遥远,这不是我们曾经期待的未来吗?”。

今天不是比昨天好吗?现在的法制不是比过去更完善了吗?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我觉得我们的实习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否则,在实习之前,我们会对法院和法律充满期待和敬仰,但实习之后,我们会迷失,会回来,只能“静观其变”。

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也觉得法律往往是无奈的,但我总觉得法律总比没有好,好法律总比恶法律好。法律虽然不能征服世界,但仍然是普通人解决纠纷的较好手段。柏拉图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认识过程吗?早年他认为最好是哲学王治国,但最后不得不承认,虽然法治不是最好的,但还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更好的治国手段。

上学期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幸认识了X先生,他不仅得到了他的关心和教导,还和他建立了深厚的师生关系。于是,我的第二任导师胡3354先生就在我读研期间应运而生了。X老师就像一个严厉的父亲。他的态度极其认真负责。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时候在起草代理词的时候让我加上一个诗意的标题,于是我就写了“别让浮云遮住我的眼睛”、“别等没花就折枝”之类的代理词。一开始我甚至有时候觉得他有点“不讲理”,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那么认真,但是慢慢的我就喜欢上了,从粗枝大叶到逐渐“格式化”,如果我现在写的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还有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那么我觉得这种个人风格的形成离不开X老师的严格教导,当然也离不开xxx老师的文笔和逻辑思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X老师实习期间,我起草了上百份法律文书,也有机会和他一起出庭或者单独作为公民代理人出庭。这些经历给了我初步的实践基础,给了我自己看待问题的视角,让我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有了立法思维,可以从多个角度论证一个问题。这种思维也把我带到了写论文的过程中。我发表的两篇文章,《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立法选择》和《对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都有这种深层次的思考。

在律所和法院执业后,也感觉律师和法官思维有明显的差异,就是律师戴“有色眼镜”,往往甚至可以“自言自语”,而法官则不同。法官是诉讼中“跷跷板”的中轴线,应该保持中立,否则就会失去竞争双方的平衡,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

我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我的第三任导师,――贾科姐姐。柯姐是我很佩服的女评委。她漂亮,大方,知性,有气质。她不仅影响了我的法律思维,还指导我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在法院和其他机构中生存。我知道她不只是把我当路人――实习生,而是当弟弟。

我妈从小就教导我:“我怕别人对你不好,但我怕别人对你好。你可以嘲笑别人对你不好,但你要一辈子记住别人对你好。”由此,我也把她当成了妹妹。在项目进展紧张,身体不好的时候,我愿意主动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同时,我也给自己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柯姐姐的法律思维很好,每次和她讨论问题都能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我觉得这是我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除此之外,她的'文笔简洁明快,没有像xxx老师那样多余的废话,也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柯姐让我写案件审理报告的时候,我不自觉地把我的散文。

风格被带进去了,夹杂着自己的个人感受(虽然我一直觉得法院判决书不一定要写的冷冰冰的,但是可以写的很生动),但是我觉得这是学生时代的青春造成的,“上山会唱什么歌”,到了法院现场一定要按照法院的风格,不要写抒情散文或者其他东西,而要写成公文。

当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都要感谢我的导师xx,他是我与X老师和xxx的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严谨温柔,严谨慈爱,他优美的文笔,他认真负责的态度,深深影响了我。我还记得老师此刻教给我的“更主动、更细致、更认真”九个字,以及后来常说的“更阳光”三个字。这十二个字很短,但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容。我觉得与人交往的规则可以嵌入这十二个字里。

第三篇: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锻炼实践能力:观摩学习法院工作方法、旁听各类庭审、请教实习疑惑。

(二)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宁波市中级法院为例):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XX案件;局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XX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权没有实际中宽泛和明确。

(三)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书记员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询问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

(四)了解案件终结程序(以死刑为例):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五)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主要宣读事实和判决部分、告知上诉权利、期限等)、签字确认送达回证。

(六)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通过两个半月的实习,全面的接触了司法实践。深入了解了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了解案件终结程序、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受益匪浅,收获和体会亦不少,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经过观察和咨询,弄清楚了司法实践中的管辖范围(参看前文)。总的来说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审判活动的开展,稍微有点调整。具体操作上比法律规定的清楚了很多,这里面有惯例的影响,也有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

(二)亲身体验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对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出入,有些能够理解,比如检察官对被告的.询问态度等,比较严厉,受职业影响太多,和整个大环境有关系。但对实际运作中的某些问题还是认为司法实践有待进一步改善:

1、公安、检察机关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时如何操作?这似乎有现成的答案很多人都会回答:由询问人口头宣读后,如与实际一致则令被询问人签字。这似乎很合情理,实际中也这样操作。然这一看似正确、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询问人员事实求实的基础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即将在法庭上与被询问人对峙的一方,何以保证其录制的笔录与被询问人(法庭审判时被告)的供述,谁能保证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宣读的内容和让被询问人签字的内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就辩称由于其不识字,不知道当时念的是不是和其签字的笔录一致,并当庭推翻了公安的笔录。予以为,对于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在录制笔录时,尤其是签字确认程序应进行录像备案,一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防范公安、检察机关徇私;二则利于庭审时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检察机关在法庭举证时,经常是n个证据一起举,这对被告要求很高,经常有些被告人,听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质疑权,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篇:大学生法院实践报告

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十年前还是非常有前途的,那时候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并不多,可是现在看来,几乎百分百的大学,不论是本科、专科还是中专,都开设了法律专业,这造成了法律人才的大量涌现,不过也给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现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都满编了,大学生想直接进入法院工作,简直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我有了更多的危机意识,我应该在大学的时候就锻炼好自己的能力,我相信自己可以做的更好的,我相信自己可以的,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最好,就必须要参加社会实践。

在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8月2日起到8月26日止,进行了为期2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去法院实习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实习中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因为对我们来说毕竟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学会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实习中,我们要尽量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实习最主要的目的。

自从开始实习,每天早上6点半便起床去追逐公交,挤在公交里被一堆人推来搡去,久而久之也学会了如何在公交里抢占有利位子,怎样才能更快的坐上座位。在实习期间,我学会了评查文书、写判决书、送达文件、做询问笔录、装订卷宗等等。这些使我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具体的,深刻的认识。

我来到审监庭做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评查文书,主要是评查判决书。有的案子开完庭了,判决书下来了,要送到我们这来校对判决书,根据卷宗里的证据和开庭笔录等材料,找出判决书里面有没有错误,有错误的纠正,没错误的送去给人家好宣读。主要是当事人身份资料、错别字等错误。这些错误只是工作中的一些疏忽,所占比例不过百分之几,但对当事人而言,他拿到的就是一份百分之百有问题的裁判文书,对其合法权益的影响就可能是百分之百。裁判文书的差错比例主要表现为文书不符合技术格式要求,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现象突出,标点符号明显错误,当事人名称不统一,法律引用明显不当,文书结构缺项,事实叙述混乱,主文模糊或有歧义,遗漏诉讼费用,裁判事项缺乏基本说理,漏判多判等。即使是评查文书这样的工作,法官们也是分工有序的,我所在的办公室有两个法官,分别是涂法官和郑法官,涂法官负责评查民一庭送过来的,而郑法官负责派出法庭的,诸如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在我们办公室对面的李老师则是负责评查刑庭的,而隔壁的万庭长负责民二庭的。由于法官们办案比较忙,所以这些评查工作基本上都是由我们来经手,评查完了再打电话让人家取走。通过将近一个月的校对判决书工作,不仅培养了我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更使我对于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哪个民事案件需要用哪个法条来判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第五篇:法院实习生自我鉴定

通过这次顶岗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顶岗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顶岗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顶岗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顶岗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顶岗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顶岗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顶岗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顶岗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顶岗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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