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个人实习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22-04-05 14:19:0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78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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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毕业生个人实习报告

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了解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知识;实习又是对我们所学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能让我们查漏补缺,串联之前所学内容,是所学知识系统化;实习还能让我们更好的用理论去联系实际,掌握理论跟实际操作的联系,为以后进入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一、实习目的(重要性)

会计是对会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从数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计量、记录、计算、分析、检查、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核算手段,它本身也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

鉴于此,为了让所学知识能更好的联系实际,学校安排了这次试验.在这次试验中,共有三个软件供我们练习:一个是基础会计单项,第二个是会计岗位分工,最后一个则是电子报税。通过这三个软件的练习,能让我们了解掌握会计工作的基本流程,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20xx年6月25日

三、实习地点

河北工程大学西校区第十教学楼五楼机房

四、实习内容(步骤)

首先,是关于会计基础的内容,基本程序是: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审核,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科目汇总表的填写,登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编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相关的会计财务报表,还有财产的清查,相关单据填制的演示。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

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按原始凭证取得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原始凭证的填写是否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等。

第二篇:国家电网招考简章

以教育推动社会进步

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已启动,欢迎高校毕业生应聘公司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经营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供电人口超过11亿人。公司稳健运营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的海外资产。2016年,公司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跃居第2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公司下属单位列表及简介详见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单位一览”栏目。

二、招聘流程和进度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司总部在招聘平台公布考试大纲、总体招聘工作安排等内容。各单位视工作开展情况,分两批在招聘平台的“招聘信息”栏目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安排、报名条件、需求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分别为2016年10月31日、2017年3月前。

(二)应聘毕业生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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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2.填报应聘单位。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毕业生可在招聘平台填报应聘单位。每人每批次招聘可填报公司二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志愿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二级单位志愿下可选择2个三级单位(地市级单位)或四级单位(县级单位),填报截止日期以各单位招聘公告为准。应聘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需更改的,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工作申请”栏目提交撤销应聘单位的申请。应聘单位一般在7日内处理该申请,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可申请新的工作单位,其志愿顺序与撤销志愿相同。

(三)组织招聘笔试

1.公司统一笔试分两批实施。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4日、2017年3月(时间如有调整,以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参加笔试的人选和批次由各单位确定,请以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2.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由公司统一组织笔试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数理思维、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形势与政策、电力与能源战略(包括特高压、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基本知识)等内容,约占35%。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等内容,约占65%。笔试大纲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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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公司仅统一组织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同上),专业知识考试由应聘单位自行组织。

4.笔试前1-2周,各单位通过手机短信、招聘平台站内消息、短消息、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5.接到公司多家单位笔试通知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一个单位的笔试。请按照应聘意愿慎重选择,考试志愿一经选择,不可更改。笔试成绩在各单位之间通用。

6.笔试地点一般为应聘单位所在地,请考生按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提前到考试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四)查询笔试成绩。公司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平台“个人中心”,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组织招聘面试。招聘面试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具体面试安排以各单位通知为准。在京直属单位招聘面试由公司统一组织。

(六)公示拟录用人选。各单位在公司核准录用人选名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平台公示拟录用名单。

三、提示

(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者电话、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招聘平台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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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政策咨询请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应聘单位联系。招聘平台系统操作咨询请拨打400-1095-598(此电话不受理招聘政策咨询)。

四、声明

(一)“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站为公司及下属单位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未授权其他网站、个人或机构发布任何招聘信息。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我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我公司无关。

(三)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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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毕业生个人实习报告

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实习岗位上忙碌着。四月就这样轻轻拍了我的一下肩膀走过了。有一天在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的催促下才知道现在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很快就要面临设计讲解,毕业过程的最后一赛了。似乎自己都没有很大的意识,也许真的被这次的实习生活看的太认真了,很小心的做人,认真的做事!

记得从光棍节实习工作到现在,快有

五个月了。这五个月的钉子碰的不少,收获却要比钉子多。每一个月的生活似乎都在变更,十二月里,我开始认识单位里的领导班子,老前辈们,师姐及基层工作的勤奋员工们,一个月是不可能去认识近佰人的一个社会圈,为了更好的有个开始,我做好了收集人员信息的准备,分清理清之后,就这样开始了工作。

十二月份,熟悉了很多我处应管理的范围道路,不过到现在还是有一种感觉就是我的大脑快要轰炸了,一天的新东西太多了,主任教我识路、分析各处景观褒贬、认识上层领导、跟我同读一所中学的师叔辈们,这段时间真的累的够呛的。从小就不乱跑不爱说话的我,现在却是180度的转变来适应这样的生活。可是却让我认识了很多社会圈的一个运行原则,就是好好学习,不要偷懒,一偷懒就会有人在你的身后抓你的小辫子。不可轻敌这样的一个社会,阴呀!你不晓得,没有人会告诉你的。

一月份,我不知不觉中进入了管理学习中,好好的做基层管理以及安排上层分布下来的任务。虽说是管理养护人员的工作。其实,我在大学里学的东西在养护人员中真的很好提取,在养护技术上我有了更好的一个认识以及兴趣提高了很多。很难得的一点是,我的先前工作给我解决了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基层员工的调配上我能跟好的去做,不会说,那个谁呀,喂之类的称呼去做些不礼貌的举动了。呵呵,所以这个月过得很愉快,很新鲜。虽然是一个人的行动,可也是一中历练不可缺少的独挡一面之理哦。

二月份基本就是春节里的观观的人流问题,为了让更多的南康人享受绿化带给人们的清爽、愉快的心情,以及园林功能突出被利用的表现。卫生、次序便成了近一周的工作任务了。基层工作人员那个月真的好辛苦,我也很想对她们说声辛苦了。

二月下旬跟三月份基本上就是苗木的调配上的工作配合,有的时候苗木来的车数过多,我的工作就是根据招标书上的苗木规格跟质量要求来验收一下苗木,数量上的统计以及苗木地点的放置,随后的栽种也稍有监督要求。忙碌的事情基本上有一个程序,所以累字中也有满足感,很不错。

四月份基本上就是在为南康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绿地调查做了初步的巡查及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等到数据统计。做了好几周的长安汽车―奔奔,每一条道路都走了个遍。也呆了好几天的办公室统计繁杂的天文数字,虽然还没有结束,可是让我更好的对某地图有个跟好的认识,我不是某地人,我可以做某地人。

第四篇: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政工〔2008〕2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公司一届三次职代会暨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文化支撑,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

— 1 — 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实施集团化运作、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客观需要。实施集团化运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企业的必由之路。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变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的过程,需要广大员工承担更繁重的任务,进行更艰辛的探索,付出更大的努力。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员工更清醒地认识公司定位,提升集团化运作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创业热情,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贡献聪明才智。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公司企业文化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企业文化建设有它自身的规律,企业理念由认知到认同再到实践,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三年多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通过深化来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水平,使其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与总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组决策、服务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目的,以培育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中心,以转变员

— 2 — 工观念和规范员工行为为着力点,统筹规划,密切协同,上下联动,重在建设,持之以恒,努力构建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在“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文化支撑。

5.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融合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坚持集团化运作;坚持以人为本,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坚持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与全员广泛参与相结合。

6.总目标与总任务。用三年时间,在基本建立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基础之上,加大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力度,全方位塑造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全体员工共同信奉并遵守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建立起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国家电网特色的优秀的统一的企业文化,使其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7.牢固树立“集团化运作”的意识和价值取向。

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既是企业集中资源做大做强集团的基本职责,也是企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骨干企业与大型企业集团,只有推进集团化运作,强化公司总部的领导力、调控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总部战略决策中心、资源调配中心、管理调控中心和电网调度中心的功能,做大做强企业,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 3 — 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都要自觉打破一切不适应、不符合集团化运作的观念,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精神相符合、与公司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集团整体利益为重,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保证公司上下目标一致、行动协调,形成发展的巨大合力。

8.全面履行“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即“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体现了公司使命与价值追求的统一,体现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是公司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是公司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经营上万亿资产、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责任。公司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把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企业业绩的根本标准。

服务电力客户,这是公司肩负的基本使命。公司作为经营范围遍及全国大部分城乡、提供普遍服务的供电企业,承担着为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的电力供应和服务的基本职责。公司坚持服务至上,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深化优质服务,提高优质服务

— 4 — 水平,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服务发电企业,这是公司实现共赢的战略选择。公司作为电力行业中落实国家能源政策、联系发电企业和客户、发挥桥梁作用的经营性企业,承担着开放透明依法经营的责任。公司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建设电网,推动建立完善三级电力市场,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与合作伙伴共同创造广阔发展空间。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公司光荣的社会责任。公司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主体,承担着保证能源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对电力需求的责任。公司坚持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9.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是公司先进企业文化的集中反映,是对公司及其员工勇于超越过去、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永不停步,最大限度地追求并实现企业价值精神风貌的高度概括。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本质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科学发展。从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出发,立足于发展壮大国家电网事业,奋勇拼搏,不停顿地向新的更高的目标攀登,实现创新、跨越和突破。它表明公司及员工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向更高标

— 5 — 准看齐,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勇气和信心。

10.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 “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是公司在处理企业对待员工、员工对待企业、企业对社会关系时确定的基本信条和行动准则,是指导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总准则。

以人为本,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尊重人、关心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忠诚企业,即热爱企业、关心企业、为企业尽心尽力,忠实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奉献社会,即关爱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在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树立“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打牢公司安全稳定工作的思想基础;树立“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树立“集团化、集约化、精益化、标准化”的管理理念,推动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干事、干净”的廉洁理念,建立企业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树立“发展公司、服务社会、以人为本、共同成长”的责任理念,充分履行企业社会公民的责任。

11.始终坚定“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是公司的远大理想,这是实现“四个服务”的客观要求,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前进方向。

— 6 —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就是从我国国情、能源资源状况和电网发展规律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按照“规划科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标准统

一、经济高效”的要求,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国家电网。

建设国际一流企业,就是坚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导向,以同业对标为手段,推进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科学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活力、优秀企业文化、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国际一流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12.规范应用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

企业标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由特定的要素组成并具有特定的内涵。

国家电网公司绿色的球形标识其基本内涵是:

标识的球形设计,显示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无限发展的美好前景,表达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无限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坚强信心。

标识的圆形图案,是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内部、公司内外互动、协调、团结、和谐的象征,寓意在新的市场格局中,坚持“四个服务”的宗旨,公司与客户、员工、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标识中纵横交错的经纬线条,代表了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电网”

— 7 — 的核心业务,表示国家电网公司认准公司的社会定位,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为全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能及其优质服务。

标识的标准色为绿色,代表国家电网公司为社会提供洁净能源,寓意国家电网公司持续发展,生机勃勃,基业长青。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品牌推广应用手册》,在规定场合规范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形象。

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13.强化渗透。公司核心价值观是公司企业文化最核心的部分,支配着整个企业文化的根本方向。公司核心价值所包含的“四个服务”企业宗旨等四项内容,充分体现公司个性特点,对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统摄性与导向性。各单位要把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长期地、经常地、反复地抓好核心价值观的灌输或渗透,使核心价值观不仅成为广大员工的习惯语言,而且成为自觉意识,成为考虑问题决定行为取舍的根本指南。在公司开始实施发展再上新台阶重大战略部署的2008年,各单位各部门更要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广大员工在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功夫。

14.融入实践。企业文化重在实践。企业文化是企业倡导、企业及其全体员工信奉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认真领会把握公司核心价值观精神内核的基础上,结合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精心策划设计

— 8 — 各项相关活动,吸引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引导大家在加快实现“两个转变”、推进“四化”建设的各项经营管理实践中生动体现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核心价值观。要不断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并在实践中予以落实。

15.典型引导。企业的先进典型,是企业文化的生动体现与象征,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与传承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发现、培养、总结、表彰、宣传体现公司文化的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员工向他们学习,不断地壮大典型群体,从而强化扩大以至完全实现倡导的企业文化。公司每年都要命名表彰一批体现公司文化的劳动模范等。各级领导干部是公司企业文化的主要体现者,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广大员工做表率,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身体力行者。

16.载体运用。公司核心价值观属于意识的范畴,需要通过适宜的氛围来培育,也需要借助一定的形式来体现。要善于运用演讲、征文、报告、论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手段;规范会议、庆典、营销、接待、表彰等礼仪;通过标识推广,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等来传播公司核心价值观,塑造和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五、切实加强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

17.建立领导机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构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公司及各单位均要建立并健全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

— 9 — 的企业文化领导机构,负起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决策、规划、指导等责任,协调好党政工团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专业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8.健全运行机制。要建立并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有序有效运行。要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各单位依此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9.建设统一文化。国家电网公司对公司核心价值观、企业标识等做出统一规定,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各区域、各省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则要根据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宣贯公司核心价值观、执行企业标识的统一规定,在本单位落实好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20.加强队伍培训。要切实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品位高、观念新、能力强的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各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激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干,围绕大局,真抓实干,不断地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保证本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 10 —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文化

企业

建设

意见 抄送:中宣部宣教局,国资委宣传局。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8年3月13日印发

— 11 —

第五篇:电力公司实习心得精选

年8月4日,我拿着学校开具的实习证明来到xx电业局,人力资源处x处长得知我是电自研究生之后,笑着对我说:“去修试工区怎么样?那里的工作和电力系统自动化比较相关,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区。只是可能会苦点,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的。” 于是,我便带着第一次接触“修试”这个词的茫然,以及即将面对新事物的兴奋,还有害怕自己不能适应的不安,踏入这个后来让我感叹半个月太短的修试工区。

xx电业局高压修试工区,是一个负责变电设备检测、检修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工区的任务是艰巨而繁重的,但是并不是我一开始想象的那样每日繁忙。在这度过的两周实习生活,实则相当平淡。每日都按照工区作息表早早来到单位,与师傅们一起上岗、出巡、检测、调试、看图纸、整理资料。期间最有幸的,是加入了工区XX年夏季“迎峰度夏奥运保供电”特别巡查的队伍,为了举国荣耀的奥运,也出了份绵薄之力。

由开始时的茫然、期待,到离开时的坚定、不舍,所收获的并不像大多数人(包括最初的我)猜想的那样:深奥的专业知识,或是高明的职业技巧,亦或电力公司的就业预订单;相反,更多的是淡定的生活感悟,完成琐碎任务的耐心,拓展开来的眼界,以及强烈的对自己的无知的焦虑。

回想这个暑假,虽然没有了轻松,但轻松的人生亦易流于平淡。让自己苦点没什么,对将来的茫然以及对眼前的无知才是最可怕的。如乌申斯基所说“只有正视自己的无知,才能扩大自己的知识。”而“神圣的工作在每个人的日常事务里,理想的前途在于一点一滴做起。(谢觉哉)”

第六篇:国家电网采购合同

(设备/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采购订单号:

工程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设备/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

合同编号(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卖方):

签约地点:

采购订单号: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 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货物”),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经有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附件;

4.中标通知书或签约通知书(编号 );

5.招标文件(编号 。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和投标文件(编号 );

6.经双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对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的修改和补充见《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修改一览表》(附件一)。

三、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 : : 。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二)。

四、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本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工作联系单》(附件三)。

五、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工作联系单》所列单位报送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

六、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合同货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协调解决:提交 协调解决。

(2)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诉讼: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九、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副本____份,买方执____份,卖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力设备/材料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1)以“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指引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2)以“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指引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修改。请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予以一并阅读和理解。

第1条 定义

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不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技术规范书”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部分,包括双方根据约定不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3 “买方”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4 “卖方”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1.5 “分包商”指接受卖方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6 “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7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9 本合同中的“批次”、“批”,均指到货批次。

1.10 “货物缺陷”是指货物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货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包括危急、严重、一般缺陷、潜在性缺陷(家族性缺陷)。

1.10.1危急缺陷是指货物存在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若该缺陷不经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货物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1.10.2 严重缺陷是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1.10.3 一般缺陷是指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货物缺陷,其性质一般,情况较轻,近期内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1.10.4 潜在性缺陷(家族性缺陷)是指合同货物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经买卖双方和/或第三方权威部门或专家认定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 1.11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运行维护和仓储配送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2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3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1.14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5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或买方指定地点。

1.16 “验收”指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活动。

1.17 “投运”指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经试验合格,正式投入系统运行或充电无问题后转为备用的活动。

1.18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元”指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21 “日(天)”指公历日。

1.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

第2条 合同标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和技术规范书。

2.1.1卖方投标文件明确合同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及部件存在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卖方应在货物生产前将供应商名单提交买方确认。未经买方确认,卖方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合同终止后,在买方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维护修理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第3条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见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根据合同第16.2条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等。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具体价格构成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3.2 合同价格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卖方凭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收据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合同预付款为零的,不办理相关手续。

(2)到货款:全部合同货物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货物配送验收单(附件四)、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合同价格,铁塔、绝缘子、导地线,卖方应提供9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到货款。

(3)投运款: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卖方凭货物投运单(附件五)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投运款。合同投运款为零的,不办理相关手续。卖方办理铁塔、绝缘子、导地线投运款支付申请手续时,按照实际到货金额与前述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90%合同价格)的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保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货物质保单(附件六)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余款。

3.2.1 本合同价格支付比例见专用条款。

3.2.2 卖方放弃合同预付款的,应提交放弃预付款声明。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预付款,自动转为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预付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卖方可根据3.2相关规定办理超过部分预付款支付申请手续。

3.2.3 因买方原因导致卖方未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10个月内(含本数)完成到货验收/投运,卖方可按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但到货款/投运款的支付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1条及技术规范书应履行的相应义务。

3.3 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11.2条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3.5 本合同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中货物条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货物涉及不同产权属性、资金属性、工程名称的,买方应告知上述信息,卖方按产权属性、资金属性、工程名称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方应及时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满60天前送达买方;铁塔、绝缘子、导地线合同剩余投运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合同货物投运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满60天前送达买方。逾期送达的,卖方应按本合同11.1.1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6 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第4条 交货

4.1 卖方应将合同货物运至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交货地点。合同货物交货进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未约定交货进度的合同货物应按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

4.2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30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4.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

4.4 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11.1.6条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4.5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24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货物发运日;

(3)货物名称、编号及规格型号; (4)货物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配送验收单号; (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工程信息;

(11)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4.6 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合同货物出厂试验报告及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4.7 所有部件的装运方式均应便于卸货、搬运和现场就位安装,标有千斤顶支架位置、吊索布置的起吊图和安装顶升图,应与装运文件一起提供。

4.8 对于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物,卖方应在发运5天前给买方空邮3份包装说明单,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4.9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15天前(含本数)向买方提交6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4.10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等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10天向买方送达2份关于注意事项的报告。

4.1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技术规范书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编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和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

卖方应向合同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提供合同货物的使用手册和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 4.12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中提供的资料正确完整,应至少提供包括原理图、安装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报告、配套检验软件光盘、装箱单及其他相应技术资料。

4.13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11.1.7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含本数))免费向买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向买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11.1.7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含本数)),向买方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承担。

4.14卖方应提前2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和承运人信息。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4.15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合同协议书。

4.16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凭证,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知买方在7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凭证。 4.17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18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应向买方出具相关投保证明。

4.19 卖方委托承运人送货,卖方人员未到现场的,卖方可以授权承运人办理交货事宜,交货时,承运人需向买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4.20 采用航空或铁(公)路零担方式送货的,卖方应随货提供《发货通知单》。卖方应在货物送达后三天内到达货物交接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4.21 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第5条 包装与标记

5.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5.2 卖方应对合同货物本体(含所有零部件)与合同货物资料(含全套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出厂试验记录、产品外形尺寸图、运输尺寸图、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及备件一览表等)分开单独包装,防止受潮,保证合同货物及其资料完好无损,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5.3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5.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开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5.5 任何在装运中可能散失的合同货物,应用箱式包装等或按照买方要求包装,确保合同货物不散失,并标志以清晰的记号以便识别。

5.6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到货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规格型号及部件名称;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8)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9)工程名称;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凡重量达到2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5.7 对于裸装的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合同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5.8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5.9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合同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5.10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

5.11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5.12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工程名称/合同号; (2)收货人名称; (3)目的地; (4)毛重。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5.13 卖方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5.14 卖方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松木),应依法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提供当地森检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作为接收资料移交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5.15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卖方应承担因包装材料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16卖方应在技术资料及合同货物包装物外表明确标注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包装物外表的标注应清晰、牢固、防水、耐磨。如卖方未提出明确要求或买方按卖方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合同货物在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卖方应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6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

6.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需要),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技术人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1.1 卖方根据合同派往现场参加开箱检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开箱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应有合格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合同货物试运行中的所有问题。

6.1.2卖方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全部问题。

6.2 当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技术规范书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货物;对合同货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有权提出更换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或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6.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含本数)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技术规范书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双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6.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合同货物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6.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6.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第12条的约定办理。

6.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费用由卖方或其分包商自行负担。

6.9 双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如有),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要求。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6.10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货物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货物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与买方有关的各方。

6.11 买方发生供电中断或设备停运,需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卖方应全力配合买方恢复设备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

6.12 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第7条 监造与检验 7.1 监造

7.1.1 买方有权委托监造单位派出监造代表依照技术规范书的约定,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买方组织的监造及出厂前检验,按监造代表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7.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含本数)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3 卖方应为买方的监造和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10日将合同货物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3)为买方监造代表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提供方便; (4)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

7.1.4 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卖方应及时向监造代表、项目管理单位报送相关信息,买方监造代表及相关人员有权参与、跟踪检查整改工作并提出意见,卖方根据买方监造代表的意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7.1.5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专用条款有要求时,还应提供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买方组织驻厂监造的,合同货物在监造代表签署“设备出厂见证表”后方可出厂。

7.1.6 不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7.1.7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报送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监造单位和买方。

7.1.8 卖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2)监造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3)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5)买方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材料到货情况; (7)生产进度计划; (8)实际生产进度; (9)出厂交、验货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7.1.9卖方应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原材料材质和性能检测报告,外购零部件试验报告及合格证,关键工艺说明,货物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资料,其中对关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要求有供货批次、日期记录和质量控制标准。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7.1.10合同货物试验过程中,试验不合格的,卖方应将处理过程及原因如实填写,交给买方。

7.1.11卖方应根据货物所配用元器件的重要性,提供相应的检测标准和项目,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要求提供原始检测报告,并根据买方要求完善检测标准与增加检测项目。其他规定见专用条款。

7.2 抽检

买方有权对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元器件、关键工艺、成品等)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买方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7.2.1 抽捡分为厂内抽检和厂外抽检,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抽检,第三方检验机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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