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社会实践 调查报告》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社会实践 调查报告》。
第一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 问题的提出
在暑假作业本上,要求我们去进行环保调查报告,我便开始这次的环保调查报告。
二 调查方法
1 访问各类小吃店或超市使用或销售一次性餐具的数量
2 上网浏览我们应该做到那些环保行为
三 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小吃店或超市使用销售一次性餐具的情况:使用销售的一次性筷子一天500多双,餐巾纸一天3000多张,一次性餐盒一天50多个,一次性手套一天500多双,一次性桌布一天10包,塑料袋一天300多个,一次性鞋套一天2500多双。
我们可以做到的环保行为:
1、关掉不用的灯,不开长明灯。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在自然光线充足的地方学习。
2、同时开着不用的电器:看电视时,关掉电脑或收音机;听音乐时,别让电视和电脑等在一旁空开着耗电。
3、尽量用扫帚和抹布打扫卫生,减少吸尘器的使用。
4、使用练习本,不要随便扔掉白纸,充分利用纸的空白处。
5、一面的纸可以翻过来做草稿纸、便条纸或自制成笔记本使用;过期的挂历纸可以用来包书皮。
6、不在新年期间大量送贺年卡,因为制造精美的贺年卡要砍伐树木,4000张贺卡就要牺牲一棵树,会破坏环境。
7、支持大学生哥哥姐姐们的"减卡救树"活动,把买贺卡的钱节省下来种树,保护大自然。
8、自带饭盒在学校用餐,少用一次性快餐盒。
9、在商店买东西时少领取塑料袋,也劝爸爸妈妈上街购物时带上一个购物装。
10、重复使用已有的塑料袋。
11、少用一次性筷子,外出就餐时可自备筷子。
12、外出游玩时,自带水壶装水喝,以减少塑料饮料瓶等产生的垃圾。
13、少使用纸杯、纸盘、塑料保鲜膜等。
14、少使用木杆铅笔,因为制造木杆铅笔需要大量的木材,你可以选择自动铅笔。
四 结论
1、虽然人们的环保意仍然不够强,但是大多数人们都懂得去减少用电量,用水量,不乱丢垃圾。在调查中,我看到至少有100个人自备碗,把饭打包回家吃,大部分的人都选择用一次性餐具,小吃店一天使用一次性筷子500多双;使用塑料袋300多个,饭店一天使用餐巾纸3000多张,快餐店一天使用一次性快餐盒50多个,超市一天销售一次性手套500多双;销售鞋套2500多双,酒店一天使用一次性桌布10包。我们要自备环保袋或碗,减少白色污染,美化我们的地球!
2、我们要想做到环保,还要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环保。
第二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中小学所取得的成绩是众所周知,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国农村教育事业驶入了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健康轨道。目前,在我国农村普遍实施了根本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机制,不仅巩固和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成果,同时还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创建进程。
然而,由于受传统教育的束缚和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结构单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薄弱,应试教育积重难返,一些地方往往把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工作近乎的目标,致使农村教育与当地生产和群众生活脱节,忽略了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农村中小学教育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逐步浮出水面,并且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为此在为期二十多天的社会实践里我对农村义务教育现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
一:调查方式
我们选择了访谈和问卷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问卷式调查用于收集标准化的定量资料,访谈式调查用于收集非标准化的无结构的定性资料。通过调查,得到丰富的、个性化的信息。然后经过归纳、分析、综合、整理,得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本次调查我们重点采用访谈法,正是想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谈的方式,探询我乡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共谋改进我乡义务教育的大计。
在访谈人群选择上,我们依据典型性、广泛性原则,采取发散的方式,寻找可以影响到乡村义务教育的各大主体,分别和一部分学生、教师、家长等进行了访谈。
二: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及成因分析: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经过分析整理,我们概括出了我乡义务教育的现状如下:
(一)、现状一:教育经费严重短
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的严重短缺首先体现在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最近几年,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仅占GDP 2%的比例。就这2%而言,绝大部分都投入到了高等教育和城市中小学教育中,等到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经费到了区、县、镇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手中,他们中的一些好大喜功者却充分利用这一经费,在城区大兴“示范校”、“窗口校”,不遗余力地标榜个人政绩。我在一篇教育调研报告中看到了一个仅有60万人口的小县,不顾百姓的反对,不惜斥资近亿元将原本就修建得相当不错的一所重点中学易地重建。这般层层卡扣,最后到达农村中小学尤其是义务教育学校的几乎是微乎其微。
由于教育经费的严重短缺,加之某些教育官员的政绩膨胀,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设施缺乏、落后,造成正常的教学活动无法开展,音体美劳等不少课程都因教学设施的缺乏而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所谓现代化的教育设施也是绣花枕头,成了摆设。由于信息渠道不畅,能熟练或基本熟练使用电脑的不足半数,远程教育资源的共享成为了梦想。
(二)、现状二:师资力量薄
我所处的乡,九处完全小学中,除了中心小学师资力量相对较为雄厚一点外,其他小学,没有几个是个正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几乎是清一色的“民转公”。他们中只有极少数受过专业培训,大部分是凭借自己日积月累的教学经验开展工作的,相当一部分教师教法陈旧、观念落后。教师队伍整体存在着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知识面窄的问题。通过查阅所在乡镇的教师档案资料,发现全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年龄47岁,其中,50岁以上占41.2。不仅年龄老化,而且学历偏低,知识结构老化,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九处小学中,市、区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几乎为零;初中学校,稍有改观。面对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面对改革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他们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试想,这样一支队伍担负着我镇中小学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的繁重而艰巨的任务,谈何容易?
造成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事业人员编制的制约,难以注入“新鲜血液”,使得一些学校不得不临时招聘代课教师,以解燃眉之急。
(三)、现状三:应试色彩浓郁,师生不堪重负。
“考、考、考教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数十年来,农村中小学教师一直无法走出这一应试教育的怪圈,究其原因是一些区、县、镇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学年末,拿中考升学率、非毕业班优秀率、合格率,统一排位,排位的名次、学生成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师的晋级加薪。于是乎老师们也顾不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素质教育”,一味汗水加时间,有道是:“不管黑猫白猫,考得高分就是好猫”。我的家乡是一处偏僻的农村小镇,老师们早晨5:30天蒙蒙亮,就要早起跟班辅导,晚上初中部的老师还要辅导到9:30。一天下来,师生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四)、现状四:德育教育令人堪忧。
重智育轻德育是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在一些学校,有的老师可以公开容忍成绩优秀的学生犯错误,少数学生家长在自己孩子与同龄孩子发生冲突时,竟然给予纵容和支持。不少学生心理欠缺甚至扭曲,打群架、偷财物、出入网吧、集结团伙、侮辱师生等现象。记得不久前有报道称:某地某校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中学生“灭门惨案”。由此可见,造成一些农村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败坏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家庭、社会都没有对之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严重缺失。
(五)、现状五: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
农村学生“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是农村教育的主要症结。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初高中毕业生中60%以上要回到农村,尤其是农业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这一比例更高,达到80%以上。这些学生大多返乡务农或外出打工。但农村普通初中教育,尤其是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与农业生产经营、城乡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脱节,学到的基础文化课,就连劳动技能课也都解决不了很多农村产业技术与经营管理问题。毕业后的农村青年不能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经济建设中,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和盲目流动。一些初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重点高中的孩子,宁可融入了滚滚打工洪流,也不愿到职成教育学校学习深造。因而出现了“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的教育怪圈。
(六)、现状六:“国有民办”教育举步维艰,学生家长选择处于两难
我在大山包乡马路村镇,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几年前,一所由多方筹措资金、集九年教育于一体的“国有民办”实验学校应运而生了。这所学校,办学经费和教师工资全部是“公办”性质,并且整合了全镇秀的师资资源,全部充实到了实验学校。而收费标准则是“私立”性质的,导致原本并不富裕的当地农民家庭更加不堪重负,为了给予子女较好的受教育机会,而又别无选择。纵然,这所学校在一定时期受到了应有的关注,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办学效益。然而,举债千万元办学基础上的高收费教育,一方面给义务教育学校和学生、家长造成了人为的不公平,加重了当地百姓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恶意争夺了那些名副其实的民办学校的教育资源,限制或者扼杀了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在国家强制施行义务教育的今天,暴露出了这类所谓民办教育的种.种问题。
农村家长往往为了让孩子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学更多的知识,走出农村,而将孩子们送入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学习,放弃收费较低甚至免费的公办学校。从而得知,国家支持农村的大量教育经费,并没有从实际意义上给广大农民减轻负担,反而使他们中一部分家庭的实际负担较往日大大加重了。恐怕,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由于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拨付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很多农村学校向学生家长等私人借款维持学校的正常运作。据调查我所在的乡镇实验学校,截至目前,尚有1300多万元的不同债务。可见,农村学校尤其是“国有民办”学校的负债累累,将严重阻碍农村教育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面对两种性质的学校,面对两种相差悬殊的教育质量,面对掌上明珠的儿女和捉襟见肘的家庭境况,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处于两难境地。那就是,如果读免费的公办学校,家长将无经济负担,但由于本乡镇质的师资被强行抽调到“国有民办”实验学校,因此孩子要付出自己的前程;如果读“国有民办”实验学校,孩子得到较为优质的教育,但家长要却付出具大的牺牲。这种两难境地,正是目前农村教育的困境。随着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尤其是中考制度的改革,像我家乡这样的“民办”学校面临的冲击和生存的风险与日俱增。
(七)、现状七:初中学生流失现象死灰复燃
除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这一主要客观原因外,还有教师敬业精神差、教学理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质量低下等,也是导致学生厌学进而流失的一些主要原因。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引进和稳定人才普遍重视了提高教师待遇,却往往放松了对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淡薄,追逐个人名利、动辄跳槽厌教的现象时有发生。
教师厌教的表现不仅不利于良好校风的建立,同时也是导致学生厌学之风的重要诱因之一。家长们认为孩子升学无望,纷纷通过各种关系把孩子转到区直学校就读,家庭条件较差的便索性让孩子辍学。
三、改变农村教育现状的策略略:
根据调查的情况,我和我的老师同伴们建议,为改变农村教育现状,应当采取以下策
(一)、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要把教育经费的挪用作为重点抓,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用到实处。迅速成立一个调查小组,查清农村中小学的负债状况以及教师的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对因负债建校舍的,要通过财政拨款支付,使学校能较好地运转;其次完善对农村教育投资的监督机制,严防中间环节的克、挪、卡、要,确保专款专用,并且还要力保各校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从而逐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的综合素质。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清退或分流不合格教师,招收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回乡任教,同时对教师的福利等问题要根据实际给予改善。完善农村教育资源尤其师资资源配置,促进农村教育的公平正义。
(三)、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桎梏,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也要为教师“减负”。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由于受现代企业制度的影响,曾经风靡一时的推行所谓的“末位淘汰”机制,广大农村教师因担心自己本就来之不易的“铁饭碗”砸在质量上、丢在“末位”上,不惜起早贪黑长时间同学生泡在一起,致使应试教育愈演愈烈,一些学生由此产生厌学、逃学的现象。有的教师生怕下岗,便以透支身体健康为代价,长期自主加压,延长工作时间,更有甚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据调查,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由于担心教学质量而整日吃不好睡不香者大有人在,尤以45岁左右中年教师最为突出。此外,在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半边户”(夫妻只有一人有固定工作)由于工作压力大,家庭负担重,个人收入有限,他们往往身心俱疲。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农村中小学教师身上大力弘扬人文精神,落实人文关怀,不遗余力地为他们减轻工作压力,消除心理障碍,为在广大农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铺平道路。
(四)、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个性和谐发展。
加强和改进农村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首先要把握好中小学教育阶段青少年身心成长发育的特点,把握好不同学生个体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思想、学业基础,从而有的放矢的对他们进行道德情操、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确立健康向上的人生目标。抓紧这时期的德育工作,将对他们一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当前社会生活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传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观正受到商品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致使现阶段农村中小学德育工作一时无所适从。因此,我们的德育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并有机结合传统美德,把握新时代特点,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教育的全过程。要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材之中,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形式,把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出宽松、和谐、愉悦的“三位一体”德育教育环境,为培育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深化教育改革,彻底改变农村学生“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的局面。农村中小学教育要与农村实际相结合。国家要着力改革农村中小学课程,设置一些体现农村教育特点的实用性课程,使之在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同时还能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针对我乡“国有民办”实验学校举债办学、举步维艰,而且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冲击较大,造成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的状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收购,恢复公办学校的名分,并且将优质的师资资源与另外几所义务教育中小学进行平衡的基础上重新整合,分期偿还建校债务,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机制,促进我乡义务教育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进程。
(七)、针对初中学生辍学现象死灰复燃的现象,一方面要加大义务教育宣传和实施力度,确保困难学生不会因贫失学;一方面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乐学善学,确保学生不会因厌学而辍学。同时,要完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切实把“减负控辍”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序列并不断提高评价指数。从而把“减负控辍”工作纳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一盘棋工程,限度的控制学生流失。
(八)、回归农村之路和走向城市之路。
1、“回归农村之路”的历史实践。
上世纪20年代,晏阳初、梁溟和陶行知等人发起近代的“乡村教育运动”,力图改变农村的边缘化境遇。
晏阳初提出要以文艺教育救愚,以生计教育救穷,以卫生教育救弱,以公民教育救私,期望能使中国农民成为富有智识力、生产力、强健力和团结力,能够创建新中国的“新民”。
梁漱溟借助中国乡村治理的传统资源,在农村创办村学、乡学和乡农学校,试图以乡村学校为载体,综合性地解决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教育和自卫等问题。
陶行知提出“生活教育”的理念,并立下“募集一百万元基金,征集一百万个同志,创设一百万个学校,改造一百万个乡村”的计划,发誓要从根本上改造“把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不会生产劳动,只想往城里跑的农村教育。为此,他提出“教育与农业携手”、“为农民服务”等原则,作为改造乡村教育的纲领。
“乡村教育运动”虽然没有改变农村教育边缘化的境遇,但其意义是深远的,提出的以农为本的农村教育理念,对当今的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2、当今“回归农村之路”的观点。
一些学者认为,要解决农村问题,必须重新重视发展农业,推出“新重农主义”,通过努力,使农业收入从总体上有可观的增长前景。而农村发展最需要的是人才,所以农村教育应该培养出更多能够建设新农村需要的人。
部分教育学家和学者提出,农村教育,应该紧密联系当地的自然、文化环境,联系当地人的生存和发展背景,为他们提供在当地就业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使农村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后能改变自身生存状态和当地面貌。因此,应该积极推行以教授“本土化知识”为职志的素质教育,改革农村学校的课程设置,让教材适合农村是重要的,让教育适合农村,培养农村孩子具备适应外部和本土两种环境的知识与能力。
3、“走向城市之路”的观点。
与“回归农村之路”观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任何试图维系“田园风光”的浪漫幻想,任何“反城市化”的主张,都会被现代化的大潮席卷而去。一些学者认为,农村问题和农村教育问题的根本解决,有待于加速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通过职业意义上“消灭农民,将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逐渐融入社会产业分工、并逐渐提升其劳动技能的过程,它是社会现代化无法避免、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预期,当城市化率达到75―80%的时候,长期困扰中国社会的“三农”问题和城乡差距问题也就基本上解决了。
在这一思路下,农村教育问题就会在“消灭农民”后,被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自然而然地“拆解”掉。从统计调查来看,我国现在每年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是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所以,学校要担负起社会“上升阶梯“的职能,把更多的农民子弟送到城市去;传授的知识,是能使未来的民工更好地适应城市打工生活的要求。农村教育要配合经济体制的转轨,积极跟进与创新,使农村学生─未来的农民工,有效地完成的城市化过程,完成其从职业、身份、文化心理向城市社会的转化过程,防止一种脱离主流社会的边缘化群体蔓延扩大,从而防止出现贫民社会,实现公平、和谐的社会格局。
四、调查过程中的收获与反思: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不仅对家乡农村中小学教育的现状有了较为明晰的了解和分析,而且对改革发展家乡农村义务教育提出了粗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增强了对家乡的热爱和向往,增强了发奋学习、顽强拼搏的信心和毅力,为日后报效家乡、报效祖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可以说,受益匪浅。在此,真诚感谢学校团委给予我这次难得的接受锻炼教育的机会,真诚感谢家乡父老给予的配合支持。
五、结束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珍惜火热的青春年华,珍惜书声琅琅的大学时光,在学校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恩师谆谆教诲和学友的相互勉励下,发奋苦学,顽强拼搏,待学有所成,为创建和谐社会无私奉献自己全部的光和热!
第三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是青年中的一个精英群体,是未来社会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的重要力量。然而近年来,却出现了很多对大学生的批判性评议。这主要是因为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和法律素养的不足,经常有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甚至有些是震惊全国的恶性犯罪行为。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本人通过一些网上资料和书本知识、老师课堂法律道德知识的讲述,还有通过问卷,对大学生的一些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发现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无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大部分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同时他们的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1、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
承认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有缺失的占了45%,虽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于实践的占了29%,能够掌握并应用法律的仅有少部分人。被调查的同学中,近80%的人对法律援助仅限于听说过,知道并且了解的人少之又少。
2、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
大学生了解法律的渠道多样,其中通过课堂和电视新闻获得法律知识和最新资讯占最大的比例。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并且课堂上课时有限,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受法律氛围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大多学生只重视专业课的学习,并不重视基础课。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
3、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通过调查可知,76%的人都没有维权的经历。由此可购买,当代大学生维权意识较为淡薄在被问及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是否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只有35%的人选择会签订合同,而绝大部分同学认为没必要或者无所谓。这就表示了大学生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意识,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在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有50%的人会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是还是有不少的大学生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甚至有10%的大学生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这种情况着实令人担忧。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但是只有45。45%的同学知道。这就证明,法制的宣传在各大高校中很不到位,很多高校并没有在12月4日得时候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活动,致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与法律知识缺失。
4、大学生缺少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决心。
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抱着一种只要自己遵纪守法,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了,只要不做损害社会和集体利益的事情就可以了,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观者心理。当大学生面对生活中的违法乱纪的行为时,40%的人选择用沉默面对,有些人说:我们的力量太薄弱,和他们抗衡那就是以卵击石。生活中,部分大学生缺少维护法律的勇气和责任感。在现实的竞争和压力环境下,一些学生开始变得重实{求实用,趋于以实现自我为中心,对有困难的人缺少同情心、对社会集体缺少责任感。
5、大学生对法律的漠视与不关心。
仅有2%的人会选择去关心和了解一些国家的立法和法律报告,这就导致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接近2%的人对于已经触及到法律的行为熟视无睹,没有判断的能力。30%的大学生不懂得如何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且保护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
1、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
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应付,根据部分学生反映法律课程太过于乏味,提不起兴趣去学,都只是在学期末的时候背背相关资料以应付考试,因此大学生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法制观念。在调查的过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象真的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到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少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学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他们只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只是流于形式。
2、教师与学校方面的原因
除了将法律作为专业课来对待的专业,老师一般不会对学生有过高的要求,只要能够不影响课堂秩序就可以了,因此学生也会在私下做自己的事情。有些老师对此也是不以为意。另外,老师每堂课也只是按照自己的大纲进度,讲述基础知识,课堂气氛乏味,使得学生提不起精神去学习。
学校方面关于大学生法律知识方面的课程也只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课时也不多,说明学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关注不够。另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学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造成死读书的现象。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1、学生自身意识的提高
学习法律知识对于大学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对于他们将来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息息相关,学生自身应更加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加强大学生自身道德修养,让道德修养与法律同时进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人生追求。现实中有一些偏激的大学生道德方面的问题已经做出很多骇人听闻的事情,所以大学生要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多了解些法律的相关报道,阅读参考法律书籍,增强自身的知识储备。
2、学校需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
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并予以重视。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沉默或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多组织专家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多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让大学生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而且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比从课堂中学到的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3、开设法律咨询室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开设法律咨询室,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专门负责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同时适当安排专业教师为学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校外主体的侵犯时,可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正确引导。解答学生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同时,通过与学生违纪申诉制度相联系,协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缓解各种校内矛盾。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可以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尤其要对学生工作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培训。
开展法律知识交流会,解读校园法规,交流学法心得,开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其中通过加强对法学专业社团的指导,通过社团活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建立网络,高校法律咨询室应安排机构成员联系挂点院系,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班级,各级学生会、班级设立法制委员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学习、宣传、应用的网络。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第四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人们免费体检忙碌的时候,午饭就是慈济提供的便当。但是我帮助了别人,我做了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我是快乐的。而且这么多年来在慈济,我更体会到了生命的珍贵,要爱自己,要爱大家。”㈡XXX北京外国语大学
X同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挪威语专业。在08年担任过奥运会志愿者,又在今年的上海世博会挪威馆担任志愿者。
在奥运会期间,张同学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被安排在奥运村欧洲运动员居住区服务。每天的工作虽然简单,但重复性强且休息时间短,容易疲惫。在世博会上,张同学在挪威馆中做过好多个工作,比如敲章、人员疏散、信息咨询等等,接触了许多同专业的朋友,熟识很多一同做志愿者的外国友人。
“也许是由于我学的是语言的缘故,所以奥运会、世博会学校几乎都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我也都报名参加了。毕竟奥运会、世博会在身边举办这种事很难再次遇到,能作为其中的志愿者,我感到骄傲和光荣。”
“可以说,我一开始参加志愿者服务是有目的性和功利心的。我相信很多大学生也和我想的一样,毕竟,参加奥运会世博会志愿者这件事,在人生的简历上,无论怎么说,都会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未来就业找工作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绝对是我的优势。然后,在经历过志愿者活动之后,我才发现,其实在活动中所接触到的人和事,才是我最宝贵的收获。”
“比如,在7月份的世博工作时,我认识了一位前来参观的名叫Zak的挪威人,他是挪威一所大学的教授,十分喜欢中国文化。我和他交换了MSN,直到现在,我还和他保持着联系,他对我来说亦师亦友,与他交流也对于提高我课业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㈢XXX华东理工大学
X同学,华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10年7月参加世博会志愿者活动,负责石油馆前的游客问询。这也是她人生第一次参加的公益志愿者活动,对于这次经历,她觉得“挺好玩的”。
“志愿者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觉得非常辛苦,每天6点就要起床,乘学校统一的志愿者车辆前往世博园区,必须赶在第一个游客进场之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每天看到人潮汹涌地向我们石油馆门口涌过来,内心都十分激动。”
“世博工作相当辛苦,夏天上海几乎天天艳阳高照,我们在大太阳底下一站就是3、4个小时,还要面对各种游客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口干舌燥,半天下来几乎就累趴了。”
“不过世博工作中还是有许多趣事发生的,为辛苦的‘站岗’平添了几分甜味。整个志愿者过程虽然很辛苦,但是很欢愉。”㈣XXX美国密歇根大学
第五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导言
20xx年起,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企业出现了歇业和倒闭的结果,导致就业压力增大,特别是农民工就业面临近更大的挑战,相当数量的农民工选择了返乡。农民工转移难,就业难的状况,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困扰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一大难题。针对此问题,我们在本校针对来自农村的学生,采用一对一谈话的方式对其当地农民就业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对象:本校来自农村的学生。
调查地点:
调查经过:我们通过询问方式对来自农村的学生一对一谈话,询问有关问题。
二、正文
经过调查发现返乡农民工存在以下几方面特点:
1、从农民工的返乡情况看,一是农民工群体庞大。二是农民工返乡后大量滞留。三是返乡时间提前。
2、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看,一是返乡农民工男性多于女性。二是高年龄段的返乡农民工成主体,29岁以下占总数的27.6%,30到40岁占31.2%,40岁以上占总数的41.2%。三是低文化程度的返乡农民工明显较多,返乡农民工小学及以下学历占37.3%,初中40.9%,高中及以上占21.8%。
3、从返乡农民工的影响看,一是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其次,影响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第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失去工作、收入减少,这本身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不少农民工在心理上已经认同了城市工人的身份,返回家乡后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农业生产技能和无法重新适应农村生活而产生失落情绪、出现各种问题,进而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而制约农民工就业的因素主要有:
第一,国际上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下降,出口生产企业订单减少,企业遭遇困难,不得不裁员,被解雇的农民工大部分选择返乡。长期以来,中国被称为“世界制造工厂”,而从事加工制造的劳动力供给中以农民工为主。中国大多数企业是加工制造业,因此,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很高。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巨大压力,这也是导致我国大量农民工失去工作的原因。
第二,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选择工地等需要体力活的工作,然而受楼市低迷影响,建筑业、搬运业等务工的民工大都失业返乡。
第三,现代企业对当代农民工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现代化大潮中,随着社会对经济发展要求的逐步提高,传统那种只靠力气吃饭的“旧式农民工”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技术要求和管理理念。由于农民工大部分文化素质偏低,技术能力较差,无法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出现了“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尴尬局面。所以,农民工的自身素质和就业技能成为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内在因素。
第四,受自身能力及文化素质的制约,不少农民工的工资较为低下,由于物价上涨,尤其是医疗成本、教育成本和住房成本等的上涨,导致农民工生活成本成倍增长,除去生活开支后,其实际收入增长十分有限,生活水平改善并不大。受待遇低下的打击,不少民工在城里居无定所,职业稳定性差,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生活压力加大,萌发回乡念头。
第五,受惠农支农政策影响,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面对就业压力,许多农民工选择返乡从事农业。还有一些农民工经过数年拼搏,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掌握了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重返家乡进行二次创业。
第六,就业供求信息不对称。他们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朋友或熟人介绍,很少参加招聘会或者上网搜索有关招工信息。但是在当今信息社会,大量用人单位要么在网上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要么在大中型城市组织专场招聘会。这种招聘途径和农村的现实状况很不对称,以至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招不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人,而大量待业农民工却无法获知相关的招聘信息。
第七,政府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水平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社会中介人才机构中介服务,诸如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供需见面会等,多聚焦于本地本市居民,或者有大学以上学历者,所以,大量高中以下学历的外籍农民工群体,其就业指导问题一直被忽略。
第八,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缺乏。近年来,我国在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仍显不足,大多数农民工依然无法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农民工就业促进组织,达到就业供求平衡机制。城镇人员失业以后可以在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也可以找工会等组织寻求再就业;大学生群体就业中也有相关的学校、教育机构等部门进行就业促进;而农民工失业以后不但享受不了各种保障,即使再就业也是十分困难的。
2、政府做好“红娘”,促进农民工就业。政府以其特殊地位组织有关用人单位直接到劳务输出大的地区进行面对面的招聘,直接挑选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劳动力;另外,各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可以带领农民工参与到县、市乃至区组织的各种招聘会,为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
3、健全人才中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形成企业与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的强制报送,将岗位需求信息统一梳理至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并及时发布,供择业农民工参考。
4、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力流出地政府要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渠道,免费为外出就业的农民发放相关资料,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劳动力流入地政府就业服务机构要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收集岗位信息,开发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工会组织,使农民工可以通过集体谈判以及组织化的渠道表达意愿、维护合法权益;要建立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制度,并严格执行《劳动法》;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农民工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语
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的问题,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的原则,把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就业共同谋划,纳入各级政府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经济上同报酬,政治上同权同责,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清理整理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既定方针不动摇,既要积极引导农民工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城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近转移就业,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充分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总之,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短期内应依靠国家和地方经济刺激计划,长远主要通过以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推动城市化进城,让大量的农民彻底脱离土地,进入城镇安居乐业才是治本之策。
第六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