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范文三篇)

时间:2022-09-09 01:06:3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9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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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xx年**月**日,我国开始施行《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法令,简称“限塑令”。自近今日国务院发布“限塑令”已有将近1年的时间了,“限塑令”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似乎媒体也已经少有报道,而我们周边超薄不可降解塑料袋依旧有在使用,人们对“限塑令”的了解有多少也不为人知。

二、调查研究的意义

1.现实意义:

有助于深入了解“限塑令”以及它的推广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从而深化学生对环保事业的认识与关注,促进我们走近社会,认识到我们身上社会责任的重大,成为更具责任心的十中人,为环保事业出一分力。如有可能也希望能引起有关环保部门对“限塑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的重视,改善现地域内“限塑令”的推行。

限塑令的出台和执行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既要最大限度的实现环保的初衷,也要考虑政策的人性化,执行力和消费者的利益。自但在取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难以避免的问题,不坐而论道,积极力行的走出去,深刻认识这其中的症结,显得格外重要。

2、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察、随机采访、网络远地查询的形式获取实地调查资料,同时在思考研究阶段运用了归纳总结、比较法和选取典型说明问题的方法。

(1)实地调查: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包括非环保型塑料袋的禁止使用情况和环保型塑料袋的有偿使用情况。

侧重学生和行人对“限塑令”的了解程度和看法的收集。本调查关于限塑令现状的得出和问题的提出与分析是建立在广泛走访校内学生和消费者基础之上的。在调查方法上考虑到教师与社会人群的差别,因而进行了对比调查。

(2)访问:随机采访一种类型。对路上行人和校内学生采用随机采访方式,并录制声音文件。

3推行成效

1.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数量明显减少,大部分接受采访的人表示现在很少看见。问卷调查的校内学生没有人表示不知道“限塑令”的,且64.50%的同学对“限塑令”较了解绝大部分的人的意识较强。 行人也有表示环境有所改善。

2.现在的大型超市都有提供有价可降解塑料袋和其替代品(如棉纺布袋子)。

3.在随机的消费者街头访问中,几乎所有受访者均表示表示“愿为环保事业尽己之责任”,部分受采访者并在现在生活购物中,已经在尽量少的使用塑料袋。

4存在问题:

1、环保型塑料袋使用场合相对较少,非环保型塑料袋在市场上流通依然。

除大型超市和商场专卖更换为环保型塑料袋,并收取费用之外,在我们的走访过程中,数量众多,分布极广,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零售终端并没能很好的推行环保型塑料袋,非环保型塑料袋依然在此类市场中流通。

2、还是有较多人对“限塑令”的了解不深入,在采访中说词模糊。

3、仍有人使用超薄塑料袋,且较多。

三、限塑令推广问题分析

1、政策整体的细节考量不足,没有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

2、各职能部门因种种原因导致职能的缺位,从而使限塑令在执行层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3、环保型塑料袋目前价格偏高,在同非环保型塑料袋的竞争中,不具备价格优势。

4、物美价廉的替代品难以找寻,在操作层面难以实行。

5、消费者的政策意识、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

6、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包括宣传意识、宣传态度以及手段和宣传方法亟待改进提升。

四、可行性建议

一、广泛收集实施意见,在政府引导下发挥民智民力,寻求最佳结合点。

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消费者表示,政策的制定,实施应该引入广泛的民意讨论,使其在民间有发酵,深入的机会,这样既可以增强民众的参与感,重要的是可以减少推行中的因不了解等造成的推行阻力。引入广泛的意见征集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听证或专家征集阶段,而应该考虑政策的各个相关方,使各方的意见、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在开发社会的力量的同时,也开启了沟通的`渠道,从而形成良好的互动,使政策不断向更加完善和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发展。

二、明确各政府部门在限塑令的执行过程中的职责,增强操作性。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质检部门对违规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要监管;工商部门对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予以查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责任。同时国家标准局应严格检验标准,使广大消费者分清楚环保型塑料袋和非环保型塑料袋的区别;工商管理部门严格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塑料袋;设立专门检查监督机构,监督工商部门的工作等,总之,行之有效的政策需要有明确的制定、执行、监督职能划分。

三、加大科研力度,开发新型环保低价塑料袋等实用低廉的替代品。

只有环保型的塑料袋真正占领市场,非环保型塑料袋才能彻底推出历史舞台,而这一美好愿景的实现需要包括商家、消费者、管理者在内的共同努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是降低环保型塑料袋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从而增强其在经济层面的竞争力,包括替代品的开发也同如此,而这所有的一切,很大程度上依脱于技术的发展,因此,加大科研力度,将更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四、转变政策宣传态度,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政策的宣传质量。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大众传媒的手段,使限塑令以更加鲜活,感性的面貌深入人心,同时注重政策宣传的持续性,真正提高政策的宣传质量。如:环保主题进校园,推行环保文化,使整个社会形成重视环保事业,积极投身环保事业的氛围。

五、引入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机制。

在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下,集民智民力进行此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效投入。这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全职全能”而又不能“面面俱到”的问题。

第二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三篇: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实践目的

长期以来,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跨世纪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的体验社会活动给我们大学生带来的锻炼,同时也为了自身更好的融入社会群体当中,我小组成员经讨论决定了本次实践的方向mdash;mdash;不是向着专业实习实践,而是参与到社会运转的小部分去,从而更好的了解、学习、帮助社会。

在联系了××区花园街道办事处后,本小组在假期长期参与了海城街社区的日常工作,在各种任务的完成、各种活动的组织、各种工作的实施中我们得到了锻炼,并且深深的体会到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辛苦。

在真正的参与到社区工作后我们才得以了解,各种工作都有其不易和必要性。此项实践过后会让每一个参与到其中的分子都能深刻了解社区工作的本质,在实践过程中不仅仅能帮助社区工作人员许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更让我们在沟通能力、工作能力、组织能力等各个方面得到锻炼。

二、实践过程

7月18日我小组找到××市××区花园街道办事处海城社区,向那里的负责人表达了我们的暑期实践请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陈主任和白副主任听了我们的想法后表示赞同和肯定,并且表达了对我们大学生进社区活动的欢迎。

海城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比较琐碎,涉及面比较广,而且是在法定工作日上班。小组六人经讨论后决定,由于此项实践活动时间较长但每次工作任务较轻,因此每天保证有1名至3名同学参加社区工作,事前安排每天实践的成员,这样就能较合理的保证在社区工作的基本人力需求。

海城街社区并不是一个新兴的社区,因此其物业管理并不完善,像卫生费、卫生人员的管理等还归属于这个委员会管理,另外,海城街社区的管理范围比较大,范围内几乎全部都是居民区,而且并不统一,新楼老楼平房等各种住房水平都包含其中,因此,海城社区的工作用主任向我们的介绍语来讲“事儿杂”。

7月21日起,我们就正式进入海城社区进行工作,而这个时期正好是××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情况的普查时期,我们因此就加入到这个工作中去了。几千户的居民资料需要整理,并且这些资料要从记录册中统计到电脑中,并且要进行校对修改。由于社区中供此项工作的电脑仅有一台,于是每两人为一小组每天来进行录入和校对。关于计划生育的资料的整理时比较麻烦的,关于所有育龄妇女的资料中还要标明所有关于生娩的信息,甚至是生娩地点、避孕措施等,此项工作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在进行了一周多的工作后,终于将所有的资料整理工作完成,委员会也将整理结果及时的上交。

7月29日起,我们逐渐参与各种活动、完成了许多细小的工作。社区的工作,除了日常的按计划进行外,还有许多额外的而又直接与居民有关的“小事”。比如我们就遇见了一个:家住木介街的王大叔向社区反映,他家门口经常半夜会有人扔粪便,他自己曾蹲守到12点都没事儿,可是第二天一早还是会发现有粪便,怀疑有人蓄意捣乱。小组成员李越就对王大叔的情绪进行平抚并参与到事件的讨论,最终还是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协调和教育下事件得以平息。

我们还参与了众多的活动,其中不少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月30日,小组成员赵文h、张艳立随花园街社区一同组织了一场趣味运动会。由××工业大学工程学院发起,××区花园街社区组织的以健康、和谐为目标的趣味运动会在海城中学的操场举行,参与运动会的是××工业大学工程学院的学生代表和花园街社区小公民中队的小朋友们。运动会的规模虽然不大,但是气氛是十分热烈的,小朋友们和工大的大朋友们一对一的结成对子,然后再相互比赛,比赛的项目不难,托球往返跑、障碍跳远等多项趣味竞技比赛,让所有人都在校运动会中体味到了无限的乐趣,更符合了××区办事处和红十字办公室所倡导的健康、和谐的社区活动理念,整个活动组织的非常成功,虽然我小组在整个组织工作中所作的工作是微薄的,但是也学会了一种办事的思维和基本程序。

8月7日,社区为了响应区委、区政务《关于广泛开展“建平安家园、迎奥运盛会”群众性创安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办事处在公司街菜市场开展了一次面向全体业户及居民的“平安市场”安全宣讲活动,同时,社区主任同市场管理所一同签订了创“平安市场”责任议定书。我小组成员赵文h、张艳立、李楠参与了整个活动。我们进行了会场布置、安全手册分发、会场整理等工作。为整个“平安市场”活动的顺利完成贡献了一份力量。活动期间,我们在分发宣讲安全手册的同时也聆听了领导的精神传达,注意到了市场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更体会到社区这种直接同群众居民挂钩的单位的重要性。

8月11日,在社区活动室里退休老人胡老师带领宝宝乐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开展了以奥运、环保为主题的小活动,由于社区同时在进行其他任务,所以活动基本由我组成员:张艳立、李楠、赵文h协助完成。胡老师退休后学习热情不剪,而且很积极的为社区做着精神宣扬方面的贡献,时值奥运期间,同时也是许多流行病发展的盛夏。老人做了许多关于健康的手抄报、宣传板。其丰富的内容和鲜艳的色彩不仅仅有教育功效,更其到美化社区的作用,而且老少皆宜,很容易吸引大家的目光。为了教育小朋友们的环保意识同时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老人还特意带领小朋友们进行变废为宝的手工制作。

8月25日,离学校开学的日子已经接近,社区的老年大学也快要开学,但是老年人学生们早已按耐不住了,不少人已迫不及待的希望和老同学们一起玩,于是我小组在与社区主任讨论后决定于25日找来平时在老年大学任教的交际舞老师和众多老年大学的学生,在开学之前小聚一下。参与到这项活动中的小组成员有:马玲、邹慧蛟、李越。在活动中,三位成员积极地参与学习得到了“老师”、“同学”的热烈欢迎。他们的舞步虽然稚嫩,但是却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

9月1日。全体组员在学习之余抽空再一次的来到了海城社区,向全体社区工作人员作最后的道别,同时全体组员同社区主任、副主任合影留念,为20××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实践总结

这个暑期的社区服务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开展便民服务。在社区工作的期间,小组成员以自己所有的技术实施与各种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精神宣传活动,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组织各种活动,提高群众的精神文化修养。

3、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社会环境卫生清理。

4、开展板报活动。根据当前形式配合本社区更换板报,帮助宣传各种关于奥运、安全、健康、环保等主题。

海城社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从居民切身实际着想的社区,就拿起组织的社区老年大学来说,这个老年大学是免费的,而且不做任何限制,只要你是这个社区的居民,只要你希望同大家一起学习就可以参加这个老年大学。而在社区工作的老师,也不是薪资聘请的,而是免费的,自愿的。即便是这样,这个老年大学的课程还是十分丰富的:交际舞、英语、书法、国画、音乐、手工hellip;hellip;很多老年人本着老有所为的想法相聚在这里,体现的是最最纯朴的生活气息。同时这也是海城社区以诚待人换来的。在这里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让我们时时刻刻的被这种情结感染。

在社区的一个多月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社区工作属于最基层工作,同时资金也比较有限,因此在同时要协调资金及工作,因此社区很多工作的开展比较困难,据个例子:海城社区的楼道清洁工作归社区负责,一个好的清洁工作人员是可以得到居民的好评的,但是这样的工作人员的薪资要求比较高,如果在价钱上面合适的工作人员一般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同时,市里其他社区也会争夺好的工作人手,因此楼道清洁人员至今还是还成社区工作人员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如果区里能加大对社区工作资金的投入,这项问题将很容易被解决。

2、在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在社区内走动观察的过程中,我小组人员发现,海城小区内老龄居民数量较多,这些居民一般愿意饲养小宠物,尤其以狗、鸟为主,可能学习专业有关,我们的目光也更多的停留在对这些动物的观察分析上。我们发现,这些狗多数是小笨狗等廉价狗,而且根据饲养宠物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询问中可得知一般这个社区中的宠物狗都是没有狗证的,而且可以看出社区人员对这一状况是了解但是并不在意的。在很多狗狗们玩耍过的地方多会有狗屎等不洁物,给其他居民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我们对这些养狗的健康和卫生状况感到担忧。这个问题如果要解决但凭社区的力量和精神的宣讲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是需要××市对养狗这方面的具体整顿。

3、公司街菜市场是一个由几家小摊贩逐渐发展出来的一个便民市场,身处居民区中,为居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在饮食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这个市场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每次到市场非开放时间都可以看到满地的脏污:烂菜叶、养鱼水等等一地都是。时值盛夏,甚至还可以闻到臭味,如果是在冬天,必然会造成公司街路段的路面浮冰。而且在市场开放时间,众多的业主和居民会将整个人行道占满,有时候甚至会站到机动车道。也可能发生危险。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开辟一个屋内或者棚内的菜市场。这一方案在很多地方都已实施,这就要等待××的整体规划的进一步完善。

四、实践心得

在这里我们充分认识到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与可贵。在实践活动还未开始前,大家都早已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通过相互交流,我们获得了许多好的社会实践方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大家都相互鼓励,互帮互助,最终顺利的完成了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过程中,不少社区工作人员和一些日常接触到的居民了解到我们是来自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的学生,就向我们咨询了不少关于宠物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将学习书本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自己知识的缺乏。许多居民所提到的问题我都无法回答,只能通过回家翻书得到答案后再向他们做出解释。社会实践,就是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让自己所学的知识有用武之地。因此,我们只有更加努力的学习,并把学得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会获得更多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得到健康,才能真正的学得以施。

参加社会实践,我们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使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工农群众学习,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就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想我们不仅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就业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了现今大学生的说不完的话题,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而这个社会实践活动,就让我们锻炼了自己,拓展了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了与社会的接触,虽然现在辛苦点,但收获是很大的,同时也会帮助到一些人,而后者最令人欢欣鼓舞!

全体实践成员的感想,社会实践是艰苦的,但是社会实践却是一笔财富,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有付出才有收获。在社会实践中你可以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社会实践是验证实力的“试金石”走出校园,溶入社会,我们才真正体会到了自身知识的欠缺、能力的有限。只有真正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才能与价值。社会实践是体味人生的“百味筒”在社会实践中我们才真正体味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是社会实践让我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我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增加了我们与社会的正面接触,了解社会,走进社会,不至于我们身在校园就沾沾自喜,对校外的生活却是一无所知,无法很好的适应社会,同时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经过社会实践的锻炼我们变的更加自信,更加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走出校门,我们会比其他人更容易适应社会,更容易为自己找到落脚点,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范文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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