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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法制办、普法办等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的建设目标,结合街道实际工作,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大力实施依法治理,为构建宜居宜业的新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XX区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分数表》,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自评分为101分,现将我街道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层矛盾预防预警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主动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一是通过制定劳资纠纷、环保隐患、旧城改造、城市拆迁、信访积案等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切实将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不稳定隐患降到最少,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发挥“一格三员”社区管理模式,加大基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排查,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精神,严格依法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以落实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为契机,增配了4名法律学专业的'工作人员,加强基层矛盾纠纷防控力量,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目前辖区已建调委会1x个,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保障。截止目前,全年共开展排查行动8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18宗,调处民间纠纷1079宗、成功1070宗、涉及金额833万元。
街道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合计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177宗,成功化解纠纷11x6宗,其中威尼斯员工意外伤害纠纷、南山第二实验学校学生坠楼纠纷、侨城坊工地员工意外死亡纠纷、世纪佳人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劳资及合同纠纷案等疑难案件均得到妥善圆满解决。全年无案件激化、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群体性上访案件,保障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二)建立信访维稳“分流机制”。根据信访工作具体流程及实际操作需要,今年7月,我街道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日常排查中发现的情况、上级督办的案件及只能部门通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进行审核,对内容清晰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分流,实施归口调处整治。截至11月底,街道受理来电(来访)矛盾纠纷案件3754宗、调处3754宗,调处率达100%,其中较大劳资纠纷案件52宗、涉及人数482人、追讨工人工资476.3万余元。
(三)深化“一核多元”社区治理。坚持“法治、自治、共治”社会治理工作思路,厘清政府、社区、居民权利义务边界,以法治思维促进社区自治、共治。去年以来,街道根据“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模式,在法律框架内厘定居委会、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的职权,通过建立“三位一体”协商议事模式,制定议事制度,建立社情民意接待站收集居民意见建议,通过委员会会议解决协商解决,实现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把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社团组织纳入社区事务管理,引导其依法发挥自治功能,实现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二、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实施“律师驻队”模式规范行政执法。以城管行政执法为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进驻执法队,提供法律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协助执法、协调两院等相关服务。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刑法》等相关内容的法律培训,及时纠正、规范队伍执法方面的问题,现场应急处置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全程指导跟进所有执法案件。今年重点推进驻队律师在协调“两法”方面的服务,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依法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打通案件执行“最后一公里”,使行政处罚真正落到实处,彰显法治权威。今年,我街道把“律师驻队”模式“移植”到到安监、查违、计生、出租屋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制定执法指引、设置法律服务介入环节,深化律师服务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截至11月底,街道城管执法立案285宗,执行到位277宗,执行率高达97.19%,暴力抗法事件仅1起。年初,市委副书记李华楠同志批示市政法委、司法局总结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目前市城管局已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广;6月,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也对该举措进行了转发;11月,《南方日报》以《“律师驻队”破城管执法困境“xx模式”获深圳全市推广》为题,对“律师驻队”模式做了专题宣传推广。同时,我们重点探索“律师驻队”在推进行政强制执行上的作用,使律师服务涵盖从立案到执行完结全程,目前,申请南山法院强制执行的4宗案件,已做出裁定并执行完毕,让法律法规权威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宜居出租屋”年审工作。为夯实城中村平安基础,我们开展“宜居出租屋”年审复查工作,抽调力量成立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每周会商制度。截至目前,年审达标出租屋1962栋(总2112栋),达标率93%,通过年审工作白石洲片区出租屋新增灭火器203个、应急灯50台,拆除直排热水器85台、开通逃生窗74个、逃生通道545条,消除安全隐患253处,对10名不配合整改的业主依法进行了处罚。8月27日,中央政法委综治办将“宜居出租屋”创建工作纳入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先进经验,联合中央电视台摄制组到辖区进行拍摄。
(三)引入“法律顾问”增强行政决策合法性。聘请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派1名律师常驻街道为各科室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律师服务有效性。今年,在党工委(扩大)会议重大事项、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协管员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重大合同签订、矛盾纠风及信访积案调处等方面都先后征询律师法律意见及进行风险评估,提高行政决策的合规水平。同时,利用“法律顾问”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加强对街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
(四)梳理权责清单加强政务公开。根据上级推行街道权责清单清理,依法梳理街道现有行政职权,明确依据、主体、职权具体事项。共梳理出行政给付类24项、行政确认类18项、行政处罚585项、行政检查类13项、行政强制类22项、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征收类1项、其他类3项,逐一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统一进行公示。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街道政务网站、街道及社区办事窗口等渠道对街道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使用等进行公开,对街道职权范围、业务办事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三、营造基层治理法治化氛围
(一)宣传推动普法。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公正正义,大力开展《刑法》、《宪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信访条例》《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居民真正知法、懂法,主动学法、用法。截至12月,街道合计开展普法宣传12场,5000余人受到宣传教育,派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安置帮教。20XX年,我街道合计有9名社区服刑人员和18名在册的安置帮教人员。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理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积极为9名社区服刑人员设计个性化活动方案,通过举办心理讲座、绿色出行、观影会等活动,帮助矫正人员再次融入社会。
(三)服务促进普法。积极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社区律师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服务,降低居民寻求法律服务成本,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至今年8月,辖区内13个社区共进驻5家律所26名执业律师。同时,降低受援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使居民能便利地接受法律服务,增强法治意识。律师进驻社区至今,合计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80宗,开展法律宣传讲座13次,参与人民调解14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