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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班母亲节的活动总结
一、活动目的
母亲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让学生了解母亲为自己成长所付出的艰辛,理解母亲对自己的期望,懂得如何去感恩,如何去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决定开展了"阳光、趣味、感恩"母亲节感恩活动。
二、活动主题:
感恩亲情,感谢母亲
三、活动时间:
5月6日-5月13日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给妈妈送上一杯茶。
(二)帮妈妈洗一次衣服。
(三)向妈妈说一句真诚的问候或祝福。
(四)用歌声、舞蹈、诗朗诵或小品等形式为妈妈表演一段节目。
(五)搜集一份关于母亲节的资料,让人们进一步了解母亲节。
(六)为母亲送上一份礼物,表达深深的祝福。
(七)给妈妈一个轻轻的吻。
(八)为妈妈捶一次背、洗一次脚或陪妈妈散一次步。
(九)给母亲写一封感谢的信。
各班利用队会活动对一周的感恩母亲活动进行总结,班队会上,让各位同学讲述他们的感恩事迹;并展示相关资料(照片、日记等),每班评出10名"孝星"在班内表彰,并从中选出2名秀的,报到大队部表彰。
五、活动总结
1、各班将两名"孝星"的名单交政教处。
2、大队部利用集体班会时间对开展母亲节感恩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号召大家用实际行动感恩父母,报答社会。
第二篇:幼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河东学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依据瓜州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河东学区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1、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针对学区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过早传授知识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2016年度的宣传活动。
2、以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文件为重点,结合河东学区幼儿园实情进行科学保教宣传。
3、以省、市、县教育局等文件为重点,深入各园、家长群体及社会进行规范办园宣传。
四、宣传方式
1、面向幼儿园宣传,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通过论文交流的方式,由中心幼儿园牵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以“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为交流主题,引领幼儿教师学习《指南》,并结合教育实践经验撰写心得体会,在交流与分享中促进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提高保育保教能力。
2、面向家长宣传,扭转家长的认识误区。以各幼儿园为单位,通过家长会、亲子游戏、请家长进教室、说家教故事等多种途径,围绕“感恩”这一主题,通过对什么样的爱是适宜的爱?孩子回应爱的方式怎样才算是适宜的?如何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等问题的探讨,在当下生活及周边鲜活的事例中寻找适宜的爱,学习并理解《指南》,引导家长畅所欲言并及时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和一起孩子成长。
3、面向社会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通过张贴宣传图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将《指南》理念和方法凝聚成“给孩子适宜的爱”的鲜活主题,用“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指南》的价值,在全学区积极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4、抓教研,促理解。宣传月期间,以河东中心幼儿园为单位,组织1次幼儿园教师的课堂游戏观摩活动,各园通过园内主题活动、家长会、幼儿园游戏开放日活动、亲子游戏、家长进教室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认识到什么样的爱才是适宜的爱,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5、多活动,多举措。为配合宣传月活动,通过庆“六一”文艺汇演这一平台组织开展幼儿优秀文艺节目展演、幼儿绘画展示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走向常规。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广泛动员,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并整合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幼儿园和各种传媒力量,开展讲座、咨询、访谈等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解读“适宜”与“不适宜”的爱,从而引导家长和社会深度学习和思考《指南》。将这一工作纳入幼儿教育宣传的常规工作,常抓不懈。
2.严格把关,规范导向。宣传月期间,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3、加强部署,全面检查。宣传月期间,要结合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和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专业指导,防止仅以检查代替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