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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旅游局《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苏旅规【20xx】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旅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确保旅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组织相关市(区)和处室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检查组
为扎实做好这次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市旅游局刘宁局长任组长,市旅游局季彬副局长、申强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市(区)旅游局(办)负责人和我局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检查的日常事务。
二、布置自查
按照全省旅游统计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七月中旬我局以泰旅发[20xx]76号文件,将检查工作的内容、时间安排及步骤下发到各市(区)旅游局(办)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随后,我局在统计职能下放工作指导过程中,对各市(区)旅游局(办)再次明确了检查工作,大部分单位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情况,自查工作收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三、开展抽查
此次旅游统计执法检查,是在本单位自查基础上,执法检查小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市(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按照要求,对各市(区)至少抽查了3家以上。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是对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旅游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二是对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旅游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三是对旅游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检查方法:检查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法,听取单位统计工作情况汇报,查看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制度、统计台帐建设情况,统计报表数据是否做到来之有源、取之有据,与上报数据是否相符。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绝大多数单位“五有”工作不够完善,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统计工作无制度,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不够健全,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
二是基层统计人员不稳定。由于旅游企事业,特别是旅行社固定工作人员较少,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较多(企业尤为突出),统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导致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三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统计执法检查没当回事,认为说了就了,迟报统计报表现象经常发生,有的经多次催报仍然迟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统计数据存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
五、处理结果
对一些无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单位给予限期改正,并写出整改意见的处理决定。通过这次旅游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工作在各单位的重要性得到了提高,各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统计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第二篇:21年督察队工作总结
20--年度,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我所改革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室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所党委。
2、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所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报表》、《督察通知书》、等多项工作台账。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全所工作重点开展多样式督察 在全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活动中,督察室
人员实行“随机式”督察。就是在正常学习活动中,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本;课后会后,随机抽查提问。如干警回答不出,由科队长接替回答,并计入绩效考核成绩。这种督察方式非常有效。现在上课开会,没有不带笔记本,没有开小差,没人不认真准备回答提问。目前先后抽查干警职工学习笔记100多人次,现场抽点答题90余人次,抽阅心得体会60多篇,促使干警职工自觉学习,成效明显提高。
在全所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赴商丘监狱进行针对性的挂职学习和培训活动中,警务督察人员采取“跟进式”督察。督察室人员在每次学习培训前坚持点名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的干警职工提出表扬,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提出批评和通报。在学习中,督察室人员表现积极优秀,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标兵作用,督察室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全体干警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警务管理,严格执法,率先垂范,积极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督察室工作人员积极强化对干警职工上下班考勤,警容风纪及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在值班所领导的带领下,督察室人员积极深入到各科室、大队检查工作,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或通报,确保了我所正常工作秩序和充足的在岗警力。对干警职工值班在岗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干警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检查干警警容风纪,
将《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分发到各科室、大队,完善制度上墙工作。严格着装要求和佩戴上岗证,以促进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干警基本做到了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正,精神饱满。强化了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督促干警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督察室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执法,对各种不良现象敢管敢问。对严重违规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真正树立起了警务督察工作的威信。
四、积极配合所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标的进行了清理和腾退,规范了用房标准。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干工作。公务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住宿和交通,坚决不安排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行为。四是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五、积极开展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根据省委政法委“轻刑快办”试点工作的需要,我所被省司法厅定为轻刑犯收押试点。按照省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的软实力,我所深入开展了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我所的完美转型,夯实了思想、作风基础。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人民警 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 23 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为此全所上下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干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是权利更是义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
首先全所各单位充分利用每周一、三、五的学习日时间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公安部、司法部《人干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干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其次、规范了干警着装,要求干警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 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 警便服混穿,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所干警着装规范。
第三篇:21年督察队工作总结
区委督查室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督查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紧扣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大督办检查落实力度,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督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上级党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领导批交办事件的落实。
一、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检查督办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召开了区委六届一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及区人大六届一次会、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对全区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针对全区干部作风实际,开展了思想作风集中整建活动。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对全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我们及时对历次会议议定事项进行了分解立项,列成督办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发全区各级各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督办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7月底,我们组成督查专班,采取听汇报、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对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落实,并形成了一期《督查通报》,对四个贯彻较好的单位典型材料印发了《工作简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学习。先后对以东城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四家困难企业改制等为重点的工商经济工作,以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等农业农村工作,以茅大路、浪溪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举办第二届伏龙山杜鹃节为重点的旅游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跟踪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和推进。
二、创新督查方式,狠抓各个时期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的督办检查
今年,区委、区政府在推进全区改革发展中,工作举措多,涉及面广。我们在督查工作时,注重抓住重点,改进方法,围绕“四点”抓督办,努力提高督查实效。
一是围绕重点抓督查。紧紧抓住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和其它大型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督办检查,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如年初,区委六届一次全会、区人大六届一次会议把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列为全年工商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抓住这些重点工作不放,会同区招商局、区经贸局等部门,多次深入到东城开发区等地进行督办检查,掌握进度,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馈进展情况,然后根据领导指示,逐项开展跟踪督办,较好地促进了这些重点工作的推进。
二是围绕热点抓督办。四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后,我们迅速把生态资源保护列为督办检查的内容,开展了对__、__、__国道沿线新建房屋情况、“农家乐”周边环境整治、退耕还林等工作的督办检查,使乱搭乱建、破坏环境等现象得到了显著改观。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针对个别地方、个别党员干部吃喝风、玩乐风、赌博风有所抬头的趋势,及时会同区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较好地促进了市、区委狠刹“三风”相关规定的落实。
三是围绕难点抓督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园区建设占地后失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路问题是今年区委、区政府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我们抓住这些难点,安排人员深入到各街办、企业,尤其是东城开发区,开展督查调研,分析原因、寻找对策,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政策,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使一些问题、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四是围绕弱点抓督办检查。去年我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工作,理顺征管体制、规范征管行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是税费改革后容易忽视的问题。今年,我们加强了对税费改革后配套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与区经管、财政等部门一起对各地各单位税费征管情况、村务公开、村集体“一事一议”等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税费改革成果得以巩固。
三、注重工作实效,狠抓领导交批办件的督促落实
随着改革的深化,新旧体制的转换,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群众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工业园区建设、东风大道、天津路及高速路建设造成了大部分农民失去土地,生产生活问题极为严重,引起了多次信访、上访事件,我们对每次上访信访件认真梳理,深入调查,使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今年,区委领导共接到群众来信达84余件,人民来访200人(次)。
协助领导接处群众来信来访成为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从完善制度和配齐配强督查人员入手,狠抓领导交批办件的落实,积极做好分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上门请求区委领导解决问题的群众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要求,能帮助解决的及时会同有关单位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耐心说服引导,积极做好化解劝阻工作。对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进行逐件登记,限定期限,迅速转办,定期催结,并及时反馈给领导和上访信访人员。对其中的涉及部门多的疑难信访件直接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同时,我们协助区委领导搞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督办落实,截止目前,全区排查确定25件信访重点案件,23件已处理到位,另有2件正在处理之中。
四、深入实际,狠抓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边督查,边调研,努力提高督查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在督查企业改制中,针对部分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清产核资、职工安置、资产重组及职工思想情绪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了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把企改推进到位的办法,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肯定,并责成区经贸、劳动、体改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稳定了干部职工的情绪,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要求和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不小的距离。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由于人手有限,精力大多投放到了一些具体工作上,督办调研显得相对薄弱。针对这个突出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实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区委重大决策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大力开展督查调研活动,在推动工作落实的同时,撰写出有份量的专报材料,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