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3 15:08:2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4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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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会调查报告

【摘要】带着这些问题,结合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就当前**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因农民工就业困难而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

农民工是**区的新型劳动大军,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成为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对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目前,在**区务工的外来农民工约2万余人,大多从事建筑、加工、服务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区的建筑工地、工厂、饭店、娱乐等场所。外出务工人员6万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广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从事制造、建筑、加工、电子产品生产等工作。

当前,**区农民工具有以下特点:

(一)经济上贫困,生活质量低下

当前,我市60%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间,只有少数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资。经济上贫困决定了生活质量的低下,农民工衣着简朴、粗陋,一般都暂住在工地、厂区或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的生活状态。

(二)中青年居多

**区的农民工中约80%是中青年,留在家种田的大多是老人、妇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职业技能差、谋生能力弱

农民工大中绝大多数为初中毕业,少数为高中毕业,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和加工业等几大领域,从事普通的劳务性工作,对职业技能没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较弱。

(四)法律意识不强

**区农民工中很多人没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很少,从各种途径接受的法律宣传教育少,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五)具有群体性特征

农民工一般都是属于一个地方或区域的,经朋友、老乡等介绍工作的,很少有单个农民出来打工,呈现群体性的特征。

二、农民工返乡给我市社会治安造成的影响

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逐步凸显出来,一批中小企业倒闭,就业机会减少,**区外出务工人员逐步回流,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同时,有一部分不良人员也随之返乡,并将外地恶习带回,给本地治安带来压力。

二是外出务工返乡的人员大多为家里的顶梁柱,失业就等于丧失了经济来源,特别是**区的偏远乡村,家庭孩子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增大,部分人容易铤而走险,产生过激行为,做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事。

三是有的外出务工人员长期在外务工,长达数十年之久,在外务工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地公安机关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负案在逃或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人员。

四是今年的就业形势严峻,加之有的单位不讲诚信拖欠民工工资,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应救济手段还很不完善,恶化了农民工生存环境,从而诱发犯罪。

三、关于解决农民工返乡给我区社会治安带来问题的对策

一是充分认识农民工返乡给我区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要深入贯彻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孟建柱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治安形势,特别是中层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社会责任感对待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做好全体民警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增强全体民警对此次金融危机的认知,增强对危机带来的影响的重视,切实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的调查工作。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调查,并召开村(居)委座谈会等,全面摸清辖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仔细梳理归纳农民工返乡原因,并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方面的现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同返乡农民工的沟通联系,交心谈心,身体力行为其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行动上、言语上正面加以引导。对有不良行为与不良嗜好的人员进行彻底摸排,并积极依托基层群防组织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掌握,对重点人员要钉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会。

三是建立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做好社会舆情的监控工作。对目前尚未出现的但可能会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应对预案,超前采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辖区的社情进行有效监控,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坚决遏制过激行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四是强化法制辅导,变盲从为遵从,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法制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民警将农民工必知的有关法律知识印制成小册子或卡片发放到

农民工手中,让农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觉维护其正当权益。建立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竞赛等有益活动。切实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失业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力度。积极协助工商、劳动等部门,严厉制裁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工增加就业,并给予有实际困难的群众以保障、扶持,缓解严峻的社会形势。加强街面及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遏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一个有条不紊的、和谐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

第二篇:社会调查报告

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也有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 留守儿童,成为一衷煺遍的社会现象。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从此缺失亲情的抚慰,形成了情感的空缺。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 1.2亿农民工常年于城市工作,由此产生近xx万少年儿童留守家中。而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统计,我国现有农民工已增至1.5亿,随着国家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更多的农村盈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儿童的数据也将与日俱增。

调查时间:

xx年7月16日-xx年8月16日

调查对象:

广东省**县中小学学校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以及关联对象

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访谈以及当地参考数据

社会实践调查经过

一、“留守儿童”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该县在中小学就读的“留守儿童”共8839人,占全县中小学生数(人)的14.9%。其中,在中学就读的占全县中小学学生数(人)的12.96%,共有2663人;在小学就读的占全县小学学生数(人)的15.95%,共有6176人。其中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的留守儿童占绝大部分,占90%;而由亲朋好友照顾的占10%。留守儿童身心收展尤其是人品、心理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这是由于留守儿童缺少正常家庭教育,这一现象有待引起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1、在读未成年人中,留守儿童占很大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收展,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难以满足村民生活需求,越来越多的村民将目光瞄向城市,涌向城市,希望创造更好的生活。因此,在该县读书的同学中随机抽取了50名同学进行调查,其中有21名是留守儿童,占42%。这说明留守儿童占的比例还是相当高的。此外,“隔代监护”,也就是由(外)祖父母监护的留守儿童占13人,占61.90%。

2、留守儿童普遍学习环境差,学习成绩偏低。

由于学校教育设施简陋,师资力量不足,以及师生缺乏沟通,教师教育方式不当,留守儿童中有28.14%的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自己解决或根本不理会。根据xx年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同学当中,留守儿童占了54.14%,在0~60分之间占28.95%,60~75分之间占 21.19%。

3、留守儿童心理现状

普遍欠良好。当问及是否“愿意和老师说心里话吗?”这类问题时,据统计回答是“否”的留守儿童占38.45%,还有很多小孩心理成熟缓慢,在问到“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时,被问及到为什么不想当科学家、老师诸类问题时,都回答家里不好不现实,相当部分对自己缺乏自信,觉得自己将会一事无成,没有拥有值得别人称道的地方,甚至少数同学在被调查问到“被人欺负时怎么办?”时回答“忍气吞声”,另外还有65.23%都以为生活现状很苦恼。

4、留守儿童自我约束力较弱。

由于缺乏监护,以及孩子自我约束力不强,心理意识和行为作风得不到及时的、有效的纠正,导致在学习、纪律、意识形态上都存在着偏差,通过对其监护人以及邻居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留守儿童都不喜欢听监护人教导,在学校也经常纪律违规,经常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甚至还出现了偷盗等一系列问题。

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偏低。父母外入,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对学习缺乏热情和进取心,作业未能按时完成,或者应付了事,造成学习成绩普遍较差。因为缺少家庭教育,不少留守儿童产生了厌学情绪,学习缺乏热情,不求上进。留守儿童一旦在某个环节跟不上,往往越学越糟,厌倦学习、不求上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不到20%,65%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甚至有些留守儿童上课纪律性差,出现逃学现象。

3.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4.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合理分担留守儿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

结束语

迫切希望社会更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必然现象,是加快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迫在眉睫。他们很难得到父母的关爱,得不到父母的言传真教,得不到父母意识的帮助。在他们的意识里,父母亲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一个长期的漂泊的身影,是可视而不可及的希望。他们幼小的心灵是孤独的,他们的成长是寂寞的,他们的价值观是模糊的,人生观是惨淡的。他们希望社会关注他们,重视他们,他们需要我们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扶持,他们需要的是社会对他们行为的认同,在社会上被更好的对待。

第三篇: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摘要]:世纪更替,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过程,人类用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法制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来于生活,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特别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农村。

[关键词]:法律普及当地群众思想现状

解决办法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

当地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了解法律,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几年来,在农村群众借贷问题逐渐成为激化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多数群众碍于面子在借还钱、借还物时不写欠条和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单方失信,无法诉诸于法律。而一些在法律方面较为精通的农民就会让对方写好欠条或收据,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经济的损失,也不至于伤了双方和气。一些村的老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有的农家女在结婚时与丈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都表明当前农村法律的存在和运用。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8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如,前几天某村的村民张某2亩麦田连续三次被羊群"侵袭",张某凭着自己懂点法律常识,认为用枪或棍打的方式违法,他瞑思苦想,最后决定用玉米拌上剧毒农药撒于麦地,并在地头写上了麦地有药的牌子。几天后,同村李某的羊群因看管不严,扎进了张某的麦地,致使5只山羊中毒而死。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有的村干部在村高音喇叭上胡喊乱叫,甚至大骂其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自己还欣欣然,却浑然不知自己已违了法。而且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发生纠纷时,注重调解而非诉讼是当地人民的习惯。"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法庭,不服则讼官矣"因此,"和息"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目标。

二、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的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一)、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二)、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推行法律是必须的,但难度也很大,首先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广不力,其次当地居民文化水平都较低,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在西部的推广、使用。针对以上的问题,要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普及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破除自然经济和落后、保守的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使之逐步适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成长为合格的村民自治主体。县、乡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以解答,结合实际来说法,让群众从心理根本的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二)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依法规范宗族、家族行为,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在农村里,由于风俗习惯的特殊,群众对宗教、家族更加依赖。鉴于这种情况,在当地对宗族、家族干预村民自治问题一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头脑,用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群众合法的民主政治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村(牧)民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的意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宗族、家族势力非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在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实践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四)、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亿万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行政指导规章、办法。尽快制定地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

地主性法规和规则的制定一要有突破性,二要当地实际。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三是建议对目前争议较大的"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违法现象纠错等问题可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适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或在地方立法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四是加强培干部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五是建议将村级民主权利纳入国家司法调节范围之内,确保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只有加强法律的普及来弥补,才能使西部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使人格道德完善,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建设,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

第四篇:暑假调查报告—公民法律意识

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

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它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己。因此,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法律应有至尊的地位;法律应有至贵的价值;法律应有至诚的信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法律对于中国公众来说已经由远而近,由陌生到熟悉。但中国社会的主体还是八亿农民,他们法律意识才真是广大公民法律意识的代表,可以说没有中国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

我做为一名科大机电专业的在读大学生,带着法律在广大农民中究竟是什么地位这个疑问在暑假放假期间对我的家乡叶县120多名农民,个体户(拥有农田)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人:***

调查时间:7.8——8.20

调查范围:叶县各乡村

调查对象:120名农民和个体户(拥有土地)

调查过程:本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中设计了如下三个问题,以人身权为视角考察了村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程度,回答情况见表1:

问题 选项 人数 百分比

您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那么公民 可以做 74 49.4

不可以做 35 23.3

不清楚 41 27.3

在婚姻大事上父母与子女发生激烈争执,应当是 听子女的 27 18

听父母的 82 54.7

看谁有道理 41 27.3

您认为在家庭状况仅允许一个孩子上学情况,儿子与女儿哪个优先 儿子优先 78 52女儿优先 3 2

一样的 34 22.7

各家情况不一样 35 23.3

第一个问题要求较高,它考察村民们是否意识到了“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数为约40%,对这一点比较模糊的也有约40%,有20%村民的理解与这条现代法治基本原则的内容恰好相反。看来村民权利意识不段提高的同时,还留有“义务法”传统的烙印。

第二个问题中,只有1%的村民选择了“听父母的”,这表明几乎所有人已经意识到当事人拥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谁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诉我们:人情──这个传统社会遗留的伦理因素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还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第三个问题表明绝大部分村民赞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约16%“各家情况不一样”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们“人情”这个因素的重要。虽然“人情”不必然与“国法”相冲突,但不能排除冲突的可能性。

当权利与权利发生冲突时,农民们会毫不犹豫的保卫自己的权利。那么,当权利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呢?我们的问卷中还有这样的问题,表2是村民们给出的回答:

问题 选项 人数 百分比

你们家里的田上种什么谁说了算 干部 13 8.7

农民自己 125 83.3

农技站 12 8

您认为承包合同是 村里说了算 23 15.3

与村里商量的结果 108 72

不清楚 19 12.7

交了税以后,村里、乡里还应不应再向你们收钱 不应该 45 30

应该 16 10.7

看情况,如果这些钱确实是用在老百姓身上就可以收 89 59.3

您认为农村土地应当是谁的 国家 36 24

集体 25 16.7

个人 68 45.3

家庭 21 14

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农民的政治权利意识总体较底,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的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表3是回答情况:

当一位八十岁的老太婆被歹徒杀害,这个歹徒的家属找到受害人的儿子请求花钱“私了”,儿子想反正人死了,也到年纪了,就同意了。您认为 这样做是可以的 8 5.3这样做不可以 129 86

看给多少钱 13 8.7

亲朋借钱,是否需要立字据 不好意思提出这一要求 32 21.3

需要,以后可以查证 42 28

从没想过要立字据 76 56.7

表7

从表中可以看,在农村“钱是万能”仍然行得通,人身权利相比金钱有时还是次要的。只有48.1%的人认为亲友之间借钱需要写欠条,这表明村民们保留证据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此外,通过调查还发现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目前,农村接受法律知识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知识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

农民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导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农民们才会对法律有很多的不解与迷惑。也导致了他们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来,便形成了很严重的恶性循环: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则更加导致了农民不去学法,不去了解法。因此加强农民的普法工作才是重中之重。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农民的普遍法律意识虽然有提高,但程度不大,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由于农民不懂法,所以有时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会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甚至做出很多荒谬的行为。

因此我认为为了切实贯彻普法工作,早日实现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必须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民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既要使农民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

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第五篇:社会调查报告

在消费品市场中,人们购买的对象虽然迥然各异,但影响其购买行为的因素不外乎以下几点:第一,价格。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商品的种类不尽其数,价格更是差距甚大。受到个人收入水平的限制,价格往往是人们购买决策时最重要的因素。第二,购买频率。对于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消费品,人们购买的频率明显比房车等商品快得多,在选择购买时的心态也大不相同。第三,顾客让渡价值。消费者对有些商品愿意进行深入了解,货比三家;对有些商品则是不太在意,不愿把时间用在挑选商品上,这是由消费品的自身效用决定的。第四,个性。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购买决策时的心理也是不同的。第五,品牌。随着时间的变迁,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忠实消费者,打造出了成功的品牌形象,使很多顾客因为对品牌的喜欢和信赖而对某种特定的产品情有独钟。因此,我们对消费者的一些消费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1、消费者每月用于服装的开支情况分析

2、消费者购买服装地点分析

一般人购买服装都会选择在商业街、市内,此次调查结果亦是如此,因此,本学院的商业街,红豆居家,361,IDF将是我们的重点竞争对手。

3、消费者对各种促销方式的情况分析

可以看出性别对促销方式也产生了影响,两种性别的群体大多还是受打折,降价,买赠等促销活动的影响较大,同时女性消费群体对试用,附加服务等方式较为接受。原因在于女生一般比较细心,喜欢精打细算,物美价廉的商品对于其更具吸引力,所以女生比男生对促销方式更关注。因此商家在采取促销活动方式时可适量对针对女性的产品增加适用,附加服务等促销方式,对于针对男性的产品可增添一些抽奖类的促销方式。

中可以看出打折,降价,买赠等方式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20~29岁所占的的比例较大。因为便利品都是非耐用品,消费者对其品牌价格等都熟悉,故在购买时有一定的价格定位,而打折、降价、买赠等促销活动以同样的质量且适当低于消费者价格定位的方法,迎合了消费者心理,所以消费者对打折、降价、买赠等方式的促销反应程度强烈。一般来说,由于青年型的消费者可支配的钱有限,所以尽可能的减少开支,更在意实质性的货币的花费。在购买东西时,相关价格的促销方式成为促使青年型的消费者的主要动力。同时,青少年对试用、附加服务等促销方式,也表现出一定的兴趣。更进一步说明,对青年消费者而言,多样化,个性化的促销方式影响尤为显著。虽然从图表中看出打折,降价,买赠,试用等促销方式深受人们的喜欢,但其他的促销方式对消费群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附加服务,抢购等。

对于消费群而言,学生占绝大多数。表4是不同职业人群对促销方式关注的调查结果。显然对打折方式,各个职业人群的关注度都是较高的。学生作为大的消费群对价格折让类的促销方式最为关注,分析原因不难知道学生没有收入,生活消费自然对价格更为看重。而上班族,自由职业,或其他职业的群体则对打折,降价,买赠等促销方式较为关注,个体经营者则对促销方式的关注主要集中于试用,抢购。不同职业的消费群体对促销方式关注的差异也反应了消费水平的差异对采取差异化促销方式的多样性要求。

由于学生占比重较大,故图4仅描绘了学生人数在选择不同促销方式时所占比重。由图4中可以看出在职业中学生的消费对促销有重要的影响,在统计学生对促销方式的影响中打折,买赠,试用的比例所占的份额较大。究其原因:学生收入不是太多,他们会用最少的钱买最多的东西,因而打折,买赠都可以减少支出,而试用又可以不花钱,享受消费。这样深受学生的喜爱。

图表6中的数据说明了人们对于商家的促销活动,主要是抱着偶尔参与、凑热闹的心态去参与商家的活动,这不仅是因为消费者对便利品的购买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少,而且随着商家的促销活动的频繁,人们对其抱有厌倦和不信任的心态。在调查中可以看出,对买赠换赠活动较为关注的人数较多,进而是联合促销,试用赠送活动。通过调查过程进一步了解到,对于某些促销活动,大多数人不了解接触不多,而且便利品的购买频繁,促销活动的增多,使得消费者对各类促销方式都产生了怀疑,所以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也相应降低了。

4、消费者网购服装价位分析

一般网上购买一些服装当然是希望越便宜最好,我就喜欢在网上花几十来块钱买好几样小食品。有32%的人在网购服装时都会选择在20-100元,所以,我们的商品价格设置最好能控制在100元以下。

5、消费者网购时所考虑的因素分析

购物者网上购物是最关心的还是商品的价格问题,其次是商品的质量。网店商品的质量、价格以及卖家的信誉度成为了消费者网购时的首要条件,信誉永远大于谋利!我们一定要坚持我们的自己的特色,把握我们自己的度,坚守我们的质量和信誉。在货源选择方面一定要选择好的进货渠道,使自己的价格可以相对便宜且更有质量。在开店初期尽可能以批发价出售,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建立起我们的第一批客户。

6、消费者网购服装的顾虑分析

目前网络飞速发展,人们在网上进行购物越来越方便安全,调查结果显示了人们在进行网购时,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网络安全和商品的质量,最重要的是保证我们产品的质量。

通过此次调查,也能使我们将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现实生活中,不但巩固了我们的基础知识,而且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繁荣贡献我们一点绵薄之力,实现作为大学生的社会价值。

《社会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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